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近代以來東亞第一個霸主,也是在亞洲地區被稱為列強的國家,日本並不是從開始就如此強大且具有野心。說到根子上,日本的開國其實比清王朝更晚,但是日本卻有著破釜沉舟的勇氣,廢除舊制度,在鞏固國內統治以後向西方學習。
並且這一場學習持續了數十年,在經歷數場國運之戰以後,到達了國家霸權發展的巔峰。在歷史上我們認為這種霸權是一種邪惡,並不值得提倡,但是我們也要注意,日本為什麼能夠在近代內外交困的情況下,主導了一場維新革命,並且成功,自己從一個積貧積弱的落後農業國轉變成為了一個帝國主義國家。
日本明治維新以後,以王政復古和天皇親政的前提,共同納入政治秩序,這一點是西方立憲君主制國家必然的道路。因此,日本開啟了近代化的改革,天皇統治和民眾參政之間的良性互動是日本政治倫理訴求的基礎。當然,這種良性互動並不是我們所認為的一種常規的,正式的君民共主,而是擁有濃厚的日本情節和封建因素,影響日本後來的發展,但是當下暫且不必將其拿出討論。
因為在最初的理論分析和研判的時候,日本並沒有走偏。日本直接效仿了西方的選舉制度,從法理上構建選舉權。當時日本提出了體用結合的方針,要民眾在心理上有所認知。並且天皇統治也能與政治現實相適應。正是如此,在明治維新初期,選舉權的資格逐步擴大,再到成年男子的普選權與當時的天皇統治制度相結合,呈現出了一片欣欣向榮的國家景象。
日本在當時使用君民共主的模式,集中反映了近代日本對西方政治理念和自身傳統的重視,理解與改造。這種改革的強大動力源自於政府和民間,在當時都認識到了要想成為對抗美歐列強的強國,必須啟發民智,使民眾擁有參政權。但是由於日本的封建因素並沒有通過革命的方式革除,而是在封建因素當中的開明力量主導這一場變革,所以民眾的參政權也有種種限制。
這種限制在政府的主導下,成為了日本未來選舉權和國家民主的政治基礎,當然,這一種民主是在天皇制度之下的民主。在1869年,日本提出了海外萬國皆於利於他土之上,唯獨日本皇威不墮,國權不損,為了增強國家競爭力,很多保守派也提出了王政復古的很多課題。但是日本的保守派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樣頑固,他們也知變通。他們也提出了打破身份空間和職業上的封建,強化社會流動。
並且認可社會應該尋求一種真正的自覺意識,統一秩序,發展近代產業,解放民的欲望,同時也要有所節制,穩定社會。而當時日本的激進派則希望日本能夠迅速融於西方社會,求知識於世界,革除一切封建保守。當時的明治政府並沒有明確要選擇哪一條道路,在1871年,明治天皇則任命了很多特權大使出訪歐美。這一次,日本向西方學習和探視的實際行動被很多國家所重視,日本對當時的歐美12個國家都做出了反應,使節團也認真考察了歐美各國的社會和政治。
同時,在日本國內仿歐美之際,西鄉隆盛等人則主張以武力迫使朝鮮開國。可以說日本強大的理想和現實利益日本都想要。終究兩條道路的政治模式和訴求,最終導致明治政府的分裂。使節團沒有完滿的完成任務,而終止,西鄉隆盛等人辭職,但是日本面向西方的這一個基本政治走向並沒有改變。
日本民間日益活躍,甚至在一八七八年,一些極端主義者遇刺了大久保利,政局動蕩不安,而一些極端主義者則展開天皇親政運動,當然還有一些愛國社等同盟展開的民權運動,兩者夾擊之下政府又重新意識到了政治的緊迫性。由此才真正進入自己的憲政制定階段。曾經訪問歐美所得到的很多資料也真正派上用場,明治維新的文明開放政策並不是單一由政府主導的,在民間也有很多傳播西方政治思想和制度理念的活動。
整個日本人心浮動,傳進來的西方學說多樣繁雜,並且出現很多時代錯位,圖存強國的急切與這種錯位相結合,使得日本明治政府在當時很難在短時間內梳理鑑別一股腦的派上用場,導致了很多誤解偏差。 對於日本而言,日本認為三權分立的自然法學說始於斯多葛學派。中世紀受到基督教會的影響,再到啟蒙思想以後洛克,孟德斯鳩,盧梭等人的近代自然法強調的人的理性和自然狀態以及社會的契約,這些都被日本廣泛吸收。
同時日本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當時的日本知識分子有意無意的將天賦人權,自由權利和社會契約進行批判,他們認為這並不合時宜。一方面,在一些日本學者看來,西方的種種民主思想在西方社會都要孕育千年才能成事。最後革命也必然爆發,一場慘烈的社會和政治革命動亂這個問題是不能夠忽視的,不應該走這種完全的民主道路。尤其是對於當時的日本來講,拋開天皇是不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的。
日本確實希望能夠效仿英國建立君主立憲制,但遭到了日本國內的反對,尤其是隨著國內局勢的發展,他們認為這一種理論也無法真正是日本強大。首先一點,日本剛剛開國民智未開,輿論不少,士大夫也並非以近代西洋法律為準。士農工商等各個階層都毫無民主根基,在此情況之下,法國的革命民主和英國的立憲民主都不適用於日本。
英國的立憲民主確實可以成為日本的發展方向,但是對於日本短期內的強大而言沒有直接幫助。與日本國體相近的德國,形成的一種政治良性的有機體,確實可以強調國家的道德和精神性,並且強調國民和民族這一點。在政治哲學上,日本的傳統發展趨勢相契合。
在西方大哲學家黑格爾的論述當中,也對歐洲的政治哲學進行了全面的批判,他認為國家不是被製造出來的,而是自在自為的,絕對的君主制,國民主權理論都不適合一個國家國民意志的統一精神。尤其是對於一個沒有共和制傳統的國家,如空中樓閣。但是當時迫於國內壓力,日本國內確實修訂了自己的第一部憲法,但是這一部憲法更多的是依照英國,美國和法國的成文憲法。
當時的日本學者確實對這三者民主的憲法頗有感悟,日本國務大臣的伊藤博文的激烈反對。認為在實際政治生活當中,日本應該效仿普魯士的憲法思想,而非一味的追求完善。伊藤博文曾說,青年書生讀西洋書籍以及理論為萬古不移之定論,乃淺薄之論,不過是憑空創造。
後伊藤博文在1882年赴歐洲考察普魯士的憲政成就。日本國內的民主運動也進一步曲折發展。明治政府所要達到的君民共主,出現了執行和發展上的偏差,民主運動聲浪越來越高,引起了政府和伊藤博文的警惕。對於普魯士的道路,明治政府就顯得更為迫切的學習和引進,主張將日本國內民眾的個人主體性進行消解,民眾參政和選舉並不是真正的民主,而呈現了一種悖論。通過普魯士的模式,天皇統治最終得以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