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川科技: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司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

2020-12-17 中國財經信息網

長川科技: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司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時間:2020年11月30日 19:50:33&nbsp中財網

原標題:

長川科技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司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

杭州

長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之上市保薦書

深圳證券交易所:

作為杭州

長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司」)2020年向特

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保

薦代表人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

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

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按照依法制定的

業務規則和行業自律規範出具上市保薦書,並保證所出具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概況

發行人名稱:杭州

長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濱江區聚才路410號

設立日期:2008年4月10日

註冊資本:313,790,502元

法定代表人:趙軼

聯繫方式:0571-85096193

經營範圍:生產:半導體設備(測試機、分選機)。服務:半導體設備、光

機電一體化技術、計算機軟體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成果轉讓;批發、零售:

半導體設備,光機電一體化產品,從事進出口業務,設備租賃,自有房屋租賃。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發行人的主營業務、核心技術和研發水平

1、主營業務

公司主要從事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一家致力於提升我

國集成電路專用測試設備技術水平、積極推動集成電路裝備業升級的國家高新技

術企業和軟體企業。

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專注於集成電路測試設備領域,掌握了集成電路測試

設備的相關核心技術,目前已擁有海內外專利300餘項,先後被認定為軟體企業、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浙江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

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公司產品獲得了

長電科技

華天科技

、通富

微電、

士蘭微

華潤微

電子、日月光等多個一流集成電路企業的使用和認可,以

自主研發的產品實現了測試機、分選機的部分進口替代。報告期內,公司始終秉

持「自主研發、技術創新」的發展理念,持續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在將現有產品

領域做專、做強,保持產品市場領先地位的基礎上,重點開拓探針臺、數字測試

機等,不斷拓寬產品線,並積極開拓中高端市場。未來,公司將堅持「以客戶為

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宗旨,繼續圍繞探針臺、數字測試機等相關設備進行重

點研發,以突破國外半導體設備廠商的壟斷,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

在鞏固和發展公司現有業務的同時,為完善公司未來戰略發展布局,進一步

提升國際競爭力,公司於2019年完成了對STI的收購。通過收購STI,公司在

技術研發、客戶和銷售渠道等方面與STI形成了優勢互補和良性協同。在技術研

發方面,STI的2D/3D高精度光學檢測技術(AOI)居行業前列,通過公司與STI

在研發方面的深度合作,STI可為公司探針臺等產品在光學領域技術難題的突破

提供有力支持;在客戶方面,STI與德州儀器、安靠、三星、日月光、美光、力

成等多家國際IDM和封測廠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為公司進入國際知

名半導體企業的供應體系提供了有力支持;在銷售渠道方面,STI在馬來西亞、

韓國、菲律賓擁有3家子公司,並在中國大陸和泰國亦擁有專門的服務團隊,可

以隨時為當地客戶提供高效、快捷、優質的銷售、產品維護及客戶響應服務,可

與公司銷售布局產生協同,助力公司拓展海外業務。

2、主要產品

公司主要為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晶圓製造企業、晶片設計企業等提供測

試設備,目前主要銷售產品為測試機、分選機、自動化設備及AOI光學檢測設

備等。其中,測試機包括大功率測試機、模擬測試機、數字測試機等;分選機包

括重力式分選機、平移式分選機、測編一體機;自動化設備包括指紋模組、攝像

頭模組等領域的自動化生產設備;AOI光學檢測設備包括晶圓光學外觀檢測設

備、電路封裝光學外觀檢測設備等。

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的具體構成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測試機

10,223.26

20.44%

9,891.39

24.80%

8,638.57

39.97%

7,765.84

43.20%

分選機

34,555.54

69.09%

26,398.23

66.19%

11,753.63

54.38%

9,547.88

53.10%

其他

5,239.94

10.48%

3,593.79

9.01%

1,219.95

5.64%

665.73

3.70%

合計

50,018.74

100.00%

39,883.41

100.00%

21,612.15

100.00%

17,979.45

100.00%

註:公司AOI光學檢測設備、自動化設備的銷售收入納入分選機合併計算。

由上表可見,測試機和分選機是公司主要收入來源,報告期內兩者合計收入

佔比約90%,公司主業突出。報告期各期,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80億元、2.16

億元、3.99億元和5.00億元,呈快速增長態勢,其中2019年及2020年1-9月

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分別達84.54%和147.09%,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受益於我國集

成電路產業呈現良好的發展勢頭,同時憑藉公司自身較強的研發能力、產品的高

性價比優勢以及快速響應的售後維護能力,公司產品訂單持續增長,經營規模不

斷擴大;另一方面系公司2019年收購的新加坡子公司STI並表所致。

3、核心技術

公司在主要銷售產品上均掌握了相關核心技術。

公司測試機所涉及的核心技術包括高精度電壓電流源控制測量技術、大電流

電源高能脈衝控制與測試技術、高壓電源升壓控制和測試技術、pS級時間精密

測試技術、分立器件多工位並測技術等,各技術及其構成情況如下:

核心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創新類別

技術水平

成熟程度

高精度電壓電流源控制測量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大電流電源高能脈衝控制與測試

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高壓電源升壓控制和測試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pS級時間精密測試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分立器件多工位並測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1)高精度電壓電流源控制測量技術

電壓電流源的精度是衡量測試機技術水平最重要的指標之一,高精度電壓電

流源控制測量技術保證電壓電流源精度的核心基礎。通過選用高速高精度

AD/DA晶片,採用四線法Kelvin連接、偏差放大校準、二階巴特沃斯濾波等技

術,設計專用的總線架構,保證系統數模和模數轉換的精度,解決了電纜線及接

觸電阻等因素引起的誤差,並降低低壓電源、高壓電源、時間測量單元、數字測

試專用模塊等模塊系統整合引起的幹擾,提高了AD轉換精度和穩定性。

(2)大電流電源高能脈衝控制與測試技術

大電流高能脈衝控制與測試技術主要應用於電力電子模塊、IGBT模塊等大

功率器件參數測試時所需大電流的控制和測試。通過採用產生電容大電流泵、功

放射極並聯均流控制、現場可編程門陳列脈寬調製、高壓跟隨及有源反饋控制、

高速積分電路控制等技術,信號地、功率地、數字地、模擬地等獨立布線設計,

解決了大電流引起的各點地線壓降產生的測試誤差,提升了設備的電流輸出和測

量能力,實現了毫歐級電阻的精確測試。

(3)高壓電源升壓控制和測試技術

高壓電源升壓控制和測試技術主要應用於電力電子模塊、IGBT模塊等大功

率器件參數測試時所需高壓的控制和測試。通過自舉升壓控制、高壓級聯功放和

均壓控制、高壓隔離採樣等技術,解決了高壓電源的升壓控制、高壓電源對低壓

系統產生的電暈幹擾、高端電流採樣等技術難題,並增加了電流和電壓的鉗位保

護功能,提高了測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pS級時間精密測試技術

pS級時間精密測試技術主要應用於頻率、周期、上升沿、下降沿、脈寬等

時間參數的精密測試。通過對阻抗匹配的理論計算,採用高精度偏置信號和高速

比較觸發控制、現場可編程門陳列時序約束、沿觸發精度控制、基準時間校準等

技術,解決了由於信號在傳輸過程中發生畸變和內部信號調理引起的時間誤差,

可實現時間參數的精密測試。

(5)分立器件多工位並測技術

分立器件多工位並測技術主要應用於提升分立器件晶片測試的生產效率,解

決了分立器件晶片只能逐個測試的難題。通過採用低壓源獨立的AD/DA設計、

信號地拓撲結構設計、高壓源供電低壓源測量、星形測試等技術,解決了各工位

之間由於模擬地電位差產生的測試誤差和相互幹擾,提高了測試精度和穩定性。

公司分選機所涉及的核心技術包括重力式測編一體技術、高速多工位並行測

試技術、大功率程控式測壓力控制技術、高自由度全浮動測壓技術、高速高精度

平移式取放料技術等,具體情況如下:

核心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創新類別

技術水平

成熟程度

重力式測編一體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高速多工位並行測試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大功率程控式測壓力控制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高自由度全浮動測壓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高速高精度平移式取放料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國內領先

批量應用

(1)重力式測編一體技術

重力式測編一體技術是指在同一臺重力式分選機中一次性完成集成電路的

電參數測試、外觀檢測、熱封編帶包裝的技術。通過料梭雙閉環檢測、圖像模板

比對、高精度圖元測量、導軌雙向精密開合、凸輪路徑柔性優化、高速往復伺服

控制、基於柔性載帶的針輪高速傳動及定位、熱力分布及恆溫控制等多項關鍵技

術的應用,實現了重力式分選機在測試完成後自動編帶的功能。同比轉塔式的測

編一體分選機,提升了設備對封裝外形的適應性,大幅度的降低了測試成本。

(2)高速多工位並行測試技術

高速多工位並行測試技術是指機臺同時通過多個測試工位完成多顆電路並

行測試的技術。在獨立的流道中設置獨立測試工位,利用精密擋料及限位、傳感

器高速信號採集、氣動加力助推、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應用等技術,實現電路在流

道中的高速流轉和精確定位閉環控制,滿足客戶多種測試需求。

(3)大功率程控式測壓力控制技術

大功率程控式測壓力控制技術是指通過程序控制對平移式分選機的測壓模

塊施加最高可達480公斤測壓力的技術。通過多軸伺服插補驅動,精密絲杆傳動、

空間式直線導軌精密導向、氣囊式浮動壓力控制、程控式氣壓控制機構,結合控

制系統數字環及模擬環閉環反饋等關鍵技術的應用,實現測壓模塊的空間位移、

測試壓力施加,以及測壓力的程控調節及高精度控制。

(4)高自由度全浮動測壓技術

高自由度全浮動測壓技術是指平移式分選機通過具備多自由度浮動能力的

測壓組件,實現測壓頭與測試夾具間的柔性精確定位的一種技術。利用程控式氣

囊氣壓控制、全向彈性浮動、多點初始對中、雙平面浮動導向、精密末端制導等

技術,實現測壓組件末端空間全向浮動的功能,有效吸收測壓誤差及測試衝擊力,

測壓組件整體使用壽命大幅度提升,測試穩定性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滿足客戶各

類高精度電路測試需求。

(5)高速高精度平移式取放料技術

高速高精度平移式取放料技術是指實現平移式分選機取放料模組進行高速

傳動、精確位置控制、多工位電路取放的一項技術。通過多維精密平移臺技術、

AutoPitch模板自適應、二軸精密驅動、緩衝防轉真空取料、多角度定位搬運、

同軌雙機械手料盤輸送等技術的應用,為平移式分選機高速高精度運行的核心技

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4、研發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集成電路測試設備的自主研發和創新,大力推

進技術團隊的建設,培養了一支技術精湛、專業互補、勇於創新的專業研發隊伍。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研發人員455人,佔公司員工總人數的54.36%,

核心技術人員均具有半導體測試設備專業背景和豐富產業經驗,為公司持續的技

術創新提供了可靠保障。

公司高度重視技術創新,被認定為浙江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企

業研究開發中心、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目前公司已積累了豐富的

研發經驗和深厚的技術儲備,擁有了多項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技術,成為國內為

數不多的可以自主研發、生產集成電路測試設備的企業。截至2020年9月30

日,公司擁有專利340項(其中境內發明專利81項、實用新型專利91項,境外

專利168項),軟體著作權47項。

公司持續加大產品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不斷提高產品性能和市場競爭力。

報告期內,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研發費用

13,652.08

10,697.84

6,170.99

3,687.13

營業收入

50,018.74

39,883.41

21,612.15

17,979.45

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

27.29%

26.82%

28.55%

20.51%

(三)發行人主要經營和財務數據及指標

1、合併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資產總額

144,311.13

132,121.84

67,838.78

53,950.50

負債總額

40,374.94

32,464.87

20,782.67

12,022.45

股東權益

103,936.19

99,656.97

47,056.11

41,928.05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股

東權益

103,936.19

99,656.97

47,056.11

41,928.05

2、合併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營業收入

50,018.74

39,883.41

21,612.15

17,979.45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營業利潤

2,078.27

393.44

3,424.97

5,389.52

利潤總額

2,089.74

392.57

3,432.79

5,405.14

淨利潤

3,544.12

1,193.53

3,647.11

5,025.29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544.12

1,193.53

3,647.11

5,025.29

3、合併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698.83

-4,288.98

1,244.94

1,471.30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738.28

2,438.95

-11,001.48

-3,967.82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4,057.36

-1,093.79

1,934.37

18,523.63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4,598.18

-3,190.82

-7,822.17

16,027.11

4、主要財務指標

主要財務指標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動比率

2.39

2.65

2.30

4.07

速動比率

1.42

1.62

1.80

3.61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23.29%

21.15%

30.60%

22.30%

資產負債率(合併口徑)

27.98%

24.57%

30.64%

22.28%

主要財務指標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1.59

1.92

1.67

1.48

存貨周轉率(次)

0.64

0.84

1.18

1.62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元/股)

0.09

-0.14

0.08

0.19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股)

0.15

-0.10

-0.52

2.05

註:上述指標中除母公司資產負債率的指標外,其他均依據合併報表口徑計算,各指標的具

體計算方法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4)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平均餘額;

(5)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餘額;

(6)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期末股本;

(7)每股淨現金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期末股本。

(四)發行人存在的主要風險

1、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經營穩定性及未來發展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因素

(1)行業與市場風險

1)行業波動風險

近年來,全球半導體設備市場持續周期性波動態勢給公司帶來相應的經營風

險。在行業景氣度提升過程中,產業往往加大資本性支出,快速提升對相關設備

的需求;在行業景氣度下降過程中,半導體產業削減資本支出,進而對半導體設

備的需求產生不利影響。2013年以來,隨著全球半導體行業整體景氣度的提升,

半導體設備市場規模呈增長趨勢。根據SEMI數據,全球半導體設備銷售額從2013

年的約317.90億美元增長至2018年的645.30億美元,年均複合增長率達

15.21%。在經歷了2016-2018年的快速增長後,2019年全球半導體設備銷售規

模面臨短期調整,2019年全球半導體設備銷售額為597.50億美元,較2018年

度下降7.41%。受益於5G、物聯網(IoT)、人工智慧(AI)等新一輪技術變革

所帶來的需求持續增加,半導體設備行業於2019年第4季度已實現回暖,根據

日本半導體製造裝置協會的數據,2019年度第四季度半導體設備市場銷售額達

178億美元,環比上升19.78%。公司的銷售和盈利情況也會受到上述影響發生相

應波動,帶來相應的經營風險。

2)市場競爭風險

隨著近年來我國對集成電路及其裝備業予以高度重視並從財政稅收、基礎建

設等多方面給予支持,我國集成電路測試設備行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國產設備

在產品性價比、售後服務、地緣等方面的優勢愈發明顯,當前以本公司為代表的

少數國產測試設備產品已進入國內封測龍頭企業供應鏈體系,並取得了一定的市

場份額。隨著國產測試設備廠商技術實力的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對手對國產測試

設備廠商的重視程度也在增加,後續不排除國際競爭對手採取進一步提升在中國

大陸市場競爭力的策略,另外,集成電路測試設備行業快速增長的市場空間及廣

闊的進口替代預期將吸引更多的新投資者進入該行業,加劇行業內企業競爭,從

而可能導致公司產品銷售價格下降,對公司經營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3)國際貿易摩擦加劇的風險

2017年至2020年1-9月,公司境外收入分別為0萬元、94.86萬元、9,976.19

萬元和18,859.64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0.44%、25.01%和

37.71%,公司境外收入主要來自新加坡子公司STI。STI公司的客戶主要集中在

東南亞地區,由於2019年國際貿易摩擦持續升級,下遊客戶配套需求逐步從東

南亞地區向東亞等其他地區轉移,導致2019年STI公司的銷售收入有所下降。

隨著國際貿易摩擦影響的逐步消化以及國產化替代的加速,STI公司的銷售區域

轉移已基本完成,業績已明顯改善。

如果

未來國際

貿易摩擦進一步升級,可能會對國內半導體行業先進技術的獲

取、關鍵元器件的採購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通過產業鏈傳導,可能會給公司的

生產經營和盈利能力帶來潛在的不利影響。

4)宏觀經濟下行風險

2020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在全球蔓延,累計已有200

多個國家和地區出現確診病例,因疫情的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已將

2020年全球GDP增速預測從1月份的3.3%下調到-3%,為20世紀30年代「大

蕭條」以來最嚴重經濟衰退。

疫情出現後,儘管世界各國均採取措施應對疫情蔓延,包括對疫情嚴重地區

採取入境管制、旅行禁令、取消大型賽事、停工停產等措施,部分國家和地區已

經取得了良好的控制效果並逐步復工復產,經濟也逐步恢復增長,但是疫情影響

了終端消費能力和消費需求,衝擊了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和生產協作網絡,而且

進一步加劇了部分發達國家貿易保護,全球經濟復甦進程仍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可能會導致半導體行業投資規模下降,進而減少對半導體測試設備的採購,可

能對公司的經營帶來不利影響。

(2)與業務經營相關的風險

1)技術開發風險

公司所處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行業屬於技術密集型行業,產品研發涉及機

械、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軟體工程、材料科學等多方面專業技術,是多門類

跨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具有較高的技術門檻。經過多年持續不斷的研發和創新,

公司掌握了集成電路測試設備的相關核心技術,目前已擁有海內外專利300餘

項,先後被認定為軟體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浙江省重點企業研究院、

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公司研

制和生產的集成電路測試設備已進入國內封裝測試龍頭企業供應鏈體系,正通

過不斷的技術創新實現進口替代,在有效降低下遊企業測試成本的同時推動國

內測試產業的技術升級。

雖然公司擁有相關核心技術的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技術已達國內領先水平,

但與集成電路測試設備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需持續進行

技術開發和創新。如果公司不能緊跟國內外專用設備製造技術的發展趨勢,充分

關注客戶多樣化的個性需求和對設備性能持續提升的需求,或者後續研發投入不

足,或者新產品研發進度低於預期,將面臨因無法保持持續創新能力而導致市場

競爭力降低的風險。

2)新產品上市風險

STI公司2019年度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為5,751.06萬新加坡元、313.20

萬新加坡元,分別同比下降23.24%和71.38%,STI公司2019年業績下降的主要

原因之一系STI公司部分產品因更新換代而導致2019年度銷量下降。客戶不斷

出現的新需求為行業利潤的增加帶來新的機會,是否能夠及時推出適應客戶新

需求的新產品系公司在行業內保持較強的競爭力的重要因素。若公司研發的新

產品上市後不能滿足客戶多樣化的個性需求和對設備性能持續提升的需求,該

等擬推向市場的新產品可能無法取得客戶的足夠認可,客戶可能更傾向於選擇

其他產品。同時,新產品市場開拓需要經歷一個逐步爬坡的過程,在新老產品

更新換代過程中,可能出現老產品銷量明顯下降、但新產品尚未實現量產量銷,

從而導致公司面臨短期內銷量下滑的風險。

3)業績下滑風險

報告期各期,公司利潤總額分別為5,405.14萬元、3,432.79萬元、392.57萬

元和2,089.74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5,025.29萬元、3,647.11

萬元、1,193.53萬元和3,544.12萬元。2018年及2019年,公司營業利潤、淨利

潤出現一定下降,主要系受公司2019年收購長新投資90%股權所產生的中介機

構費、2019年商譽計提減值、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產生的股份支付費用、

公司加大研發和管理人才引進投入等因素影響。雖然扣除上述因素的影響,公司

經營業績呈現增長勢頭,但是如果公司未來相關費用持續增加,或者相關投入加

大不能實現預期效益,公司經營業績將面臨下滑風險。

4)核心人員流失風險

核心人員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是公司維持和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基石。

公司自成立以來非常注重人力資源的科學管理,制定了較為合理的員工薪酬方

案,建立了有效的績效管理體系,培養出了一支高素質的擁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專

業研發團隊。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研發人員455人,佔公司員工總人

數的54.36%,核心技術人員均具有半導體測試設備專業背景和豐富產業經驗,

為公司持續的技術創新提供了可靠保障。但隨著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行業對專業技

術人才需求的與日俱增,專業技術人才競爭不斷加劇,如果未來公司不能持續完

善各類激勵約束機制,可能導致核心人員的流失,使公司在技術競爭中處於不利

地位,影響公司長遠發展。

5)成長性風險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7,979.45

萬元、21,612.15萬元、39,883.41萬元、50,018.74萬元,總體呈快速增長態勢。

雖然公司已在集成電路測試設備製造領域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但如果公司未

能及時獲得資金支持或招聘足夠的專業人才,可能對公司的研發速度產生不利影

響;同時,如果公司的市場拓展能力跟不上公司的擴張計劃,可能導致公司的市

場佔有率下滑,將會對公司成長性帶來不利影響。

6)公司規模擴大帶來的管理風險

近年來,一方面受益於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呈現良好的發展勢頭,同時憑藉

公司自身較強的研發能力、產品的高性價比優勢以及快速響應的售後維護能力,

公司產品訂單持續增長,另一方面公司於2019年7月完成了對長新投資的收購,

間接控制了STI公司,公司業務規模擴張較快,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方

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來公司管理層管理水平及專業能力不能適應公司

規模迅速擴張的要求,不能及時完善滿足業務發展需求的運營機制,公司則難以

實現各業務單元的有效整合,不能迅速發揮其協同效應,直接影響公司的經營效

率和業績水平。

7)新冠疫情相關風險

自2020年初開始,新冠疫情在全國以及全球陸續爆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響,公司及行業上下遊推遲復工,短期內對公司及子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了不利

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主體主要為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STI。對於母公司,短期

內,公司停工影響了生產環節,境內物流企業的停工影響了公司貨物的運輸環

節以及採購物資的運輸環節;對於STI公司,其主要生產經營地為新加坡,2020

年4月3日新加坡政府決定實施嚴格的防疫措施,即從2020年4月7日至2020

年6月1日,要求新加坡居民儘量減少出門,若要外出也應佩戴口罩,除提供

必要服務的機構、有戰略價值或在全球供應鏈起關鍵作用的重要行業將繼續運

作外,所有提供非必要服務的工作場所都將關閉,STI公司作為半導體行業的相

關設備製造商,可以繼續運營,因此新冠疫情對STI公司的生產經營影響較小。

隨著公司主要生產經營所在地的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以及公司積極採取相關

措施保障業務進行,新冠肺炎疫情對公司的不利影響正逐步減小,截至本募集說

明書出具日,公司已恢復正常的經營活動。2020年1-9月,公司營業收入及淨利

潤同比大幅增長,在公司的積極應對以及市場需求的帶動下,公司2020年1-9

月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新冠疫情未對公司生產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但是如果未來國內疫情防控成效不能保持或海外疫情持續蔓延、無法得到有

效控制,有可能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等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3)與財務相關的風險

1)應收帳款回收的風險

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公司應收帳款規模相應增加,2017年末、2018

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公司應收帳款淨額分別為12,511.77 萬元、

11,610.92萬元、27,338.16萬元和31,979.13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

26.23%、24.36%、32.05%和33.46%。雖然公司一貫重視應收帳款的回收並制定

了嚴格的應收帳款管理制度,且公司客戶主要為國內集成電路行業信譽良好的龍

頭企業,但未來公司如果不能持續有效控制應收帳款規模並及時收回帳款,尤其

是帳齡相對較長的應收帳款,將使公司面臨一定的壞帳風險,並對公司的資金使

用和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2)商譽減值風險

2019年,公司因收購長新投資形成商譽27,453.79萬元,根據《企業會計準

則》規定,商譽不作攤銷處理,但需在未來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2019

年底因STI業績同比下降,經減值測試,公司計提商譽減值準備1,909.20萬元,

截至2020年9月末,該筆商譽帳面價值為25,544.58萬元。鑑於STI公司的經營

業績受行業周期波動、新產品研發及市場開拓進度、國際貿易摩擦等多方面因素

的影響,未來具有一定不確定性,若STI公司後續經營環境和經營業績不及預期,

可能導致該部分商譽未來繼續減值,從而對上市公司當期損益造成重大不利影

響。

3)存貨跌價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帳面原值分別為5,602.88萬元、10,655.99萬元、

35,774.98萬元、42,036.19萬元。隨著公司生產規模、銷售規模不斷擴大,產品

種類和型號不斷豐富,報告期內公司存貨規模整體呈增長趨勢。經過長期運行,

公司已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存貨管理制度,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大量存貨毀損、滯

銷或大幅貶值等情況,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充分。但存貨佔用了

公司一定的流動資金,若未來市場環境等外部因素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存貨跌價或

變現困難,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4)與政府補助相關的風險

①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不能持續引致的風險

公司所處集成電路裝備行業是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和重點支持發展的行業。公

司擁有優秀的產品研發能力,所研發的技術及產品受到各級政府部門的支持。報

告期內,公司曾獲得多個政府部門的資金支持,各級部門的資金支持以及積極承

擔專項課題均有力推動了公司技術及產品研發工作。報告期各期,公司計入當期

損益的政府補助分別為2,345.39萬元、2,361.25萬元、3,014.64萬元和4,616.28

萬元。雖然報告期內公司的技術水平及市場地位不斷提高,盈利能力增強,但如

果公司未來不能持續獲得政府補助或者獲得的政府補助顯著減少,將對公司當期

淨利潤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②增值稅優惠政策變化引致的風險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100號)的規定,公司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報告期內享

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後,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的優惠政策。2017年至2020

年1-9月,公司享受的軟體產品增值稅退稅金額分別為1,022.76萬元、1,619.50

萬元、1,102.24萬元和860.90萬元。

公司增值稅優惠為經常性損益,如果未來國家對軟體產品增值稅收優惠政策

不再維持或發生不利變化,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導致公司將不能繼續享受軟體產品

的增值稅退稅優惠,公司盈利水平將受到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

2、對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過程或實施效果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因素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經過了充分的論證,該投資決策系基於公司當前的發

展戰略、市場環境和國家產業政策等條件所做出的。本次募投項目雖已具備較好

的技術和行業基礎,但是,本次募投項目涉及新技術研發,可能存在各種不可預

見或不可抗力因素,使項目進度、投資支出等方面出現不利變化,未來項目產業

化後的市場開拓、客戶接受程度、銷售價格等可能與公司預測存在差異,另外,

隨著客戶對設備性能需求的提升,公司需持續進行技術升級、產品更新迭代,

如果後續研發投入不足或者產品研發進度低於預期,公司市場競爭力將降低,

同時,國際貿易摩擦進一步升級、全球半導體設備市場持續周期性波動等亦可

能給公司生產經營和盈利能力帶來潛在不利影響,從而對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公司

的預期收益造成不利影響。

(2)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技術研發風險

雖然公司具備實施本次募投項目相關的技術、人員、銷售渠道、客戶儲備和

資金實力等基礎和能力,目前探針臺產品的研發和投產進展順利,但如果本次募

投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市場環境變化以及行業競爭顯著加劇等情況,或者項目

完成後客戶對於募投項目的產品接受程度低於預期,或者未來公司產品研發方向

不符合市場需求或公司產品研發工作跟不上行業新技術更新及升級要求,本次募

投項目產品將面臨無法順利實現預期收益的風險。

(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能消化的風險

本次募投項目建成達產後,公司相關產品的產能將有所擴大。行業廣闊發展

空間和公司現有的客戶儲備及市場地位為募投項目產能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但

新增產能的消化需要依託於公司產品未來的市場競爭力、銷售能力以及行業的發

展情況等,如果未來市場需求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者國際競爭對手制定針對公

司的競爭策略、開發出性價比更高的產品,公司將可能無法獲得足夠訂單,將面

臨產能消化不足的風險。

(4)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實現預期效益的風險

公司已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認為具有良好市場前景

和效益預期。但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於當前市場環境、現有

技術基礎、對未來市場趨勢的預測等因素作出的,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一定

的建設期和達產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和項目建成後,如果市場環境、相關政策

等方面因素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或者市場拓展、客戶接受程度等不理想,或者國

際競爭對手採取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的策略,或者公司的中介機構費、股份

支付費用等短期費用有所上升,或者公司為實現長期戰略布局而持續加大研發

等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可能無法實現預期收益。

3、可能導致本次發行失敗或募集資金不足的因素

(1)審批風險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尚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並獲得中國

證監會同意註冊批覆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能否通過審核,以及最終取

得同意註冊批覆的時間都存在不確定性。

(2)發行風險

公司將在取得證監會註冊批覆後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將受到證券

市場整體情況、公司股票價格走勢、投資者對本次發行方案的認可程度等多種內

外部因素的影響。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存在發行募集資金不足的風險。

(3)淨資產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攤薄的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發行人的總股本和淨資產將有所增加。雖然募投項目

的實施及補充的流動資金陸續投入將給公司帶來良好的回報,但需要一定的過程

和時間,短期內公司的盈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長具有不確定性,若公司淨利潤

增長幅度低於總股本和淨資產的增長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等

財務指標將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股東即期回報存在被攤薄的風險。

4、股市波動風險

股票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因素複雜,股票價格不僅受公司經營環境、財務狀

況、經營業績等因素的影響,同時還將受到國家宏觀政策和經濟形勢、行業環境、

股票市場供求變化以及投資者心理預期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因此,即使

公司在經營狀況穩定良好的情況下,公司股票價格仍可能出現波動的風險。投資

者在考慮投資公司股票時,應預計到前述各類因素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並做出

審慎判斷。

二、申請上市證券的發行情況

(一)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

1.00元。

(二)發行方式及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採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在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並

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文件後,公司將在規定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

(三)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不超過 35 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保險機構投資者、信託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

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證券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

者以其管理的二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

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最終發行對象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發行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

核通過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批覆後,遵照屆時確定的定價原則,與本次

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國家法律、法規對本次向特定對象發

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的方式並以相同的價格

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四)定價基準日、定價方式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

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

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公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兩項同時進行:P1=(P0-D)/(1+N)

其中,P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D為每股派發現金股利,N為每股送紅股或

轉增股本數,P1為調整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最終發行價格將在本次發行經深交所審核通過並獲得中國證監

會同意註冊的批覆後,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和監管部門的要求,根據競價結果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若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原則等有

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公司將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

(五)發行數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 30%,即不超

過94,137,150股(含本數),並以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的註冊批覆文件為準。

在前述範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經過深交所審核通過並獲得中國證監

會同意註冊的批覆後,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本次發行的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根據發行

批覆文件的要求予以調整的,則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屆時將相應調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

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及

本次發行價格發生調整的,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及發行數量上

限將作相應調整。

(六)限售期

本次發行完成後,發行對象所認購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

得轉讓。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限售期結束後,

發行對象減持本次認購的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按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有關

規定執行。

若前述限售期與證券監管機構的最新監管意見或監管要求不相符,將根據相

關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意見或監管要求進行相應調整。

本次發行結束後,發行對象所認購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轉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七)本次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完成後,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本

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按照發行後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點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7,180.00萬元(含本

數),並以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的註冊批覆文件為準。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

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金額

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

1

探針臺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30,001.04

26,026.50

2

補充流動資金

11,153.50

11,153.50

合計

41,154.54

37,180.00

若本次募集資金淨額少於上述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

金淨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並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

優先級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

融資方式解決。

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需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

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十)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股票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相關議案

之日起十二個月。

三、保薦機構工作人員及其保薦業務執業情況

1、保薦代表人

本次具體負責推薦的保薦代表人為陶勁松和張東。其保薦業務執業情況如

下:

陶勁松先生:華泰聯合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線總監、管理學碩士,擁有十餘年

投行業務經驗,曾先後負責及參與

金達威

日發精機

江化微

等A股IPO項目

和雅生活服務H股IPO項目,申銀萬國證券吸收合併宏源證券、中紡投資發股

購買安信證券、

哈投股份

發股購買江海證券、

雙匯發展

吸收合併雙匯集團等重組

項目,以及

廣日股份

新希望

興業礦業

新大陸

申萬宏源

物產中大

等非公

開項目。

張東先生:華泰聯合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總經理,自2003年起從事

投資銀行業務,曾負責及參與

華安證券

江化微

喬治白

沃特股份

禾望電氣

克來機電

合力科技

等企業的IPO項目,華僑城、華孚色紡、

株冶集團

、皖能

電力、

東華軟體

藍色光標

等多家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及

濰柴動力

吸收合併湘

火炬、華僑城集團整體上市、

株冶集團

整體上市、申銀萬國吸並宏源證券、中紡

投資收購安信證券、

海達股份

產業併購、

皖通科技

跨界收購等併購重組項目。

2、項目協辦人

本項目的協辦人為林增鴻,其保薦業務執業情況如下:

林增鴻先生:華泰聯合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線副總裁,中央財經大學金融碩士,

2015年開始從事投資銀行業務,曾作為現場負責人或主要成員參與完成佰仁醫

療科創板IPO、

航天宏圖

科創板IPO、清大國華新三板掛牌及定向發行等股權類

項目,並參與了多家擬上市企業的改制、輔導等工作。

3、其他項目組成員

其他參與本次保薦工作的項目組成員還包括:汪怡、金華東、張濤、王鵬。

四、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與發行人及其關聯方之間的利

害關係及主要業務往來情況說明

華泰聯合證券作為發行人的上市保薦機構,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

(一)保薦機構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持有發行人

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二)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持有保薦機構

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三)保薦機構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

在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股份,以及在發行人或其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任職的情況;

(四)保薦機構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況;

(五)保薦機構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五、保薦機構承諾事項

(一)保薦機構承諾已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

規定,對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充分了

解發行人經營狀況及其面臨的風險和問題,履行了相應的內部審核程序。

(二)保薦機構同意推薦杭州

長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

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相關結論具備相應的保薦工作底稿支持。

(三)保薦機構自願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所

列相關事項,在上市保薦書中做出如下承諾:

1、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行上市的

相關規定;

2、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表達意見

的依據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證券服務機構發表的意見不

存在實質性差異;

5、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本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對發行

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6、保證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7、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

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範;

8、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採取的監

管措施。

保薦機構承諾,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推

薦證券上市的規定,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證券發行上市履

行了《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

規定的決策程序的說明

發行人就本次證券發行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如下:

1、2020年8月27日,發行人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

過了《關於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關於公司2020年度向

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票預案>的議案》、《關於性分析報告>的議案》等議案。

2、2020年9月14日,發行人召開了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關於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關於公司2020年度向特

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預案>的議案》、《關於分析報告>的議案》等議案。

3、2020年11月19日,發行人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

過了《關於調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之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

向的議案》、《關於調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之決議有效期的

議案》等議案。

4、公司已於2020年11月19日發布《關於召開2020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

大會的通知》,公司擬於2020年12月7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關於調整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之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於調整股東大會

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具體事宜有效期的議案》等議

案。

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

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發行人《公司章程》

的規定,發行人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備的內部決

策程序。

七、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證券上市後持續督導工作的具

體安排

持續督導事項

具體安排

1、總體職責和持續督導期

1、督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公司治理制度、財務內

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導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規則》

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關義務,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相關文件,並保證製作、出具的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督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上市規則》及深圳

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並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

3、在本次發行結束當年的剩餘時間及以後2個完整會計年度

內對上市公司進行持續督導。

2、審閱披露文件

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信息披露文件及

持續督導事項

具體安排

其他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完成對有關文件的審

閱工作。發現信息披露文件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公司更正

或者補充。

3、督促公司在股票嚴重異

常波動時履行信息披露義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現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嚴重

異常波動情形的,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時

按照《上市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對重大事項、風險事項、

核心競爭力面臨重大風險

情形等事項發表意見

1、重大事項:上市公司臨時報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資金、

關聯交易、委託理財、提供擔保、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等重大

事項的,保薦機構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

定發表意見。

2、風險事項:公司日常經營出現《上市規則》規定的風險事

項的,保薦機構就相關事項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以及是否

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風險發表意見並披露。

3、核心競爭力:公司出現《上市規則》規定的使公司的核心

競爭力面臨重大風險情形的,保薦機構就相關事項對公司核

心競爭力和日常經營的影響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風

險發表意見並披露。

5、現場核查

1、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在知悉

或者理應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專項現場核查:(一)存在

重大財務造假嫌疑;(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

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涉嫌侵佔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違規擔保;(四)資金往來或者現金流存在重大異常;(五)

深圳證券交易所或者保薦機構認為應當進行現場核查 的其

他事項。

2、告知公司現場核查結果及提請公司注意的事項,並在現場

核查結束後十個交易日內披露現場核查報告。

6、持續督導跟蹤報告

1、持續督導期內,自上市公司披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後

十五個交易日內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

在符合條件媒體披露跟蹤報告。

2、對上市公司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以保證所發表的意見不

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7、督促整改

1、在履行保薦職責期間有充分理由確信公司可能存在違反本

規則規定的行為的,應當督促公司作出說明和限期糾正,並

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2、保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公司違法違規事項公開發表聲明

的,於披露前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經深圳證券交易

所審查後在符合條件媒體公告。

8、虛假記載處理

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相關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籤字人員出

具的專業意見可能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等違法違規情形或者其他不當情形的,及時發表意見並向深

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9、出具保薦總結報告書、

1、持續督導工作結束後,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披露

持續督導事項

具體安排

完成持續督導期滿後尚完

結的保薦工作

之日起的十個交易日內披露保薦總結報告書。

2、持續督導期屆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的,保

薦機構繼續履行募集資金相關的持續督導職責,並繼續完成

其他尚未完結的保薦工作。

八、其他說明事項

無。

九、保薦機構對發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薦結論

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認為杭州

長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2020年向特定

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

理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

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發行人證券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華泰聯

合證券願意保薦發行人的證券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杭州

長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之籤章頁)

項目協辦人:

林增鴻

保薦代表人:

陶勁松

張東

內核負責人:

邵 年

保薦業務負責人:

唐松華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江 禹

保薦機構: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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