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家、數學家羅素在《幸福之路》的上篇探討了不幸福的原因,下篇則探討了幸福的可能。
既然不幸福的因素與對自己、對他人的態度有關,那麼反過來,幸福的可能也在於此,那就是不要太專注於自我。
太強的自我是一座監牢,如果你想充分地享受人生的樂趣,就必須從這座監牢中逃出來。
如何做到這一點呢?羅素的建議是讓自己的興趣更加廣泛,對那些感興趣的人和物儘量友善。
觀察自己感興趣的東西
讓自己擁有一種熱情(Zest),這種熱情可以是某種愛好,也可以是某種興趣。一個人的興趣越廣泛,所擁有的快樂的機會就越多。即使失去了某一種興趣,依然可以轉向另一種。
熱情也可以是對某件事情的熱衷。
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對觀察和推理就有著超乎尋常的熱情,他在第一次見到華生就根據華生的臉色、手腕皮膚的顏色,以及身上的氣質、行動的姿態等,推理出華生是從阿富汗回來的退伍軍醫。
福爾摩斯的對推理的熱衷不僅僅因為推理是破案的方法,在無關案件的時候也會樂在其中。
工作也是廣義上的一種興趣。
如果一份工作是一個人喜歡的,而且完成這項工作本身有著很強烈的成就感,帶來的愉悅是非比尋常的。
例如一些學者就終生沉浸在研究工作的幸福之中。
邱吉爾曾經把人分為兩類,一類人,工作是工作,愛好是愛好。第二類人,工作和愛好是一件事。
邱吉爾說,命運的寵兒就是第二類人,對他們來說,每天都是節日,可以盡情沉浸在快樂之中。
發展出一種與個人生活無關的興趣(Impersonal Interests)也是好的,傅雷先生譯為「閒情」,對應中文的閒情逸緻。
這種興趣包含兩種。
一種是娛樂興趣。像今天的刷手機、看視頻、打遊戲等等。
這種興趣與生活、工作無關,但能讓人放鬆,有助於對抗抑鬱與心理疲勞。
在娛樂中,緊張的頭腦可以停下思考,不去焦慮或者擔憂。
一個人如果還有玩的興趣,至少對人生不會太過悲觀,所謂「哀莫大於心死」,要是對什麼都不感興趣,真的是「行屍走肉」了。
另一種比娛樂更能令人愉悅的興趣是讀書、繪畫、下棋等愛好。
這些興趣不能短時間給人滿足,甚至有些時候還會有些短暫的痛苦。
例如讀一本比較難懂的書,會令人頭疼。
但這種短暫的痛苦是有益的,它帶來的收益比迅速就能帶來滿足的東西(例如刷手機、短視頻等)更大。
花很長時間讀完一本書、畫一幅畫帶來的滿足感、愉悅感也更強,持續時間更久。
不管是哪一種感興趣的東西,都要抱著友善的態度。
什麼是友善的態度呢?
就是作為一個旁觀者來享受這些樂趣,而不是佔有者、控制者。
讀書的樂趣在於思考,而不是炫耀的資本;遊戲僅僅是娛樂,而不是看中比賽的結果。
善待自己愛的人
對人感興趣,則是更廣義的人類的情感,羅素用的Affection,是一種廣義的愛。
缺乏熱情導致的一大後果就是認為自己是不被需要的,不被愛的。
其實愛人和感受到愛是一種能力,而很多人恰恰缺少這種能力。
有些人言語惡毒,這就是「愛無能」的一種體現,這類人無論對別人,還是面對別人對自己的感情,都惡語相向,用「刀子嘴豆腐心」「我性格直爽」做掩護,大肆傷害別人。
家庭自然也是幸福不可分割的元素,而且與愛緊密相連。
有些人童年時代安全感的缺乏,會導致成年後感受愛的一能力的喪失。
從小沒有家庭的愛,而只有父母指責的孩子,會不敢去嘗試,不敢勇敢地探索世界,因為家庭不是他的後盾與港灣。
這樣的孩子極有可能性格內向,鬱鬱寡歡,長大後也不會快樂。
過於自私,也不是好的愛的給與和感受者。
網絡上極端「女拳師」們總強調女人要在婚姻中強勢,實際上完美的愛是相互成全,一方對另一方的單向付出,都不是最好的愛。
完美的愛是讓彼此都變成更好的人,讓雙方都愉快地接受又自然地奉獻。
在這種相互的愛之中,每個人都會感受到幸福。
只有那種毫無保留的、雙方的人格共同升華的關係,才有真正的價值。
如今精緻的利己主義流行,很多文章總是教育人們,特別是女孩子,不要付出太多,終究會受傷。
其實,這要看付出的是什麼,如果是拿著整個家庭來討好對方,付出的是自尊,自然會受傷,但如果付出的是愛,則沒有危險。還可以幫你鑑別對方是不是一個愛無能的人。
在各種謹小慎微之中,對愛的過分小心或許是真正的幸福的最大敵人。
努力與放棄(effort and resignation)
不要太過專注自己,培養對人或對物的興趣,要遵循一個核心的原則——懂得平衡努力與放棄。
孔子說「過猶不及」,做得過了,跟做得不到是一樣的,因此「中庸之道」才是值得提倡的。
人生艱難,想要幸福,就要想辦法應對人生路上的諸多困境與不幸。
因為說到底,幸福是一種內心與世界,自我與他人的平衡狀態,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對所有人都適用的幸福標準。
例如一個突然中了彩票的人,也許他會沉浸在剛得知這個消息的幾天,然而時間久了,習慣了有錢帶來的享受,獲得快樂的閾值會提高,實現幸福就愈發困難。
所以幸福的獲得只有少部分是諸如健康之類的外在原因,絕大部分原因還在於內心。
努力的過程就是填滿空虛、賦予人生意義而實現幸福的過程,至於結果,並不需要太過介懷,如果實在做不到,放棄也是一種智慧。
一個人的人格,既不分裂來對抗自我,也不分裂來排斥世界,就是幸福的。
這樣的人覺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自由地享受著大自然給予的壯麗景象和歡樂的時光;不被死亡的念頭所困擾,因為他感到他與後繼者之間並不存在真正的鴻溝。
羅素在另一篇文章裡有著同樣的觀點,將自我融入到生命之流之中,如同河流匯入大海,就會獲得美好而無盡的幸福。
與本書相關
作為分析哲學的大師以及數學家,羅素最初對探討幸福一類的倫理學問題並不感興趣。
因此在20世紀20年代有人建議他寫就關於人生的文章,均被他拒絕,理由是他的研究應該是數理邏輯,而哲學也不會教人幸福,只有嚴密的推理、論證才是哲學應有的旨趣。
十幾年後,一方面邀約的人不斷,另一方面羅素也深感一戰之後西方世界的人們在精神上的消沉,世界大戰的陰影讓整個世界陷入了悲觀,於是他覺得有必要總結一下他對於人生的看法。
這些看法和觀點陸續發表在報紙專欄上,1930年《幸福之路》問世。
正是這些關於人生的文字,為羅素贏得了更多的讀者,也讓他進入了文學界的視野,並在1950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