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版)
附件:
韓立明:男,1962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工程師。曾任合肥安科光電機械有限公司電子部部長、合肥美亞光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供應部部長、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供應總監,現任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塗裝車間主任、監事會主席。持有公司股份546,000股,與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係,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查詢,不存在「失信被執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情形。
倪迎久:男,196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工程師。曾任合肥美亞光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機械部部長、供應部部長、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現任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持有公司股份426,800股,與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係,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查詢,不存在「失信被執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情形。
證券代碼:002690 證券簡稱:美亞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5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20年4月8日召開第三 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公司擬繼續聘任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
大華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和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大華在擔任公司2019年審計機構期間,遵循了《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勤勉盡責、細緻嚴謹,並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準則,為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為保持審計工作連續性,公司擬繼續聘任大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審計費用合計為叄拾萬元人民幣。
二、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信息
1、機構信息
機構名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機構性質: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歷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財政局和上海財經大學共同發起設立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11月26日,為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遵照財政部《關於加快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戰略方針,北京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與廣東大華德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等幾家較大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整體合併。合併重組、整合後北京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更名為「立信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據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推動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採取特殊普通合夥組織形式的暫行規定》轉制為特殊普通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2011年11月3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獲得北京市財政局京財會許可[2011]0101號批覆。2012年2月9日,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登記設立。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1101
業務資質:1992年首批獲得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2006年經PCAOB認可獲得美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執業資格,2010年首批獲得H股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資質,2012年獲得《軍工涉密業務諮詢服務安全保密條件備案證書》至今。
是否曾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是。
投資者保護能力:職業風險基金2018年度年末數:543.72萬元;職業責任保險累計賠償限額:70,000萬元;相關職業保險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是否加入相關國際會計網絡:加入大華國際會計公司(原馬施雲國際會計公司)。
2、人員信息
目前合伙人數量:196人
截至 2019 年末註冊會計師人數:1458人,其中: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的註冊會計師人數: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從業人員總數:6119人
擬籤字註冊會計師姓名和從業經歷等:
擬籤字註冊會計師姓名:高山
擬籤字註冊會計師從業經歷: 2010年起從事審計業務,至今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企業提供過年報審計、清產核資等服務,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6年以上,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
3、業務信息
2018年度業務總收入:170,859.33萬元
2018年度審計業務收入:149,323.68萬元
2018年度證券業務收入:57,949.51萬元
2018年度審計公司家數: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家數: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業審計業務經驗:是
4、執業信息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其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備相應專業勝任能力:
項目合伙人:姓名呂勇軍,註冊會計師,合伙人,1992年起從事審計業務,至今負責過多家企業改制上市審計、上市公司年度審計、清產核資、績效考核、證監局及財政部檢查等工作,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24年,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
項目質量控制負責人:熊亞菊,註冊會計師,合伙人,1997年開始從事審計業務,專注於企業資產重組、上市公司及央企審計業務,曾負責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審計工作。2012年開始專職負責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重大審計項目的質量覆核工作,審核經驗豐富,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無兼職。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20年, 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
擬籤字註冊會計師:姓名高山,註冊會計師,2010年起從事審計業務,至今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企業提供過年報審計、清產核資等服務,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6年以上,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
5、誠信記錄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近三年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處分的概況:行政處罰1次,行政監管措施19次,自律處分3次。具體如下:
■
擬籤字註冊會計師近三年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處分。
三、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續聘大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1、審計委員會意見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委員會一致認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從事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的資質和能力,與公司股東以及公司關聯人無關聯關係。大華在2019年度的審計工作中表現了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執業水平,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委員會同意向董事會提議續聘大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
2、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情況和獨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和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在2019年度審計工作中,大華恪盡職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準則,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審計的各項工作。因此我們同意繼續聘任大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並將上述事項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和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公司續聘大華為2020年度審計機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續聘大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監事會意見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和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在擔任2019年度審計機構期間,審計團隊嚴謹敬業,計劃安排詳細,派駐的審計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其為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事會同意續聘大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報備文件
1、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意見;
4、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
5、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2019年度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6、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業證照,主要負責人和監管業務聯繫人信息和聯繫方式,擬負責具體審計業務的籤字註冊會計師身份證件、執業證照和聯繫方式。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04月09日
證券代碼:002690 證券簡稱:美亞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6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將於2020年5月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由 3名監事組成,其中1名為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公司於2020年4月8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經與會職工代表認真審議,選舉邱文嬋女士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見附件)。邱文嬋女士將與公司 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其任期三年。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並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職權。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04月09日
附件:
邱文嬋:女,198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曾任合肥美亞光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職員,現任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副部長,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係,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查詢,不存在「失信被執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情形。
證券代碼:002690 證券簡稱:美亞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7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原因
(1)財政部於2017年3月31日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一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一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於2017年5月2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金融工具列報(2017年修訂)》(財會[2017]14號)(上述準則以下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本公司於2019年1月1日執行上述新金融工具準則,對會計政策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2)2019年5月9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會[2019]8號)。
(3)2019年5月16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一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
(4)2019年4月30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修訂。
(5)2019年9月19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下稱「《修訂通知》」),對合併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按照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
2、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財會[2019]6號、財會[2019]16號、財會[2019]8號、財會[2019]9號及新金融工具準則的相關規定。其餘未變更部分仍執行財政部前期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4、變更日期
公司根據財政部上述文件規定的起始日,執行上述會計政策。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公司無需追溯調整前期可比數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2018年度相關財務指標。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屬於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2、《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修訂對公司的影響
財會[2019]8號通知要求對2019年1月1日至執行日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進行追溯調整。財會[2019]8號通知不影響公司財務報表數據。
3、《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一債務重組》修訂對公司的影響
財會[2019]9號通知要求對2019年1月1日至執行日之間發生的債務重組,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債務重組不進行追溯調整。財會[2019]9號通知不影響公司財務報表數據。
4、財務報表格式調整的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只涉及財務報表列報和調整,不存在追溯調整事項,不會對公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營業收入、淨利潤產生任何實質性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規定進行的調整,符合相關規定執行變更後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董事會同意公司進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公司會計政策變更是響應財政部相關政策要求,符合《企業會計準則》 的相關規定。本次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變更會計政策是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能夠客觀地為投資者提供更準確會計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2019年度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04月09日
證券代碼:002690 證券簡稱:美亞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8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使用不超過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以及20億元暫時閒置自有資金(合計不超過22億元)購買低風險金融機構投資產品(其中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只能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不包括《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中涉及風險投資的相關品種。閒置資金在授權期限內可以滾動使用,公司授權經營管理層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資金購買投資產品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且不影響超募資金項目的正常實施。
一、募集資金情況
1、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2]821號)核准,採用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配售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5,000萬股,每股面值1.00 元,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7元/股。截止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資金850,0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805,838,772.75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大華驗字【2012】216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根據《管理制度》,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連同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2年4月20日分別與募集資金存儲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衛崗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籤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和超募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716,947,036.28元,募集資金餘額為人民幣200,514,212.06元。具體內容請見2020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3、超募資金部分閒置的原因
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安排和資金投入計劃,超募資金短期內出現部分閒置。
二、本次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1、投資目的: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公司日常運營、確保超募項目所需資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適度進行現金管理業務,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2、投資額度及方式:根據資金狀況以及未來合理盈利預計,公司擬使用不超過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以及20億元暫時閒置自有資金(合計不超過22億元)購買低風險金融機構投資產品(其中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只能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且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單個短期投資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一年),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在一年內進行滾動使用,且公司任一時點購買的投資產品總額不超過22億元。上述投資品種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所規定的風險投資。在額度範圍內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行使相關決策權並籤署合同文件,投資活動由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財務部具體操作。
3、理財額度使用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公司經營管理層在12個月內,在上述額度內實施理財事項。其中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單個短期投資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一年。
4、資金來源: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發展所需資金的情況下,公司擬進行上述投資的資金為公司暫時閒置自有資金、暫時閒置超募資金,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5、風控措施: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制度進行決策、實施、檢查和監督,確保所投資產品的規範化運行,嚴格控制資金的安全性。公司在每次購買投資產品前,需明確該購買行為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並定期將投資情況向董事會匯報。
6、公司購買的投資產品受託方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投資風險、風險控制措施以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1、投資風險
(1)公司閒置資金投資標的為低風險金融機構投資產品(其中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只能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投資產品所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政策風險、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等,相關風險將影響理財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2)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風險。
2、針對投資風險,擬採取措施如下:
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投資低風險投資產品事項進行決策、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風險。公司將定期向董事會匯報投資情況,並將依據深交所的相關規定,披露投資產品的購買以及損益情況。
(1)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其中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不得用於證券投資,不得購買以無擔保債券為投資標的投資產品。
(2)公司經營管理層進行具體實施時,要及時分析和跟蹤投資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資金使用情況由公司內部審計部進行日常監督。定期(每季度一次)審查投資產品業務的審批情況、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等,並對帳務處理情況進行核實,並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審計結果。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投資產品的購買及損益情況。
3、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公司超募項目所需資金以及保證超募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影響公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不影響超募項目的正常建設。
(2)部分閒置資金適度投資低風險投資產品,能夠獲得一定投資收益,有利於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出具的意見
1、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本次公司計劃運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2億元的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2億元的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金融機構投資產品(其中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只能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且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單個短期投資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一年)。
2、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策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保障投資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投資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資收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2億元的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金融機構投資產品(其中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只能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且2億元暫時閒置超募資金單個短期投資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一年),並同意將該項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在12個月內進行滾動使用,且公司任一時點購買投資產品所使用閒置資金不超過上述額度。
3、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事項將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的有關規定。
保薦機構將持續關注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督促公司在實際使用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並對募集資金實際使用及時發表明確保薦意見。
保薦機構對美亞光電本次使用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事項無異議。
五、其他重要事項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不存在變相改變超募資金用途的行為,不會影響超募資金項目建設,將對公司的經營和業績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但鑑於投資收益不確定性等因素,該事項的實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風險。公司將繼續關注投資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2019年度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平安證券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