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勒,全稱多羅貝勒,是清代所特有的封爵,源自金代「勃極烈」一語的轉譯。勃極烈制則是女真高級貴族在建立金國前後,用以統治國家、共議國事的一種帶有濃厚部落聯盟特點的制度。女真首領完顏阿骨打在建立金國前,名號就是「都勃極烈」,也即「第一首領」。
明萬曆四十四年、後金天命元年(1616年),建州左衛女真首領努爾哈赤經過多年徵戰,基本統一建州、海西、野人女真各部(僅餘海西葉赫部尚存),所以他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縣)建國登基稱汗,以金國女真後裔自居,建國號金,史稱後金。努爾哈赤即後世的清太祖。
努爾哈赤建立後金後,仿照金國制度,以三子一之侄為自己之下最高軍政首領,稱「四大貝勒」,在自己的號令下,處理國事、兼管軍事。這個時候,「貝勒」是後金最高等級的官職兼爵位。(四大貝勒:大貝勒代善,努爾哈赤次子;二貝勒阿敏,努爾哈赤之侄;三貝勒莽古爾泰,努爾哈赤第五子;四貝勒皇太極,努爾哈赤第八子。)
明天啟六年、後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在與明朝的作戰中受傷,最後不治。通過推選,四貝勒皇太極得以繼位,登基稱汗,即後世的清太宗。但是後金最高權力還是由四大貝勒共同掌管。
皇太極登基後,為了集中權力,穩固統治,決心廢黜四大貝勒聯合執政制度。於是,他利用大汗身份,培植勢力,加強汗權,並通過政治手段,先後廢黜了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並迫使大貝勒代善隱退,最終將後金大權完全集中到自己一人手中。
明崇禎九年、後金天聰十年(1636年),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大清」,改族名為「滿洲」,改元崇德,更定官制禮儀及宗室及臣子爵位。這一年,清宗室正式釐定十二等爵位,分為: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清立國初期,煊赫無比的貝勒,自此成為宗室爵位中的第三等級爵,位於多羅郡王之下,固山貝子之上。雖然沒有了當年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顯赫,但依舊是極少數人才能獲得的顯爵,實實在在地貴族。
清朝制度,多羅貝勒爵位起初只有皇子或者宗室才能獲得,而且不得世襲,需要降等承襲,始封貝勒者,後裔依次降等至貝子、鎮國公、輔國公,至不入八分鎮國公則停降,可以一直世襲下去。
有清一代,貝勒這種顯爵,絕大部分都是授予愛新覺羅氏皇族子弟,但是也不是百分百,除皇室之外,還有一部分人可以得到這個爵位,他們是:
一、外藩蒙古內扎薩克中的部分貴族:外藩蒙古內扎薩克四十九旗,指的是最先依附清朝的科爾沁、土默特、阿魯科爾沁、翁牛特、蘇尼特等漠南蒙古各部,原先還包括蒙古正統察哈爾部。不過康熙十二年(1673年)察哈爾舉兵反叛,清朝平定叛亂後,廢黜其部,所以此後蒙古正統傳襲中斷。
以上各部中,部分高級貴族得以被清朝賜封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如同清宗室爵一樣的爵位。其中親王、郡王世襲罔替。外藩蒙古貝勒沒有世襲,但是前後封賜不斷,至清光緒元年(1875年),內扎薩克各旗統計有貝勒封號貴族為十七人,其中扎薩克貝勒十人,閒散貝勒七人。
二、外藩蒙古外扎薩克中的部分貴族:外藩蒙古外扎薩克,指的是漠北蒙古喀爾喀三部(後來是四部),即土謝圖部、三音諾顏部(又稱賽音諾顏部)、車臣部、札薩克圖部。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軍與進犯喀爾喀蒙古的準噶爾蒙古首領噶爾丹兩次交戰,並兩次擊敗噶爾丹後,喀爾喀各部便歸附清朝,成為藩屬。
此後,清朝在喀爾喀各部也按照內扎薩克四十九旗制度,設立封爵,用於羈縻安撫當地貴族,便於統治,而在喀爾喀更設立「汗」,比親王更高一層。外扎薩克中的汗、親王、郡王按例世襲,其餘爵位不世襲,不過一直封賜不斷。光緒元年(1875年),外扎薩克各部統計有貝勒封號者十一人,其中郡王銜扎薩克貝勒一人,扎薩克貝勒九人,閒散貝勒一人。
三、青海蒙古中的部分貴族:青海蒙古五部二十九旗,大多是和碩特蒙古,也有部分輝特部、綽羅斯部,後續還有土爾扈特部、喀爾喀部遷徙至此。雍正二年(1724年),清軍平定青海和碩特蒙古首領羅卜藏丹津叛亂,將青海蒙古仿照內藩扎薩克制度編為二十九旗,統一管理。
之後清朝在此設立外藩封爵,不過級別較低,只有郡王、貝勒、貝子、輔國公等。除郡王世襲外,其餘爵位一般不予世襲。光緒元年(1875年),青海蒙古共有多羅貝勒三人,均為扎薩克貝勒。
四、新疆回部中的部分貴族(僅限哈密、吐魯番二部):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哈密回部首領歸附清朝、乾隆十九年(1744年),吐魯番回部首領歸附清朝。兩部歸附後,清朝按照外藩制度,於當地設立藩封,不過沒有建立旗制,而是讓兩部以自己的原有統治方式繼續治理當地。
哈密、吐魯番兩回部首領及高級貴族被授予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爵位。至光緒元年(1875年),哈密、吐魯番回部在本地沒有貝勒爵位的貴族,不過在京師(北京)則有一名郡王銜多羅貝勒,且爵位世襲罔替。
以上,就是除了愛新覺羅宗室以外,在清朝也能獲得貝勒爵位之高級貴族大致的統計。而這些外藩蒙古內外扎薩克貝勒、青海蒙古貝勒、新疆回部貝勒,他們在禮儀地位、日常服飾、朝會待遇上,基本等同於宗室皇族貝勒,惟俸祿米糧不同,大約是宗室貝勒的四分之一。
另外,除了愛新覺羅宗室、外藩蒙古、青海蒙古、新疆回部各貴族以外,清朝還有一個特殊的貴族,也獲得過貝勒這一顯爵,可謂是異數。
清乾隆中期,乾隆帝孝賢皇后富察氏的侄子福康安,少年時期即從軍出徵,戰功赫赫。先後在乾隆四十一年參與平定大小金川(第二次大金川之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主持平定甘肅民變;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率軍渡海平定臺灣林爽文起義;乾隆五十七年(1791年)更是親領大軍,萬裡跋涉擊敗入侵西藏的廓爾喀軍,並翻越喜馬拉雅山攻入廓爾喀境內,降服廓爾喀;乾隆六十年(1795),福康安在平定貴州苗民起義後,被乾隆帝破格授予貝子爵位。這是清朝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宗室及外藩之外,獲賜如此顯爵的臣子。
嘉慶元年(1796年)五月,福康安於貴州軍中病逝,時年五十三。已經退位的乾隆帝得到他去世的消息後,悲慟莫名,下諭旨對其給予厚葬,並賜諡號文襄,讓福康安配享太廟,併入祀昭忠祠與賢良祠,之後更追贈他為多羅嘉勇郡王。
福康安去世後,因為已經是郡王爵位,所以嘉慶帝下旨(其實是乾隆帝的意思):按照宗室爵位制度,以福康安之子德鱗降等承多羅襲貝勒。所以,德鱗也是清朝唯一一個以非愛新覺羅宗室、非外藩貴族身份,曾經獲得多羅貝勒這樣顯爵的臣子。
為什麼要說「曾經」?這是因為在嘉慶四年(1799年)乾隆帝去世後,嘉慶帝對於福康安及德鱗不再眷顧,對於德鱗多有斥責懲處,並在嘉慶十三年(1808年)將德鱗降為貝子。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因為太和殿傳臚典禮上遲到,德鱗被革去貝子爵位,答四十,交其母嚴管,之後更是遣戍伊犁。
不過,因為福康安的遺澤,德鱗的貝子爵位總算沒有被廢除,此後他的兒子慶敏按制度承襲貝子,孫子文謙降襲不入八分鎮國公,並按照福康安的首封郡王爵位,至不入八分鎮國公便不再降襲,世襲罔替。之後德鱗的曾孫海凌、海年先後襲封不入八分鎮國公。直至清亡。
所以,德鱗是清朝唯一在宗室和外藩之外,獲得過多羅貝勒爵位的臣子。而福康安及其後裔,也是清朝罕見的(甚至是唯一的)在宗室和外藩之外,有著從多羅郡王到不入八分鎮國公這一系列宗室顯爵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