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郡管轄陰、酇、筑陽、山都《後漢書》記載明確,關於山都縣以東,南漳縣以北,鄧縣隆中以南、以西的中廬縣東漢末年屬南陽郡管轄,「南陽宛城說」予以否認,他們認為沔水是南陽郡和南郡的分界線,中廬縣在漢江南岸,南陽郡沒有管轄過中廬縣,南陽郡在東漢末年到底管轄沒有管轄過中廬縣,其實歷史早就有答案。
《三國志·吳主傳》記載:「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為丞相魏王,改年為延康。秋,魏將梅敷使張儉求見撫納,南陽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縣五千家來附。」這條《三國志》記載至少明確了三個問題:一是東漢末年南陽郡管轄到漢江南岸;二是東漢末年南陽郡管轄到鄧縣隆中以南中廬縣;三是南陽郡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縣五千戶老百姓歸附孫權。這段正史「宛城說」標點位置存疑,斷句有誤。不是「撫納」處斷句,應斷句在「撫納南陽」處。這不胡扯嗎?魏將梅敷派張儉不是請求撫納南陽,而是請求撫納「南陽(郡)的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縣的五千戶老百姓歸附孫權。」「宛城說」又反駁稱南陽郡從未管轄過漢江南岸的中廬縣,那我們再看看其他史書是麼記載的。
許嵩唐代《建康實錄》記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王曹操薨,太子丕即位,改漢建安為延康元年,秋,魏將梅敷使南陽長史張儉送欵以南陽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縣五千家歸附,權納之。」這一記載說明了張儉任長史官職,張儉求見時送欵給孫權,「以南陽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縣五千家歸附」,孫權連禮帶人「納之」。這事真是越說越清楚越看越明白了。《建康實錄》是一部編年體史書,該書記載了東吳、東晉、宋、齊、梁、陳六代歷史,全書20卷,已收錄《四庫全書》。
《清光緒襄陽府志》記載的更詳細,三國志吳書孫權傳:「二十五年秋,魏將梅敷使張儉求見納南陽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縣民三千家來附,孫權遣將陳邵據襄陽,魏詔曹仁討之。仁與徐晃攻破邵,遂入襄陽,使將軍高遷等徙漢南附化民於漢北。」這說明南陽五縣民不僅歸附孫權,連襄陽城也被東吳佔據。曹丕認為襄陽戰略位置重要,下詔曹仁討伐,與徐晃攻破陳邵,入主襄陽,後「遣高遷等徙漢南附化民於漢北」。
乾隆欽定《四庫全書》收錄的《湖北通志》襄陽府歷代沿革表記載:漢代的荊州「南郡有襄陽、宜城、邔、臨沮」等;南陽郡有「中廬、筑陽、山都、舂陵、蔡陽、陰、酇」等縣。
《湖廣通志》不但再次記載了中廬屬南陽郡,而且表明漢代中廬曾屬南陽郡。
事件發生地的《民國穀城縣志》記載:「建安二十五年,秋,魏將梅敷使張儉求見孫權也,納南陽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縣民三千家來坿《三國志·吳書·孫權傳》。」這個事孫權傳有記載。
《中國簡史》記載:「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曹操病逝,其子曹丕襲位,同年秋,曹丕將領梅敷派張儉請求孫權安撫接納,南陽郡中五縣的五千多戶百姓前來歸附,十月,曹丕代漢稱帝,建國號『魏』,史稱曹魏」這裡不再說「南陽」,而是直按說「南陽郡」。這白話文,一看就明白「南陽郡中五縣」即陰、酇、筑陽、山都、中廬「五千多戶百姓前來歸附」孫權。那些不承認南陽郡東漢末年管轄漢江南岸中廬縣的,堅持沔水絕對分界線的人著實該好好看看這段歷史了。
除上述證據外,記載該事件的還有宋鄭樵《通志》,清謝鍾英《三國疆域志補註》,清康發祥《三國志補義》、清章陶《季漢書》。
漢江南岸的中廬縣屬南陽郡管轄,陳壽《三國志》、唐代《建康實錄》、宋《通志》、《湖廣通志》、《三國疆域志補註》、《季漢書》、《清光緒襄陽府志》《民國穀城縣志》均有記載。這些史志從三國到民國連續不斷,從三國史志到民國方志應有盡有,事件發生地與非發生地的史志相互印證,撫納之地的《湖廣通志》、《清光緒襄陽府志》、《民國穀城縣志》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見東漢末年中廬縣屬南陽郡管轄是確定無疑的,位於中廬縣以北的隆中屬南陽郡鄧縣管轄也成為歷史必然,習鑿齒的襄陽城西二十裡,南陽鄧縣隆中也於史有據,沔水絕對分界線也必將蕩然無存。
作者/來源:南溪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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