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孤女成「老賴」……究竟是「人死債消」,還是「父債子還」?

2020-12-23 西部文明播報

第36期

9歲女童被限制消費

近日,河南鄭州金水法院執行人員對一名9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

據了解,2012年,陳蔓(化名)剛1歲,她的父親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將家中房產以55萬元轉讓給王某,之後歸案被判處死刑。去年到今年,當地法院先後三次判決2012年的房產轉讓合同無效,陳蔓需歸還55萬元賣房款。而陳蔓因為沒有還款,先後兩次被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

法院致歉

12月15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下達了解除限制消費的執行決定書。12月16日凌晨,@金水法院 官微發布《致歉聲明》。

那麼,未成年人究竟能不能被當作限制消費的對象呢?「父債子還」到底合不合法?欠債人死亡,債務應由誰償還?針對這一系列的問題,紅網《百姓呼聲》欄目聯動律師——湖南海川律師事務所尹康其律師作出了專業解答。

1

什麼是「限高令」?其主要作用是什麼

律師:限高令」即是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之規定,「限高令」是指人民法院對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被執行人所採取的懲戒措失。「限高令」的主要作用在於限制被執行人的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之規定,被採取限制消費令的被執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費行為:

(一) 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 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 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 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 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 不得旅遊、度假;

(七) 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 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 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

法院可以對未成年人限制高消費嗎?

律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對未按執行通知書的指定履行給付義務的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人民法院應當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四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不得將未成年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未成年人不是應當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對象,只能是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對象。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顯然,未成年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明顯無履行能力,也明顯不具備「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能力。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法院對未成年人採取限制消費令沒有法律依據。

3

未成年子女有義務替父母「背債」嗎?

律師:不論未成年子女還是成年子女,「父債子還」是附有條件的,子女以其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對父母的債務負償還責任。法院之所以將被執行人的子女列為被執行人的法律依據是有關於繼承的法律規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人民法院將被執行人的子女追加為被執行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公民的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其他因該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遺產的主體為被執行人,在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繼承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又無遺囑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遺產。」

因此,子女替父母「背債」的義務範圍以其繼承父母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若父母無遺產或子女放棄繼承,子女就沒有義務為父母「背債」。

4

欠債人死亡,債務該怎麼處理?

律師:欠債人也就是法律上所說的「債務人」。債務人死亡後,「人死債清」和「父債子還」的說法都不是絕對正確的。

子女以其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承擔「父債子還」的責任。債務人死亡後,其生前所負債務並不消滅,其遺產應用於償還生前所負債務。如果沒有遺產,或者債務沒有其他財產擔保,這樣的債權將無法得到履行,只能成為「呆帳」。那麼欠債人死亡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其遺產繼承人為被執行人,該繼承人在遺產的範圍內償還債務。如果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被執行人的遺產。

*本文由紅網《百姓呼聲》聯動律師——湖南海川律師事務所尹康其律師解答。

作者/來源:紅網百姓呼聲

內容如有不妥,請點擊頭像-私信聯繫小編修改或刪除

相關焦點

  • 法律告訴你:父債子還!子債父還!人死債不爛!有時可能天經地義
    「父債子還」「子債父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嗎?父債子還合法嗎父債子還合法嗎?最新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中國法律有父債子還嗎父債子還,真的天經地義嗎?法律是這樣規定的!2天前 父債子還,真的天經地義嗎?法律是這樣規定的!1天前 「父債子還」還是「人死債消」?這個案例給你標準答案!1天前 人死債消?父債子還?
  • 熱點普法|男子殺妻留下55萬債務,9歲孤女成「老賴」?法院致歉:我們...
    最高法禁止將未成年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9歲女孩欠債55萬成了老百姓口中的「老賴」?這是不是難以想像?近日「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一案引起熱議!女孩是如何欠下55萬的?父母都去了哪裡?法院發出限制消費令後女孩今後該怎麼辦?
  • 9歲孤女成「老賴」?國內迄今為止年齡最小的被執行人
    讓胖通帶你看一看吧~1 親父殺親母殺親外婆後火速賣房55萬,但房子沒能過戶,9歲孤女無力還父債被限制消費,成為最小「老賴」。——太過荒唐!期待後續深度報導!2 山西一老人不會寫字家屬代籤被銀行拒絕,業務員:你們為難人。——這誰為難誰啊?3 江蘇警方通報高三男生弒母案:不服母親管教起衝突致母死亡,已被抓獲。
  • 「父債無需孤女還」體現了社會觀念的進步
    ——本文系紅網第六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據《南方周末》報導,9歲孤女陳蔓近期收到了法院的第二次限制消費令。陳蔓生父此前殺妻賣房,因犯罪入獄未能將房子過戶給買主,55萬元房款債務落到了陳蔓身上,事件引發了多方關注。
  • 9歲女孩成「老賴」 是道情與法的辯論題
    近日,河南鄭州一位9歲女童因為沒有能力「替父親還債」,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的新聞受到輿論關注。8年前,陳蔓(化名)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將家中房產以55萬元轉讓給王某但沒能過戶,之後歸案被判處死刑。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因其無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
  • 河南9歲孤女竟成「老賴」背後是社會複雜人心險惡
    最近相信大家都被河南省9歲孤女被河南省法院對其發出限制消費令的事情刷屏了。事情得從8年前說起女孩的父親因為賭博欠債殺害了她的母親和外婆,並在殺妻殺嶽母后著手準備賣房最終將房子以低價55萬元賣給了買主王某而女孩的父親最後被判處死刑。
  • 9歲女孩成「老賴」?法院:我們錯了!
    本文作者:四川皓錦律師事務所-姜宇涵律師9歲女孩欠債55萬成了「老賴」,這是不是難以想像?近日史上最小老賴事件引起熱議,女孩是如何欠下55萬的?父母都去了哪裡?法院發出限制消費令後,女孩今後該怎麼辦?說實話,深入了解案情以後,心情還挺複雜的。
  • 9歲女童身負55萬元債務成「老賴」?!這個故事讓人悲傷……
    9歲女童身負55萬元債務成「老賴」?!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因其無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
  • 9歲孤女的現狀,父母雙亡、為父背債55萬,被列入老賴名單
    #9歲女童無力還父債成老賴但對於9歲的陳蔓來說,父母對她來說只是一個名詞,她根本記得父母的模樣。在她剛過1歲的時候,父親將母親害死,1歲半的時候,父親被判了死刑。9歲孤女父母雙亡從她記事開始,父母在她的記憶中就沒出現過,至於父愛和母愛,更是她不曾奢望過的東西,每次看到別的小孩和父母呵護,陳蔓都會低著快速離開,她不想被人看到自己難過的樣子。2012年2月24日,陳蔓嗜賭成性的父親陳東因索要賭資未果,向妻子和嶽母下了毒手。
  • 9歲孤女老賴案法院致歉!法律說:法院沒錯
    近日,「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一案引起熱議。女孩陳蔓(化名)因無力償還父債,成了「老賴」,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可以說是國內迄今為止年齡最小的「老賴」。很多人為法院的這個判罰貼上了「荒唐」的標籤,畢竟「孤女」、「9歲」、「父債子還」等字眼,是最能引起看客同情的。
  • 河南9歲孤女成老賴?國內年齡最小「老賴」案回顧 河南9歲孤女成...
    河南一9歲女孩被限制高消費是怎麼回事?9歲女孩為何被限制高消費,這確定不是起烏龍事件嗎?面對網友的疑問,近日,鄭州金水區法院給出了回應。此前報導(綜合媒體報導)父親殺母親被判死刑:留55萬「債務」,9歲孤女成「老賴」
  • 9歲孤女無力償還父債,成「老賴」被限制高消費?當地法院表態:我們...
    因為沒有償還能力,9歲的她成了「老賴」,被法院限制高消費。 網友爭議: 「9歲老賴」,「父殺母」,「替父還債」等等字眼,瞬間引起了巨大關注,網友們一時間議論紛紛。
  • 人死債消?欠債人去世後,債權人如何討債
    但一旦欠債人過世,是否就「父債子還」「夫債妻還」,還是說人死債消? 在電視劇中,我們經常看到身負巨債的人,為逃避債務而選擇自殺,似乎這樣做債務就自然消失,難道債權人就真的無法追償了嗎? 事件回顧 江某和趙某是同鄉,兩人從小就認識。
  • 男子殺妻留下55萬債務,9歲孤女被稱為「老賴」,外公網絡發聲
    如果父母在去世之前留下了巨額的債務,而孩子還沒有成年,沒有辦法償還這些債務,可能就會被稱為「老賴」。最近幾天,一個9歲的小女孩被法院限制消費的事情引起了網友的熱議。這件事情還要在8年前說起。2020年10月的時候,9歲的陳蔓也就是這個故事的小女孩,被法院判處替父還債55萬元。11.25日沒有辦法還清便限制她的消費。12月14日,這位女孩兒的外公在網絡上開始發聲,講述了女孩背負55萬債務的大致經過。
  • 9 歲孤女被家人坑成了55 萬債務人、第二次成老賴被限制高消費
    2017年3月,王某把當時6歲的陳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購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駁回。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訴陳蔓,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轉讓合同,歸還購房款55萬元,獲法院支持。12月14日南方周末報導,這是陳蔓第二次成「老賴」。多名法學學者表示,沒見過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費,陳蔓可能是國內迄今為止年齡最小的被執行人。
  • 人死債消還是父債子償?
    在生活中,在影視劇中,我們也許都聽到過這樣一句話:「父債子償,天經地義!很多人認為,父母欠下的債該由子女償還,但「父債子償」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呢?而債權作為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債務債權具有相對性但不具有繼承性。因此,父親欠的債,子女在法律上並沒有償還的義務。但是,子女如果基於道德的考慮,自願為父親還債,法律也不幹預。
  • 「限制9歲孤女高消費」失當,稱其「老賴」是二次傷害
    ——本文系紅網第六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近日,因為無力替父親還債,鄭州9歲孤女陳蔓被當地法院限制高消費一事引發熱議。據悉,陳蔓父親在生前以55萬元的價格將房子賣給買主王某。(12月16日《南方周末》)9歲孤女,家庭破碎,又突然因為55萬巨額債務成為「被限制高消費者」,這樣的「飛來橫禍」造成的打擊,恐怕成年人都難以接受,更不用說一個年僅9歲的女孩子。法院的機械化、缺乏具體考慮的判決令,是造成傷害的直接原因。但同時,某些媒體對於限制性結果的大肆渲染,甚至將「被限制高消費」在報導中等同於「老賴」的做法,不啻是對女孩的二次傷害。
  • 9歲「老賴」被限制消費,到底有什麼意義?
    也有一種說法「父債子償。」這是在民間深入人心的一種說法,但是最近有一件類似的事情卻引起廣大網友的爭論。8年前,陳某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父親殺妻後,買主王某向程某父親交了55萬元購房款後,房子沒能過戶。時至今日,陳某無法還款判令9歲的陳某「替父還債」金額。陳某成了「老賴」,近日,陳某被限制消費。
  • 河南9歲孤女成老賴 法院:我們錯了 是怎麼回事始末回顧
    中新網鄭州12月16日電 針對近日備受關注的「9歲女孩因無力償還父債被限制高消費」一事,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16日發布致歉聲明稱,「我們錯了。」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  據此前公開報導顯示,2012年,女童陳某的父親因賭博欠下高利貸,想賣房還債,但被陳某的母親、外婆拒絕。
  • 老賴父母欠債上億,明星兒子戴60萬金表被諷:父債需要子還?
    可能是因為他今年比較火,有人開始扒他的個人隱私,結果發現他父母並不是大眾所描述的「身家不菲」,而是多年的老賴,欠債高達上億元。周的父親名下的公司更是從2016年開始,就被法院頒布限制消費令,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不難想像,娛樂圈的貴公子哥突然轉身變為「老賴的兒子」形象的巨大反差,令人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