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到秦朝歷史時,李斯是一個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的關鍵人物,這位君主幫助秦王嬴政籌劃兼併山東六國,實現了中國史上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大一統。六朝滅亡後,李斯又建議嬴政稱帝,並主張廢封、建郡,焚詩禁書,統一文字、車軌、錢幣、度量衡,北驅匈奴,南擊百越開嶺南,為秦帝國的建立與鞏固立下了奇功。
但令人費解的是,作為秦帝國的頭號功臣,李斯最終並非善終,而是落得一個被腰斬,三族滅亡的悲慘命運。那李斯到底因何遭受如此殘忍的待遇呢?從多種歷史資料綜合分析,可能有三個主要原因:
權力過盛
秦始皇為了報答李斯的恩情,不僅提拔李斯為丞相,對其言聽計從,而且還與李斯結為兒女親家,讓他的兒子們都娶公主,而女兒們都嫁給了皇子。對於李斯家族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榮寵,也是人臣所能達到的極限。然而,對於任何有遠見的人來說,他明白「水滿則溢,月滿則虧」的道理,一旦一個人或一個家庭擁有了強大的力量,迎接他們往往是一場災難。
原因無他,秦始皇時期的嬴政,一旦執政者權力過大,聲望過高,無形中就會對帝王構成致命威脅,即使他沒有謀朝篡位的野心,也難逃被猜忌、清除的命運。所以,聰明的臣子從不追求權勢名利,即使不得已而為之,也要不顧一切地擺出一副庸庸碌碌的樣子,時時向皇帝表忠,以此來消除皇帝對他們的敵意。李先生不明白這個道理,謀殺只是早晚的事。
作法自暴自棄
李斯出身法家,推崇以「法術勢」治天下,認為政府的權力應儘量擴大,併集中於帝王手中,使他成為人人畏懼的對象,從而壓制臣下,穩定國家。基於這一思想,李斯向秦二世提出了一套獨斷專行、嚴明律法的治國方略,即以監察治罪等手段鞏固中央集權,壓制臣民的反抗和違法亂紀,使法家思想走向極端。
根據正史記載,秦二世胡亥之死是由李斯的勸告而來,「刑者半於道,死則日積月累」。殺眾者為忠"(見《史記·卷七十二·李斯列傳》),到處瀰漫著恐怖的氣氛。然而,根據「法不責眾」的原則,種種惡法的提出者,往往也會淪為其犧牲品,例如,幫助秦國實現變法富強的商鞅,就是很好的例子。就李斯而言,也難逃歷史的鐵律。
趙高誣陷
出於利益的原因臨時聯合起來的人或團體,最終也會因利益的紛爭而散夥、火併,此法則對李斯和趙高十分適用。誠然,李斯內心十分鄙視趙高,不僅因為後者缺乏男人所必需的「部分」,更因為地位低下,跟他完全不相稱。然而,為了享福,李斯不得不與趙高合謀,通過偽造詔書將秦二世扶上了王位,但也由此為自己的悲慘結局埋下了伏筆。
秦二世既已登基,李斯、趙高各得其所,看來也不該有矛盾之處。但是,對於政治人物來說,追求權力卻是無止境的,趙高自詡為秦二世之師,再加上有扶立之功,自然對丞相的職位充滿了渴望,李斯就成了他的「眼中釘」。因此可以想像,趙高為了扳倒李斯,必然會盡全力誣陷他,直到他把對方徹底擊倒。
趙高,便在秦二世面前挑撥離間,聲稱李斯故意戲弄皇帝,總是趁後者沉溺酒色之時奏起,而在正常的朝會中卻不發一語。更有甚者,趙高還誣陷李斯跟長子,三川太守李由私通陳勝叛軍,企圖取代嬴氏為秦王。秦二世是個糊塗人,在趙高的蠱惑下把李斯送進了死牢,後者雖然受了刑,卻只能認罪種種莫須有的罪名。最後,李斯被腰斬,被滅三族。
當天,被推上斷頭臺的他面無血色,閉著眼睛回想著幾十年如煙的往事,不禁悲痛不已。緩緩地睜開眼睛,李斯抱著自己的次子,邊哭邊哀嘆道:「要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如今我們父子都淪落到這樣的地步,連牽著黃狗到東門去捉狡兔的癮,也不能解決!」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李斯在鹹陽街頭被人腰斬,殺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