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堤路補償方案敲定了!
8月11日,汕頭政府網站定稿發布了《汕頭市西堤路西側片區環境品質提升項目房屋徵拆補償安置方案》及有關事項的通告,產權調換安置房為華馨花園和二手房。
(二手房包括金暉莊軍體宿舍,及珠廈生活區宿舍、汕樟路、東龍路、東廈路、聯升花園、東方園等。)
基本情況
徵拆範圍:東至西堤路,西臨大港河出海口,北至韓堤路—梅溪河,南至內海灣。
徵拆範圍內房屋調查基本情況:經調查,西堤路西側片區範圍內涉及的建(構)築物總面積約25.49萬㎡,其中住宅面積約17.07萬㎡,商業面積約1.71萬㎡,非商住用房面積約5.89萬㎡、構築物面積約0.82萬㎡西堤路西側片區範圍內涉及居民住戶約2639戶,商業約305戶,單位(企業) 及非商住用途房地產約30宗。以上數據以最終籤訂徵拆補償安置合同的數據為準。
產權調換房屋情況:本項目提供華新城潮陽路西側的華馨花園和汕頭市區範圍內二手房屋作為產權調換房屋。
1、華馨花園住宅房屋654套,房屋建築面積67.18㎡至97.29㎡不等;商鋪35套,建築面積136.58㎡至280.220㎡不等。
2、二手房屋建築面積約30㎡至130㎡不等。
徵拆補償方式
(一)對範圍內住宅用房的補償方式,被徵拆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
(二)對範圍內商業用房的補償方式,被徵拆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
(三)對範圍內工業、倉庫等非商住用地及其建築物全部採用貨幣補償方式。
(四)其他構築物全部採用貨幣補償方式。
各類產權性質房屋的分類標準
(一)完全產權房屋指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即持有《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或者同時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二)單證產權房屋指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三)無證產權房屋指沒有辦理產權證,但在199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施行之前使用至今或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建設的既有建築物。
(四)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是指原有建築物主體以外的構築物(指搭建、鐵棚、鐵雨蓬、簡易竹木蓬、圍牆、閣樓等搭建物)。
徵拆補償標準
(一)住宅用房的補償
1、選擇貨幣補償標準
(1)被徵拆房屋補償價值如下表:(單位:%/㎡)
(2)搬遷時限獎勵標準
在徵拆補償方案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籤訂徵拆補償協議且完成搬遷的,按被徵拆房屋補償價值(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的10%給予獎勵;超過三個月籤訂徵拆補償協議的,不給予獎勵。
(3)徵拆補助標準:按被徵拆房屋補償價值(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的15%計算。
(4)住宅搬遷補助標準:家庭常住或實際居住戶口為5人(含5人)以上的,按每戶2000元一次性付給,5人以下的每減少1人少支付200元。
(5)住宅臨時安置補助標準:按每月15元/㎡的標準並以被徵拆房屋建築面積(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計算, 一次性支付給被徵拆人3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被徵拆人在被徵拆房屋實際居住,它處無住房,家庭常住或實際居住戶口 3人(含)以上且被徵拆房屋面積不足40㎡的, 可按40㎡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6)綜合補貼標準:被徵拆房屋建築面積(其他構築物 及附屬設施不計入)按以下標準計算。
2、選擇華馨花園住宅的補償標準
被徵拆人選擇華馨花園住宅房屋作為安置房的,按照被徵拆房屋總值與選擇的安置房價值結算價差。被徵拆房屋總值按照貨幣補償標準計算。
被徵拆人選擇的安置房屋價值計算標準:安置房面積小於或等於被徵拆房屋面積的,按照5400元/㎡的優惠價格進行結算;安置房面積大於被徵拆房屋面積的,安置房等於被徵拆房屋面積部分按照5400元/㎡的優惠價格進行結算,超出部分按照市場銷售價格結算。
選房順序按先籤約、先擇房的原則,先選先得,擇完為止。
3、選擇二手房屋的補償標準
被徵拆人選擇徵拆部門提供的二手房屋作為安置房的,按照被徵拆房屋總值與選擇的安置房價值結算價差。被徵拆房屋總值按照貨幣補償標準計算。被徵拆人選擇的安置房屋價值按照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選房順序按先籤約、先擇房的原則,先選先得,擇完為止。
(二)商業用房的補償
1、選擇貨幣補償標準
(1)被徵拆商鋪補償價值如下表:(單位:元/㎡)
(2)搬遷時限獎勵標準
在徵拆補償方案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籤訂徵拆補償協議且完成搬遷的,按被徵拆商鋪補償價值(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的10%給予獎勵;超過三個月籤訂徵拆補償協議的,不給予獎勵。
(3)徵拆補助標準:按被徵拆商鋪補償價值(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的15%計算。
(4)底層商業用房臨時安置補助標準:按每月40元/m2 的標準並以被徵拆房屋建築面積(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計算,一次性支付給被徵拆人3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5)綜合補貼標準:被徵拆房屋建築面積(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按以下標準計算。
2、選擇華馨花園商鋪的補償標準
被徵拆人選擇華馨花園商鋪作為安置房的,按照被徵拆房屋總值與選擇的商鋪價值結算價差。被徵拆房屋總值按照貨幣補償標準計算。
被徵拆人選擇的商鋪價值按照9000元/㎡的優惠價格計算。選房順序按先籤約、先擇房的原則,先選先得,擇完為止。
(三)非商住用房的補償標準
1、對範圍內工業、倉庫等非商住用房補償全部採用貨幣補償方式,補償標準按照分戶評估價格作為依據進行補償。
2、搬遷時限獎勵
在徵拆補償方案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籤訂徵拆補償協議且完成搬遷的,按被徵拆房地產評估價值(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的10%給予獎勵;超過三個月籤訂徵拆補償協議的,不給予獎勵。
3、徵拆補助標準:按被徵拆房地產評估價值(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的15%計算。
4、非商住用房設備搬遷補助費:由有資質評估機構分戶評估確定。
5、非商住用房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按每月12元/㎡的標準並以被徵拆房屋建築面積(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不計入)計算,一次性支付給被徵拆人6個月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其他有關事項
(一)被徵拆房屋的水、電、固定電話、有線電視、信息網、管道燃氣等遷移、轉戶、銷戶手續,由被徵拆人自行到有關部門申請辦理,並負責結清水、電、燃氣等費用。
(二)被徵拆房屋涉及的中學生、小學生,可以至汕頭市金平區西堤路西側片區環境品質提升項目徵拆辦公室開具證明,學生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排辦理已在校學生的轉學工作。
(三)本方案由汕頭市金平區西堤路西側片區環境品質提升項目徵拆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金平區人民政府公告文件、樂居潮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