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既濟】
行過乎儉,可以矯世厲俗,有所濟也。易之《序卦》曰: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既濟卦,離下坎上。辭曰: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濟者,濟渡之名;既者,皆盡之稱。萬事皆濟,若小者不通,則有所未濟。小者尚亨,則大者無憂。大小剛柔,各當其位,皆得其所。當此之時,非正不利,但人皆不能居安思危,慎終如始,故戒以今日。既濟之初,雖皆獲吉,若不進德修業至於終極,則危亂及之。
既濟,事之既成也。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相應各得其正,故為既濟。六爻皆正,所以利於貞也。故既濟雖初吉,終為未濟所亂。此雖聖人警戒之辭,亦理數之自然。此所以示眾生者,是過而能濟者,當有居守之仁,否則終必生亂也。此易之警眾生守仁之辭也。
既濟卦《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既濟之道,初吉終亂,故君子思其後患,而豫防之。思患而豫防之,治不忘亂也。凡人之用莫大於火,而火常生患。善濟火者莫如水,常儲水以防火,則其患亡矣。又水在火上則水火有相濟之功,而其終也有相剋之患。是為水能滅火,火亦能幹水。思其患而豫防,則相為用而不相為害。以此推之天下事,莫不皆然也。此所以示眾生者,所謂防患於未然,故誡眾生當存有備無患之心也。
既濟卦初九曰:曳其輪,濡其尾,無咎。初九處既濟之初,體剛居中,是始欲濟渡也。始濟未涉於燥,故輪曳而尾濡,但志在棄難,雖復曳輪濡尾,其義不有咎。且初九當濟之初,守正而不輕進,故有曳其輪之象。坎為狐,初在一卦之後,又有尾象。狐必揭其尾而後濟,濡尾則不掉,不速濟也。以剛在下,有濡其尾之象。故能徐進而不躐等,無咎之道也。
《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始濟未涉於燥,故輪曳而尾濡也,雖未造易,心無顧戀,志棄難者也。其為義也,故無所咎也。「曳」者,欲行而未進之象也。所以初九方行於險,未畢濟者也,故「無咎」。然曳輪則車不前,濡尾則狐不濟,故既濟之初,謹戒如是,則無咎矣。此所以示眾生者,無事不忘有事,防之於初,則不至於終亂。所以能義無咎者,是為得慎始之義也。故讀易者,當知此誡也。
既濟卦六二曰: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居中履正,處文明之盛,陰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間,而近不相得,上不承三,下不比初。夫以光盛之陰,處於二陽之間,近而不相得,故見侵也。「婦」者,以明自有夫,而他人侵之也。茀,首飾也。夫以中道執乎貞正,而見侵者,眾之所助也。處既濟之時,不容邪道者也。時既明峻,眾又助之,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量斯勢也,不過七日,不須己逐,而自得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二以陰柔中正應之,必有小人慾為離間而竊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尋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則失中道而弗得矣。故辭曰勿逐二字,即思患預防之妙。「以中道」者,不須追逐而自得者,以執守中道故也。所以不失其中,則濟世之具在我。此所以示眾生者,所謂邪不勝正,能守中居正,則雖有外侵必得眾助,故不足為患。故守正之德,居中之仁,易之所以昌之者。
既濟卦九三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高宗者,殷王武丁之號也。九三處既濟之時,居文明之終,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濟者也。高宗伐鬼方,以中興殷道,事同此爻,故取譬焉。高宗德實文明,而勢甚衰憊,不能即勝,三年乃克。勢既衰弱,君子處之,能建功立德,故興而復之。小人居之,日就危亂,必喪邦也,故曰「小人勿用」。
高宗,殷中興之君。鬼方,北方國也。高宗嘗伐鬼方,三年而後克之。在既濟之家,而述先代之功,以明周因於殷,有所弗革也。必三年而後克,言其不輕濟也。然既克之後而用小人,則除一亂又生一亂矣,故戒以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師至三年,師老財匱矣,故兵不可輕用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憊甚矣,況剛明未必如高宗者乎,況可用小人以窮兵黷武殃民賊國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此所以示眾生者,亂生而用兵,不若制其亂而令其不生,所謂治患不如防患也。一如人之病,皆病發而治之,卻不知未發而防之,是人皆推崇治病者,卻不信治未病者也。是為病未發而未見,故不信耳,然病發而治,為時已晚矣。眾生皆知其理,惜不知其用,是其智不及而固其見,故不信未病之示也。故易以既濟卦誡之,以高宗伐鬼方以警之,都易者當明其意也。
既濟卦六四曰:繻有衣袽,終日戒。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六四處既濟之時,履得其位,而近不與三五相得,如在舟而漏矣。而舟漏則濡溼,所以得濟者,有衣袽也。鄰於不親之境,而能得全者,終日懷戒也。此爻承伐鬼方三年方克,故旅人勤勞,衣服皆敗,鬼方之民,猶或寇竊,故需「終日戒」也。此言當既濟之時,六四以柔居柔,以預而知戒者,故有衣袽已備,終日不忘戒懼之象。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亂生於治,疑禍患之將至也。疑即是思患預防之思。故懼其侵克,有所疑故也。此所以示眾生者,雖已克危,然不可懈怠,當時時存防戒之心,所謂居安思危,預防止患也。
既濟卦九五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牛,祭之盛者也。禴,殷春祭之名,祭之薄者也。九五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既濟矣,無物可及也。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於修德。九五履正居中,動不為妄,修德者也。苟能修德,雖薄可饗。假有東鄰不能修德,雖復殺牛至盛,不為鬼神歆饗;不如我西鄰禴祭雖薄,能修其德,故神明降福 。
國之常事而殺牛者,非時;特殺而祭,以求福者也。小人以為禴祭常事,不足以致福,故以非時殺牛而求之,而不知時祭之福,不求而大來也。人之情,在難則厭事;而無難之世,常不能安有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神明饗德,能修德致敬,合於祭祀之時雖薄降福,故曰時也。「吉大來」者,非惟當身,福流後世。此明鬼享德不享味也,故德厚者,吉大來也。故九五以坎中剛正之實德而享受之,曾不費力,猶如禴祭,雖有其德,苟無其時,不能致此。雖有其時,苟無實德,亦不能致此也。故思患預防之旨,則在以誠不以物中見之。此所以示眾生者,修信德以祭神鬼,是見誠也,非見形也。能受鬼神之福者,在於修德。若己德不修,雖殺牛以祭,神鬼不領其情也。所以修德之要,正易之所以誡之也。
既濟卦上六曰:濡其首,厲。上六處既濟之極,則反於未濟。若反於未濟,則首先犯焉。若進而不已,必遇於難,故濡其首也。既被濡 首,將沒不久,危莫先焉,故既濟之極,坎險之上也。而以陰柔處之,故有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其危厲可知。行者不戒,危之道也。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首既被濡,身將陷沒,故難久長者也。以陰柔居險之極,在濟之終,所謂終止則亂,是不能思患預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其勢危矣。所謂處高居盛,必當復危。上六處既濟之極,既濟道窮,則之於未濟,之於未濟,則首先犯焉。所以過惟不已,則遇於難,故濡其首也。首既濡,其將沒不久,故危之莫盛焉。此所以示眾生者,物極必反,處極必覆,若不能防患於未然,冒進而不知危歷之所在,其勢之危則在必然。讀易者,當懷此戒懼之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