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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安琪娛樂每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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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反壟斷監管機構周四提議,對東南亞打車軟體巨頭Grab罰款逾8600萬林吉特(約合2050萬美元),因該公司違反競爭法對司機施加限制性條款。
又罰??
繼新加坡在2018年對Grab和Uber實施了約1000萬美元的罰款之後,馬來西亞也緊跟其後,而且從10月3日起,每天對Grab處以1.5萬吉令(約2000美元)的罰款,直至該公司採取措施解決問題。
是什麼讓Grab成為眾矢之的?
據馬來西亞反壟斷監管機構的官方發言人指出,自從Grab和Uber2018年合併以來,該機構就接收了許多針對性的投訴,而導致這次罰款的主要原因是Grab對司機實施的眾多限制性條款,以避免司機為其競爭對手宣傳或提供廣告服務。
Grab的發言人也發文指出,他們針對這項罰款決議感到吃驚,並且堅持聲稱自己已遵循馬來西亞的競爭法令,公司的法律顧問也已著手研究有關建議的裁決。
Grab認為,根據客戶的需求,量身制定公司在平臺上決定第三方廣告的供應和類別,是一般的做法。
換句話說,Grab的意思是,我在法律的允許下,在自己的APP上發廣告有什麼錯?我招誰惹誰了??
Grab家的法律顧問也挺糟心的,估計正焦頭爛額呢!!!!
不過,馬來西亞政府也還沒有做最後的決定,官方稱Grab可以在30天內呈上自己的辯詞,之後反壟斷機構才會做裁決。
Grab雖然堅持自己已遵循競爭法令的立場,但是仍然會在下個月提交辯詞。
畢竟2000萬美元可不是個小數目,比去年新加坡實施的罰款整整多一倍!!
Grab可不想又肉疼一把!!
小編想說,這次馬來西亞的罰款決定怎麼聽都像是欲加之罪。因為一家公司在自己上投放廣告和對司機的限制條款就處以2000萬的罰款,有點說不過去。
畢竟網約車給我們帶來的便利是我們實施切切能夠感受到的,雖然還有些地方可以改進,但是對於一個出現了幾年的新生事物來說,已經對我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
尤其對於在東南亞各個國家的旅行者來說,有了Grab和Uber之後,出行變得方便了很多。
以泰國來說,從機場搭乘Grab到大皇宮附近,非高峰期的價格基本在500-600泰銖之間(20-30新幣),無需與司機討價還價,也不需要擔心安全問題,省心省事省力。
在市區出行的時候,價格基本都在100泰銖之間(5新幣),還可以選擇摩託車,價格約為1-2新幣。
曼谷的交通大家都知道,是什麼方式都不省心,但是用grab就好很多,至少不需要因為語言不通而費心解釋地址,導致走錯路。
在越南,也可以選擇汽車和摩託車出行,價格也很划算,如果是在胡志明,選擇摩託車比較快捷。
在柬埔寨還可以選擇tuk tuk車,價格比汽車便宜一半。但是如果是從暹粒機場叫車,需要注意的是Grab的車輛不可以進入機場,需要自己走到機場門外面去乘車。
不管怎麼說,網約車卻是改變了出行的方式,給了我們更多的選擇。
我們當然想要看到市場有更多良性競爭,為普通用戶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下周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