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原局長被雙開
11月16日
廣西紀檢監察網發布通報
恭城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
廖業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全文如下
日前,恭城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對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廖業雲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2007年至2017年,廖業雲在任自治縣人社局局長以及自治縣交通局局長期間,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給予的禮金、勞務費共計17.5萬元,違規入股道路建設項目並獲取分紅10萬元,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在任自治縣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以及自治縣交通局黨組副書記、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2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受賄罪。
廖業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思想墮落腐化,且在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影響惡劣,嚴重敗壞黨的形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縣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自治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廖業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恭城縣紀委監委)
廖業雲,男,1966年4月出生,廣西全州人。1992年6月參加中國共產黨,原廣西恭城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1988.07-1992.02 平樂縣附城鄉政府辦事員
1992.02-1993.11 平樂縣附城鄉政府鄉長助理(副科)
1993.11-1994.12 平樂縣附城鄉政府副鄉長
1994.12-1999.03 平樂縣長灘鄉黨委書記
1999.03-1999.07 平樂縣沙子鎮黨委書記
1999.07-2000.03 荔浦縣杜莫鎮黨委書記
2000.03-2000.08 荔浦縣農業系統黨總支委書記、副局長
2000.08-2002.01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恭城縣人事勞動局局長
2002.01-2010.10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恭城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0.10-2011.6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恭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06 恭城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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