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椰樹集團有限公司發布招聘信息,其中「要求承諾終身服務並以房產抵押」「顧事業不顧家」等內容引發社會關注。面對記者採訪,椰樹集團董事長趙波表示,自己競聘總經理時曾主動抵押了房產,並提到「可以說企業高管都是這樣做的。」他認為這樣能夠「給自己壓力,也給自己動力」。(8月25日 《北京青年報》)
不知道,椰樹集團董事長口中的「企業高管」,指的是哪一家企業,哪一位高管。倘若「抵押房產」真的成為職場當中的潛規則,甚至明規則,並有許多企業高管奉為圭臬,想必社會反應也不會如此強烈。令人疑惑的是,椰樹董事長此言,其表達目的是什麼?是不是企圖證明,抵押房產的招聘要求合情合理?
試問,高管帶頭,員工就該模仿嗎?在一些企業當中,部分高管將「上行下效」作為管理法寶,認為「我加班了,員工就得加班」「我減工資,員工就得減工資」「我抵押房產,員工就得抵押房產」。殊不知,自己抵押過房產,便要求員工抵押房產,這不是激勵措施而是道德綁架。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法律當前,並不是員工自願就具備合理性。事實上,正因為員工不願意主動抵押房產,該項措施才有威懾和牽製作用。高管帶壞頭,員工不得不跟進,這樣野蠻的管理思維不該出現在現代社會。
面對輿論質疑,企業董事長不是認錯,而是拿自己做「反面教材」,為企業的野蠻招聘尋求看似合情的藉口。不難猜想,如此霸道的人才管理思維恐怕已深入到企業文化的「骨髓」當中,成為了該企業用人選人的基本套路。除了被公開的招聘信息之外,在該企業內部或許還有許多無情無理的任職要求沒有被發現,需要有關部門重視。
現代管理學理論要求人才管理當「以人為本」。要求員工「終身服務」「顧事業不顧家」不是把員工當成人,而是當成機器人。由此產生的動力只有兩個結果,一者如「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般,被迫「同化」,從被壓迫者轉變為壓迫者;一者如「逆反效應」般,持續反推,使員工尋求變相逃脫。無論如何,都不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好辦法。
防範人才將企業當成鍍金跳板,當注重正向激勵,用全面的福利待遇以及溫暖的工作氛圍吸引員工;而不是用負向激勵,通過拿出許許多多的「鐐銬」捆住員工。沒有任何一個人,在進企業之前就深愛這家企業,願意為之「服務終身」。一個不顧家的人,又怎能有足夠的責任心為企業服務?
所謂「強扭的瓜不甜」。不是企業高管曾經這麼做,員工就應該怎麼做。而是員工認可這麼做,企業高管進而模仿帶頭。兩者的邏輯關係不要搞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