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官員喜歡自稱「父母官」。
最開始「父母官」其實不是自稱的,是老百姓叫的。據《後漢書·杜詩傳》記載,南陽郡有個叫杜詩的好官,擔任郡功曹時,愛民如子,事事替百姓做主,升任太守後,誅暴立威,愛民罷役,造作水排(水力鼓風機,煉鐵之用),鑄造農具,開通溝瀆,廣墾農田,把全郡治理得糧豐衣足。
恰好南陽郡百年前有個叫召信臣的好官,人們便把這位杜詩與召信臣相提並論,說他們修了八輩子福,短短一百年間竟然碰到了兩位父母一樣的好官,「前有召父,後有杜母」,「召父杜母」便成了一句成語。
這其實是非常高的評價。
在東漢的儒家社會裡,人們非常講究倫理綱常,是不大喜歡亂認父母的,因為這是不孝。南陽郡的百姓能把杜詩、召信臣稱為父母,說明這兩位官員的確是非常值得稱道。
然而在古代,這樣的官員畢竟是少數,依照古代的常例,官員難免要魚肉鄉裡。這倒不是全因為貪財,官員們的開銷太大。迎來送往要錢,孝敬上級要錢,聘請師爺要錢,豢養胥吏要錢,這些開銷,官員的俸祿是遠遠不夠的,都需要攤派給百姓。
多收了百姓的錢,給不給百姓辦事呢?當然不會的,古代的官員是很忙的,沒有多少時間忙活老百姓的事。
他們的時間去哪了呢?
據當過幾任知縣的海瑞講,州縣官員的時間都花在接待上了。
州縣理民事,驛遞管過客,祖宗制也。阿諛作俑,流弊至今,縣官真做了一個驛丞,知府之身亦當驛丞之半,殊失初制。
驛丞是管理驛站的官員,驛站原只接待一定級別以上的官員,但到了海瑞時,接待的範圍大大擴展,普通官員、官員家屬、親戚、好友自不必說,與官員毫無干係的白丁,只要有某官員開具的介紹信,驛站也要接待。
縣令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這些老爺們過境,縣令自然要親自迎來送往,這也就成了縣令的主要工作。
於是海瑞說:縣官真做了一個驛丞。古代的縣官其實就相當於招待所所長。
這樣的官員,老百姓們壓根都見不到,自然是不會視他們如父母的,但是這並不打緊,到了明清,「父母官」似乎就成了州縣官員們的自稱了。
也不管老百姓願不願意,他們就是要當老百姓的父母,這多少是有些不合適的。畢竟非親生的父母,是不大好強認的,譬如兩人吵架,一方說,我是你爸爸,另一方聽到,恐怕是要動手打人的。
強認作別人父母,按照東方的道德,多少暗含了點侮辱。我是你父母,你就是我兒子。
但是幾百年下來,似乎老百姓也沒什麼異議,問題在哪呢?
古代的州縣官員們權力是非常大的,全州縣的民政、刑獄、錢糧統統一把抓,掌握著轄區內百姓的生死,把老百姓捏得死死的,老百姓全無反抗的餘地,也只能認了。
這時候「父母官」的稱謂其實就成了州縣官員們權利的一種證明,他們想當別人父母,便作別人父母,想讓別人當兒子,便讓別人當兒子。
如此,「父母官」也就成了古代官場一種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的符號了,不光是父母官,他們無論自稱什麼都沒問題,爺爺官,沒問題!奶奶官,沒問題!舅舅官,更沒問題!隨他們樂意,與老百姓反正是沒啥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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