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9年最大的變化莫過於冬冬的出生。這一年,我28歲,兔子先生32歲,我們做爸爸媽媽了。
這個孩子出生在農曆冬月二十四,小名就叫冬冬。我很喜歡《子夜四時歌》裡的《冬歌》:「淵冰厚三尺,素雪覆千裡。我心如松柏,君情復何似。」想到這首詩,這個普通的小名似乎也有了一點詩意。
冬冬的大名叫張紹君,是兔子先生取的,「紹」有「繼承」的意思,希望這個孩子可以繼承君子之風。「何以慰吾懷,賴古多此賢。」我們日常讀書,總會從古代君子的性情襟抱中得到感動與安慰,希望冬冬也可以受到一點薰染。
「君」還有「父親」的意思,所以「紹君」這個名字也可以理解為希望孩子像爸爸。
我的兔子先生,他是一個志誠君子,如果冬冬像他,當然也是一個君子。
二
陶淵明的《命子》詩中有這樣幾句:
厲夜生子,遽而求火。凡百有心,奚特於我。
既見其生,實欲其可。人亦有言,斯情無假。
日居月諸,漸免於孩。福不虛至,禍亦易來。
夙興夜寐,願爾斯才。爾之不才,亦已焉哉。
「厲夜生子,遽而求火」中的「厲」字通「癘」,是說患有癩病的人夜裡生了孩子,急忙取火看視,唯恐孩子跟自己一樣。作為一個比喻,意思是說做父母的即便自己平庸寡陋,總是希望孩子能更好。
陶淵明很坦白地承認了這一點:凡百有心,奚特於我。
做父母的總是希望孩子比自己更好,這種心態雖然未必對,但確實很普遍,「既見其生,實欲其可」嘛。
最後一句就讓我很佩服了:夙興夜寐,願爾斯才。爾之不才,亦已焉哉。
讀到這句詩的時候我想,陶淵明的育兒觀還真是通達平和啊:努力培養孩子成才,如果努力了還是成不了才,那也就算了。
如今養孩子是一件多麼令人焦慮的事。「願爾斯才」是真的。「亦已焉哉」,怎麼可能?如果孩子資質稍差進步稍慢,家長必然要死磕到底絕不肯放鬆。陶淵明不愧是陶淵明,真能看得開。
後來我看到陶淵明的另一首詩,也是寫給兒子的,不禁啞然失笑:
責子
白髮被兩鬢,肌膚不復實。雖有五男兒,總不好紙筆。
阿舒已二八,懶惰故無匹。阿宣行志學,而不愛文術。
雍端年十三,不識六與七。通子垂九齡,但覓梨與慄。
天運苟如此,且進杯中物。
我已經老了,有五個兒子。阿舒十六歲,懶得要命;阿宣十五歲,也不愛讀書;阿雍和阿端已經十三歲了,還不識數呢;阿通九歲,整天只知道吃。
我……我還是去喝酒吧。
這首詩看得我哭笑不得:陶淵明思想這樣通透明達,詩寫得這樣好,成為「古今隱逸詩人之宗」,肯定是個聰明人,生的兒子居然全是大笨蛋……好吧,如果這首詩不是自謙的話,那麼不「亦已焉哉」也不成。
題外話,陶淵明家幾代人之內近親結婚很嚴重,生的兒子不聰明估計與這個有關。
三
「既見其生,實欲其可。」既然生下了冬冬,做父母的不能沒有一點期望——「紹君」這個名字本身已經蘊含著某些期望。
過高的期望會成為孩子的負擔,也會成為父母的噩夢。我們儘量做好這樣一種心理建設:我與兔子先生,都是非常普通的人,我們的孩子大概率也會是一個普通人,而不是人中龍鳳,要接受自己和孩子的普通,享受平凡的快樂,不要把一些「可以嘗試的事」視為「必須做到的事」,然後在彼此折磨中消磨感情。
那麼就只有最基本的期望了,精簡再精簡,我們把對冬冬的期望濃縮為以下內容:
(一)身心健康。
(二)完成學業以後,掙錢的能力能滿足自己對物質的欲望。
(三)做一個善良寬厚、光明磊落的人。懂得尊重別人、珍惜自己。作為男孩子,要有擔當和責任感。
(四)有健康的愛好和趣味。
很簡單,但細想一下,也並不容易。年僅32歲的兔子先生耽於寫論文,常常焦慮,偶有病痛,已不復俊朗少年矣。可見讓自己保持身心健康絕非易事。至於後面三點,都是看似簡單,實則需要不斷自我反省與自我約束的。
但是這些真的都很重要,我們希望冬冬能成為這樣的人。
蕭統的《陶淵明傳》記錄了這樣一件事:
不以家累自隨,送一力給其子,書曰:「汝旦夕之費,自給為難,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勞。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陶淵明送給兒子一個僕人,在那個時代,一個僕人跟一件東西幾乎沒什麼兩樣。可是陶淵明對兒子說:「僕人也是人家的孩子,要善待他。」
這件事令我非常感動:深受儒家思想浸染的陶淵明,有一顆仁民愛物的心。他的孩子也許不聰明,沒有什麼大的成就,但在這樣的教養下,一定會成為一個善良寬厚的人。
四
最後這些話是說給我們自己聽的。做父母,與其過多的要求孩子,不如多要求一下自己。
第一,拒絕「犧牲感」。
生下冬冬,是我與兔子先生兩個成年人的理性決定。既然如此,就理所當然地對他負有責任。我們會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給他最好的支持與陪伴。
給冬冬的愛,是不應該有任何附加條件的。我們愛他,是因為我們自己選擇生下他,他是我們的孩子。而不是因為他聰明、優秀、將來能給我們什麼回報。
很久以前,我在《菜根譚》裡看到這句話,便深以為然: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縱做到極處,俱是合當如是,著不得一毫感激的念頭。如施者任德,受者懷恩,便是路人,便成市道矣。父母子女之間的感情,應該是出乎天性、自然而然的。
非常反感父母拎著孩子的耳朵說「我為你付出了什麼什麼,你將來要對我如何如何」。
我的父母從來不會對我說這樣的話,但是該如何對他們,我心裡自然清楚。
父母既然生了我,就理所當然地應該對我好,因為是他們自己選擇生下我。
相應地,我也會對他們很好,因為他們生了我,又對我很好。
事情就應該是這樣簡單。
犧牲感是人際關係中極大的殺手。父母總是扮演「犧牲者」的角色,必然會期望回報。如果得不到相應的回報,必然會心生怨懟。這種情緒會被孩子敏銳地捕捉到,原本應該自然融洽的親子關係也就變了味道。
這個時候做父母的只好期待孩子是一個天性寬厚的人,可以接納你的情緒並認可你的付出。但是如果你的情緒傷人太深,後果就不可預料了。
如果家人之間尚需任德懷恩,付出的時候核算成本,考慮收益,則世間再無樂土。
第二,自由和獨立。
我們可以蔭庇冬冬的身體,卻不能蔭庇他的靈魂。
也許因為我是獨生女的緣故,我一直認為再親密的人之間也要保持一定的界限感和距離感。留出空間,給彼此以尊重。
我的父母很少約束我,我的興趣愛好,我交的朋友,我在人生重大關口的選擇。
我並沒有因為缺乏約束而走上「邪路」,相反,我覺得自己自我意識覺醒得特別早。十幾歲的時候,我就很明白自己想成為怎樣一種人,以後想過怎樣一種生活,也很明白自己當下應該做什麼事。
自我意識的覺醒需要空間,約束太緊,孩子反而永遠沒有機會得到成長。
據說「陪孩子做作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網上諸多吐槽和調侃。我很不理解,在我的成長經驗裡,做作業一直是自己的事。自己記清楚老師的要求,自己在課堂上掌握完成作業所需要的知識,記不住、做不出自己承擔後果。
難道不應該是這樣麼?(坐等被打臉🙈)
我們要儘量給孩子自由和獨立的空間,這樣他才能成長;相應地,我們也應該給自己以足夠的空間,這樣我們才能生活。
如此平衡應該很難很難吧,要盡力嘗試。
冬冬會是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但絕不能是我生命的全部意義,我首先是我自己,然後才是冬冬的母親。
聽過一句話,親子關係不能凌駕於夫妻關係之上,我非常認同。
父母愛孩子,但不能期望他與自己高度一致,更不能期望他永遠陪在自己身邊,按自己的意志去生活。
很久以後,冬冬的興趣愛好、人生選擇肯定跟我很不一致。在這些方面,與我高度一致的是兔子先生,所以他才是我一生最重要的伴侶。
希望冬冬將來也能找到這樣的伴侶。
無論如何,冬冬的出生總是我們平靜生活裡的巨大變化。想想以後必然會被改變的生活節奏、即將面對的種種困難和衝突,姑且用陶淵明這句詩來為自己調整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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