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立法強化數字監管 在線平臺須承擔起對非法內容審查義務

2021-01-08 新浪財經

來源:人民日報

原標題:歐盟立法強化數字監管(國際視點)

核心閱讀

歐盟正通過立法等手段加強對社交媒體、電商平臺和其他在線平臺的監管,保護和支持自身數字行業發展,維護數字主權。外界認為,歐盟正醞釀的相關法案有助於遏制不正當競爭行為,規範歐洲數字市場秩序。

歐盟委員會近日公布《數字服務法》和《數字市場法》草案,這是歐盟近20年來在數字領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旨在明確數字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加強對社交媒體、電商平臺和其他在線平臺的監管。同時,歐盟還就「數字歐洲計劃」約75億歐元預算達成協議,將用於超級計算、人工智慧、網絡安全以及提高民眾數字技能和改善數字基礎設施。

提供統一數字規則

《數字服務法》和《數字市場法》提供了一套統一的歐盟數字規則。兩者各有側重,前者強調社會責任,後者側重經濟層面。

根據《數字服務法》,擁有4500萬以上用戶的在線平臺有義務主動審查、處理和及時刪除虛假信息、恐怖主義、仇恨言論等非法內容,審查其平臺是否存在危險或假冒偽劣的第三方產品,並公開廣告商信息和排名信息的算法參數等,違規者將被處以最高達其年營業額6%的罰款。

《數字市場法》將強化對網際網路巨頭的監管,以解決數字市場上的不公平競爭問題。根據該法案,營業額、用戶數或市值達到一定規模,且在至少3個歐洲國家提供平臺服務的企業被定義為「守門人」。輿論普遍認為,符合這些標準的正是谷歌、蘋果、亞馬遜、臉書等美國網際網路科技巨頭。根據歐盟此前發布的內部評估報告,這些網際網路巨頭採取了設置不公平合約條款、收取過多佣金、在平臺上優待自營產品等行為,有違公平準則。對此,法案設置了一系列嚴格的監管規則,違規者將面臨最高達年營業額10%的罰款,甚至被完全禁止進入歐盟市場。

分析人士認為,這兩部法案提出的新規則與以往相比,在監管和制裁的方式、力度上大不相同。中歐數字協會主任克勞迪婭·韋諾蒂表示,歐盟今後將採用「事前」監管來解決惡性競爭問題,而不是像以往那樣,採用「事後」訴訟和制裁的方法,這將迫使大型網際網路平臺提前採取行動。此外,新發布的兩部法案採取不對稱規則,對大型科技企業和中小型科技企業採取不同的監管標準,大型科技企業將面臨更嚴苛的審查和更多的處罰。由於歐洲本土科技企業多數都規模不大,歐盟此舉有利於保護和支持自身數字行業發展。

英國諾頓羅氏律師事務所數據保護和網絡安全負責人馬庫斯·埃文斯表示,歐盟數字監管和反壟斷議程極具雄心,為建立數字單一市場和統一數據空間勾勒藍圖。歐盟可以藉此對市場進行有效監管和實施結構性調整,並進行相關市場界定。

 捍衛歐盟數字主權

專家認為,歐盟另一個目的是通過更嚴格的規則和處罰條例來限制跨國科技巨頭在歐洲市場過度擴張。

事實上,這不是歐盟第一次從規則上入手加強網絡監管。近年來,歐盟先後公布《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非個人數據自由流動條例》等多項政策文件。歐盟及德國、法國等成員國多次對谷歌、亞馬遜等美國科技巨頭展開反壟斷、避稅、用戶隱私等調查,並開出多筆天價罰單,法國、西班牙、義大利等國還宣布了對網際網路巨頭徵收數字服務稅的計劃。

歐洲審計院指出,歐盟在遏制臉書、谷歌的惡意競爭方面一直收效甚微。也有分析認為,歐盟遏制在線仇恨言論等非法在線內容的行動同樣力度不足。歐盟將其根本原因歸結為「數字主權」的喪失。數據顯示,歐洲在全球前70個最大數字平臺市值的份額僅為4%,西方國家的數據中有92%存儲在美國,只有4%存儲在歐洲。美國的電商平臺及社交平臺已佔據歐洲絕大部分市場。分析指出,歐洲缺乏統一的數字市場,數字經濟發展相對滯後。疫情防控期間,民眾在線需求激增,讓這個矛盾更加凸顯。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將數字主權作為歐盟實現「在數字世界中獨立行動」目標的基石。此前,歐盟已就「數字歐洲計劃」約75億歐元預算達成協議,將用於超級計算、人工智慧、網絡安全以及提高數字技能和改善數字基礎設施上。

德國、法國、西班牙等13個歐洲國家日前還聯手啟動「歐洲電子晶片和半導體產業聯盟計劃」,以打破美國對晶片領域的主導;德國、法國2020年6月共同發起旨在取代「美國雲」、增強歐洲數據安全性的歐洲雲項目Gaia—X;歐盟近期還宣布將建立網絡安全研究中心,從而改善網絡安全能力、提升戰略自主權。

歐洲議會研究服務中心政策分析師坦巴馬·麥迪加表示,歐盟圍繞創建安全的泛歐數據框架、打造可信賴的網絡環境、更新競爭和監管規則三個方面捍衛數字主權,將促進歐洲數字企業創新力和競爭力的提升。

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兩部法案草案出臺後,不少歐洲人士對此表示歡迎,稱其將為歐洲企業營造更加公平、開放、透明的數字市場。韋諾蒂認為,新的立法將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使他們可以享受透明、安全、創新的網絡環境。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也將得以擴大規模,降低合規成本。

歐洲數字權利組織高級政策顧問簡·潘弗拉特認為,數位技術取得長足進步,網際網路生態發生巨大變化,但有關在線平臺責任的立法卻一直沒有更新,此時更新規則尤為必要,將使歐盟在數字領域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歐盟內部對監管覆蓋面尚未達成共識,有的希望只對谷歌、亞馬遜等大平臺加強監管,也有的尋求覆蓋包括愛彼迎、繽客在內的更多企業。麥迪加認為,對「守門人」的準確界定至關重要,歐盟各主管部門之間以及成員國與歐盟之間應建立合作機制,力求明確定義、統一標準。外界認為,兩部法案草案體現出相同的目標,那就是維護歐洲本土網際網路科技公司的生存和發展。

美國科技企業表示不滿。臉書、亞馬遜等公司認為,法案只針對少數公司的做法有失公平。谷歌表示擔心新法案會限制平臺繼續向中小企業和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的能力。

美國商會稱歐盟新草案無助於提高歐洲自身競爭力。美國智庫「大西洋理事會」歐洲未來倡議副主任約恩·弗萊克說,新規可能加大美歐數字領域的分歧,未來美歐在數字監管方面展開的博弈還將升級。

美國科技媒體TechCrunch報導,數位技術領域在經過數十年的全球擴張和整合後,反壟斷成為該領域的頭等大事,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近期都採取了果斷而全面的行動,遏制資本無序擴張,禁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在這場全球行動中,歐盟是積極的推動者。

(本報布魯塞爾1月4日電)

相關焦點

  • 外媒:歐盟擬立法嚴格監管數字平臺
    鑑於新冠疫情肆虐進一步強化了數字領域在我們生活(無論是工作、學習還是娛樂)中的地位,這項挑戰就顯得尤為重要。強化內容監管第一項法案是《數字服務法案》,涉及包括數字領域在內的整個社會領域的內容監管。原則很簡單。布雷東解釋說:「在現實世界被禁止的,在虛擬世界同樣也要被禁止。」
  • 歐盟「數字憲法」亮相:多國新規劍指壟斷 科技巨頭迎來「強監管...
    12月15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兩項與網絡服務有關的法案:聚焦不正當競爭的《數字市場法案》和聚焦線上非法有害內容的《數字服務法案》,目標是被稱為「看門人」的大型科技公司。事實上,除歐盟外,近年來全球不少政府監管機構都在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約束。
  • 歐盟推出新數字法案,將會迎來一場數字監管變革嗎
    為了讓這些監管行為更為規範和有效,歐盟在12月15日發布了兩條將會影響大型科技公司如何運營的新立法提案,一項針對非法內容的《數字服務法案》,一項針對反競爭行為的《數字市場法案》。這兩項法案的提出,既有著對於美國網際網路巨頭的反壟斷競爭的嚴密監管,也有對數字內容管理做出更為詳細的要求,更有徵收數字稅等舉措以扶持歐洲本土網際網路產業的小心思。
  • 歐盟推出新數字法案,會是一場「鋤強扶弱」的數字監管變革嗎?
    為了讓這些監管行為更為規範和有效,歐盟在12月15日發布了兩條將會影響大型科技公司如何運營的新立法提案,一項針對非法內容的《數字服務法案》,一項針對反競爭行為的《數字市場法案》。這兩項法案的提出,既有著對於美國網際網路巨頭的反壟斷競爭的嚴密監管,也有對數字內容管理做出更為詳細的要求,更有徵收數字稅等舉措以扶持歐洲本土網際網路產業的小心思。
  • ...歐盟出臺「史上最嚴」監管法案,不遵守或面臨年收入10%罰款
    歐盟公布「史上最嚴」數字監管法案12月15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了《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的草案,這是歐盟20年來在數字領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旨在釐清數字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和遏制大型網絡平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 歐盟公布兩部數字法案 旨在限制美國科技巨頭的市場行為
    歐盟委員會15日公布兩部新的數字法案,旨在進一步限制美國科技巨頭的市場行為,規範歐盟數字市場秩序。 歐盟於今年2月啟動《數字服務法》和《數字市場法》立法工作,並於6月開始向全球公開徵詢意見。兩部法案中《數字服務法》備受外界關注,因其更多地直接關係到普通消費者,該法案側重社會責任領域,旨在加強網絡平臺在處理虛假信息、恐怖主義、仇恨言論等非法內容以及假冒偽劣產品方面的責任,即科技企業須對用戶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內容負責,有義務第一時間刪除不合規的信息內容。
  • 限制美國科技巨頭,歐盟出臺「史上最嚴」監管法案,不遵守或面臨年...
    ,這是歐盟20年來在數字領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旨在釐清數字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和遏制大型網絡平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兩部法案中《數字服務法案》備受外界關注,因其更多地直接關係到普通消費者,該法案側重社會責任領域,旨在加強網絡平臺在處理虛假信息、恐怖主義、仇恨言論等非法內容以及假冒偽劣產品方面的責任,即科技企業須對用戶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內容負責,有義務第一時間刪除不合規的信息內容。
  • 歐盟將要求FB、亞馬遜等大型科技公司履行更多網際網路監管職責
    來源:新浪科技據報導,根據即將於下周發布的法規草案,歐盟將要求Facebook和亞馬遜等大型科技公司承擔更多的網際網路監管責任,否則將面臨巨額罰款,罰款金額或高達營業額的6%。根據媒體獲悉的這份機密文件,大型科技公司將必須審查第三方供應商(比如在亞馬遜出售商品的店家等),並與監管機構和研究人員共享數據,以了解這些公司如何管理非法內容。大型在線平臺必須確保更大程度的廣告透明度,讓用戶「以清晰明確的方式且實時地」知道,他們正在觀看廣告。
  • 歐美監管機構同時出手令矽谷巨頭直面史上最強逆風
    該訴訟由八個州領導,分別是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州、愛荷華州、內布拉斯加州、紐約州、北卡羅來納州、田納西州和猶他州,指控谷歌在在線搜索和搜索廣告市場上存在非法壟斷的做法。這與美國司法部和11個州今年秋天對谷歌提起的另一起反壟斷訴訟如出一轍,該訴訟指控谷歌利用反競爭協議確保其搜尋引擎在智慧型手機上的主導地位。
  • 歐盟兩項法案直指美科技巨頭
    法案側重社會責任領域,旨在加強網絡平臺在處理虛假信息、恐怖主義、仇恨言論等非法內容以及假冒偽劣產品方面的責任,即科技企業須對用戶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內容負責,有義務第一時間刪除不合規的信息及相關內容。  《數字服務法案》規定,如果社交媒體平臺無法按規定及時刪除涉恐宣傳內容及其他違法帖子,將會承受多達其利潤6%的罰金。
  • 歐盟要開徵「連結稅」!成為矽谷科技巨頭真正的監管者
    伴隨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就新版權法達成改革決議,美國科技巨頭抵抗歐盟對數字版權監管兩年多的抗爭正式宣告失敗。目前,該新版權法還需在5月歐洲議會選舉前,經過歐洲理事會和立法機構的正式批准方能生效,而由於美國本土在這方面立法緩慢,由此歐委會將成為矽谷巨頭真正的監管者。前述規定在實施後恐重創谷歌等搜尋引擎和內容類平臺,直接挑戰他們的商業模式。谷歌方面此前曾表示,這一新版權法「改變了我們認知中的網絡」。
  • 歐盟要求大型科技公司主動管理網絡平臺 否則處以高額罰款
    來源:新浪科技據報導,根據下周即將公布的一項監管草案,歐盟將要求Facebook和亞馬遜等「超大型」科技公司承擔更大的網際網路管理責任,違者將面臨高達營業額6%的罰款。媒體獲得的保密文件顯示,大型科技公司必須對網際網路上的多種信息進行審查,包括在亞馬遜平臺上銷售商品的第三方供應商,此外還需要與監管部門和研究人員分享數據,解釋平臺如何監管違法內容。與此同時,大型網際網路平臺必須「以清晰、明確的方式,及時」讓用戶知道他們正在觀看廣告,從而提升廣告透明度。
  • 兩項數字法案各有側重 進一步限制美科技巨頭
    在兩部法案中,《數字服務法案》更多地直接關係到普通消費者。法案側重社會責任領域,旨在加強網絡平臺在處理虛假信息、恐怖主義、仇恨言論等非法內容以及假冒偽劣產品方面的責任,即科技企業須對用戶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內容負責,有義務第一時間刪除不合規的信息及相關內容。
  • 環球深觀察丨歐盟再出重拳 成了「靶子」的美國科技巨頭冤嗎?
    歐盟委員會日前發布《數字市場法案》和《數字服務法案》兩部數字法草案。這是歐盟近20年來在數字領域的首次重大立法,被路透社稱為「全球範圍內最重要的監管措施」。△路透社報導截圖其中,《數字市場法案》旨在確保歐盟內的企業能夠與享有「看門人」地位的科技巨頭展開公平競爭;《數字服務法案》旨在加強網絡平臺在杜絕虛假信息和危險言論等非法內容方面的責任。
  • 「資訊」歐盟公布《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草案
    ZDNet網站12月15日消息,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兩項新的立法——《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如果兩項立法獲得通過,歐盟將使大型科技公司刪除有害內容並開放競爭,否則科技公司將面臨巨額罰款的風險。第一項草案是《數字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該草案要求所有數字服務平臺創建舉措來打擊非法在線內容,例如構建相關機制,允許用戶標記不良信息並與「受信任的標記者」合作。同時,該草案要求公司為其內容被平臺刪除的用戶創建保護措施。目前,《數字服務法》未對非法在線內容進行定義,而是依賴於現有國家和歐盟法律對非法內容的說明。
  • 歐盟出臺數字監管新草案 美科技巨頭被套上緊箍
    「全球許多司法管轄區都在努力應對新技術環境,並考慮是否要監管科技巨頭以及如何監管。歐洲已決定先行一步,成為數字平臺監管的先行者。」 ]  歐盟兩項重磅科技巨頭監管草案終於揭開面紗。  當地時間15日,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頒布《數字服務法》(DSA)和《數字市場法》(DMA)這兩項反壟斷監管草案,被視為歐盟20年來首次對網際網路規則的全面改革。
  • 歐盟給美科技巨頭套上「緊箍咒」:捍衛數字主權 出臺兩部數字法案
    外媒普遍認為,這兩部數字法案直接針對谷歌、亞馬遜、蘋果、臉書等美國公司,旨在進一步限制美國科技巨頭的市場行為,規範歐盟數字市場秩序。歐盟與美國的數字稅之爭持續已久,從此前法國、英國等國對美國科技巨頭徵收數字稅,到如今歐盟出臺法案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監管,歐洲國家對美國科技巨頭念起「緊箍咒」,歐美間數字競爭日漸焦灼。
  • 歐洲在數字經濟中取得成功的路線圖
    歐盟政策制定者應努力幫助歐洲數字初創企業更快地擴展規模,規模通常是在數字經濟中具有競爭力的必要條件,並且這些好處會傳遞給消費者,這意味著歐盟立法者應簡化和統一數字單一市場的規則,所有用戶完全跨境訪問在線內容和服務還不現實。此外,歐盟政策制定者應限制那些認為「大事不利」的競爭監管機構,因為這將限制歐洲公司的競爭能力。
  • 歐盟反壟斷前途不明:窮追不捨的新規與伺機反抗的受懲者
    Idealo的德國總部震驚於科技行業日漸膨脹的經濟影響力,歐盟監管機構越來越急切地希望針對「數字守門人」採取行動。所謂數字守門人,即谷歌、蘋果和亞馬遜等運營在線市場的公司,其他公司的業務既依賴於這些在線平臺,同時又與這些平臺存在競爭關係。
  • 歐盟兩項數字法案被指針對美國巨頭,歐美會否爆發數字貿易戰?--上觀
    「歐盟宣布限制谷歌、亞馬遜、蘋果、臉書等科技巨頭的裡程碑式法律。」路透社稱,這兩項法案為美國的科技巨頭在歐盟開展業務制定嚴格的規則。據報導,法案涉及的主要是超過4500萬使用者的大型網絡平臺公司,這相當於英國脫歐後歐盟人口的10%。歐盟將對這些平臺進行定期檢查。對於違規或不接受檢查的網絡公司、平臺,歐盟將課以罰款,最多的可達其營業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