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實施原有的績效工資出現很多問題並引起廣大教師的抱怨後,教育部去年提出要落實實施績效增量工資,而且只能用績效工資來衡量教師的工作,起到真正激勵的作用。
如此一來,績效工資增量也就是原有的績效工資全部發放給教師個人,再由地方政府財政拿出另外的專門資金用於獎勵教師業績,實行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到目前為止已有省份已經開始著手落實。據報導,山東省教育廳廳長在2020年1月中下旬接受專訪時表示,山東省2020年年底中小學績效工資增量全部納入獎勵性績效,用「增量」撬動「存量」,激發教師內生動力。
另據報導,山西太原日前發布《關於辦好新時代人民滿意教育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在現有績效工資總量基礎上再增加20%的績效工資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原有的績效工資被績效增量工資取代會讓教師待遇得到實實在在提高,至於能夠提高多少或者說教師拿到手的到底能有多少,問題的關鍵還是集中在績效的分配方案上。
一位內蒙的網友發了一個當地中心小學2019年1月至6月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中心小學校長每月1798.00元(教師績效工資的1.8倍)
中心小學副校長副書記每月1487.61元(教師績效工資的1.5倍)
中心小學主任教學點校長每月1266.79元(教師績效工績的1.3倍)
中心小學副主任教學點副校長1065.56元(教師績效工資的1.1倍)
優秀教師每月985.56元,合格教師每月965.56元。
這樣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可以說是具有代表性的,各地基本上都是這樣分配的,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分配才引起了老師們的抱怨,也才會有績效增量工資的實施!
實施績效增量工資後,如果還延用像上面網友所發的分配方案,那就仍然達不到多勞多得和獎勤罰懶的目的,又會回到老路上去!
如何優化原有的分配方案讓績效增量工資的分配達到應有的效果就成了問題的關鍵!那如何優化績效增量工資的分配呢?敬請網友們出謀劃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