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以後,印章是加蓋在絹紙上的,不受封泥限制,印型也逐漸有所增大,印材以銅質為多見。宋代出現了瓷印,則又是一種新型的印材。這時私印印材的範圍更廣,有竹木,有金石,有玉,有銀,有角,有牙。
總之,在明以前的官印中銅質最多,私印印材較廣,明以後的印材主要是花乳石。
古人刻印章時,印章上文字或圖像有凹凸兩種形體,四下的稱陰文,反之稱陽文。但古代的稱法和現在正相反,因為古人是按照印章印在封泥上的印記來稱陰陽文的,在封泥上呈現的陰文,在印章上卻是陽文;在封泥上是陽文的,在印章上卻是陰文。 因此,為了避免誤會,就把陰文稱為白文,陽文稱為朱文。有的印章中雜有白文朱文,就稱朱白間文印。一般說來,古印中多為白大印,字體幽雅有古意,筆勢壯健,轉折處宜一氣呵成。白文印字體一般肥而不失之於臃腫,瘦而不失之於枯槁,得心應手,妙在自然,最忌矯揉造作。 朱文印始於六朝,盛行於唐宋,字體清雅,筆鋒盡露,但筆跡不能粗、粗則顯俗氣。 金屬印章,不論官私,一般是先雕泥範,然後用翻砂法或拔蠟法冶鑄而成,這就稱為鑄印。古代印章大多是連印文一起鑄成的。 非金屬印如玉石等,不能冶鑄,只能用刀鑿刻。也有金屬印章先鑄成形,然後鑿刻印文的,一般稱這種印為鑿印。 鑿印有工整和粗劣之分,有官印因急於封拜,不待範鑄而匆匆鑿成應用、因而被稱為急就章。 一面刻字,另一面刻姓名,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職位稱號,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吉語、圖像等,凡兩面都刻有印文的則稱為兩面印。 多面印即類推。兩面印、多面印一般不能有印鈕,只在中間鑿一小孔以便穿帶,所以又稱穿帶印。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印章套在一起以便攜帶的稱為子母印或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