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頭婚」的核心目標,始終是想要一個兒子。
文|兔透射
「兩頭婚」突然成了熱門話題。
它被稱為一種「近年來」悄然興起的「婚姻新形式」,在媒體報導裡,部分專家也強調其「現代性」,並稱讚它是「新形勢下的一種探索」,「有利於家庭的穩固和諧」。
這其實不是「兩頭婚」第一次出現在輿論視野裡,今年 5 月,papi 醬孩子的「冠姓權」引發爭論時,就有人提到過這種冠姓模式。
在當時的描述裡,這種模式出現的時間稍早:我是一個南方小城的姑娘,由於獨生子女政策,進入 2000 年後,我們市衍生出了一種獨特的婚姻狀態 —— 不進不出。一方不嫁,一方不娶。雙方不會交換禮金和彩禮,即沒有錢財瓜葛。夫妻生下兩個孩子,一個跟父姓,一個隨母姓。
然而這些說法均是錯誤的,「兩頭婚」絕對不是什麼現當代新模式。
· 費孝通發表於 1938 年的《江村經濟》即描述了這種聯姻模式
早在明清時期的江南,它就已經出現了,稱為「兩頭親」。
今天,「結婚的意義」是一個可以寫成長篇文章辯論的議題,而一百年前乃至更早的主流社會則有其共識:「傳宗接代,天經地義。」「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在傳統社會,「養兒」不光「防老」,也是承接家族祭祖重任的關鍵所在。
同姓人丁的興旺程度,以及直接由它決定的包括暴力在內的社會實力,直接決定了一個家族在一個傳統鄉村的地位。
· 對「養兒防老」的挖苦一直很多見,但它並不是靠挖苦就會消失的
那些肚皮不爭氣,怎麼生都是女兒的家庭,就幾乎只剩下一種隔代救濟 —— 入贅婚姻:女兒的丈夫加入妻子的娘家,新建小家庭承擔娘家養老,對丈夫的親生父母不再有義務關係,生育的第三代自然也繼承娘家的姓氏和家族關係。
如果這生下來的第三代裡剛好有男丁,那眼見要斷的「香火」就又給續起來了。
不過,有能力選擇入贅婚姻的娘家並不會多,他們必須家道殷實,能夠說服男方捨棄「面子」加入自家門下,同時給男方父母付以充分的補償。
一般來說,願意接受這種聯姻的親家,既要在經濟上處於弱勢,還要有多個兒子,不必介意放棄其中一人。
因此在商品經濟較為發達的明清江南,就產生了介於嫁娶和入贅之間的「兩頭親」。
它是打折的嫁娶,也是打折的入贅,娘家婆家會在婚前談好,新婚夫婦未來生育的其中一個兒子隨娘家姓,為娘家續上「香火」。
作為條件,婆家可以少給或不給彩禮,但也很少像入贅婚姻那樣,反過來從娘家拿到經濟補償。
「兩頭親」對娘家來說更為便宜,負擔得起的家庭更多,但它仍然考驗女方家長的經濟實力,它基本需要女方主動提起,肯接受的絕大多數也只能是比他們要窮、同時還有多個兒子的男方家長。
南京大學秦文佳在其論文《作為策略性婚姻實踐的「兩頭親」—— 以蘇南倪村為例》中介紹,她發現的唯一一起由男方提出的「兩頭親」,緣由是男方家境承擔不起嫁娶模式的彩禮。
根據雙方的財力和談判意願,「兩頭親」可能產生多種談判結果,但無論雙方達成怎樣的協議,「兩頭親」的核心目標只有一個:
抓住最後一次機會,贏得繼承我家香火的兒子。
不難想像,當計劃生育政策開始實施,「兩頭親」的風險陡然提升,它變得更像是一場賭局。
「生兩個孩子,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姓」,應該就是從那時興起的安排。
它按照當時農村家庭允許生育的上限(不排除繳納罰款),設計了願賭服輸的分配:無論新生兒性別如何,都依照出生順序「冠姓」。
它當然不可能「有利於家庭的穩固和諧」。
在房價、婚禮費用激增的今天,「兩頭親」雙方的原生家庭並不會因為免了彩禮就能節省多少子女聯姻的成本,他們真金白銀砸進去後,換來的這場賭局卻包含了太多變數:小夫妻不想要二胎、二胎意願發生變化、生出雙胞胎尤其是龍鳳胎……前幾年還有政府計生政策的改變。
當情境或意願發生改變,引發的糾紛自然不可能輕易平息。
早在 2012 年,二胎還未正式放開時,浙江當地記者就已經注意到,「因為孩子的姓氏問題而導致離婚的案例呈現明顯上升趨勢」。
有些諷刺的是,這篇報導對該現象的總結就是「『子隨父姓』傳統受到衝擊」,跟這兩天的專家解讀不謀而合。
很難理解,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讓他們紛紛把這類婚姻吹噓成進步的典範,而忽略掉它的本質:父母為了傳宗接代,利用經濟手段幹預子女的生育。
來源:大象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