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月,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大家都是能不出去就不出去,爭取把病毒全部「悶」死。不過,悶在家裡容易,發生疫情之前定好的出行計劃怎麼辦呢?特別是有些優惠機票的,可能都是提前了幾個月甚至是半年前定的,這下該怎麼辦呢?乘客能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理由,要求全額退款呢?
焦焦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這個問題。
首先,什麼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火山爆發等天災,也包括遊行、罷工、軍事行動等人禍。
像這次武漢新冠肺炎疫情,就屬於不可抗力。
但是,並不是說,只要拿不可抗力當由頭,就可以全部退款的。
那麼,什麼情況下不能退,什麼情況下能退呢?
比如,因為疫情關係,武漢採取了特殊政策,封城,那原來訂購了封城期間往返武漢機票的乘客,當然可以以不可抗力為理由,要求全額退票。
但是,如果乘客訂購的是三個月之後,或者是半年之後往返武漢的機票,現在以不可抗力為理由要求退票,那航空公司當然不會答應。如果到時候武漢還沒解封,就變成了前一種情況,自然就能退全款了。
再比如說,乘客訂購了機票之後,因為疫情,被要求居家隔離,而出行日期恰好在隔離期,這樣當然算不可抗力,可以全額退票。
但是,如果說乘客因為覺得目的地不太安全,而目的地本身沒有禁止人員出入的,以不可抗力為理由申請全額退票,那航空公司大概率是不會答應的。
也就是說,如果要以不可抗力為理由,來取消行程的,一要看時間範圍,二要看具體原因,而不是籠統地說一句,受到疫情影響,就可以了。
相信大家看到這裡會覺得說,焦焦你說的不對,民航局說了,1月28日前定的機票,都可以全額退票,而學生因為延遲開學的話,延期返校學生可以免費退票或者免費更改到3月31日前,不受購票時間的限制。這個跟你說的不一樣。
對,的確不一樣,那是因為退票或改籤的原因不一樣。
民航局制定的這個退票政策,不是經濟調解和補償政策,是應急舉措。政策的重點是減少出行,而非給已經決定不出行的旅客提供經濟補償。
劃重點:政策,是為了控制疫情擴散,減少人員流動制定的政策。
而不是我們之前說的,不可抗力。
如果出於安全的考慮,想要取消將來一段時間裡的飛行計劃,可以先看看訂票時候,機票的退改籤規定,是不是有免費退票或者改籤,再關心一下最近航空公司有沒有針對特殊時期新的退改籤政策,衡量一下金錢損失和安全風險之間的孰輕孰重,大家自行選擇咯。
所以,在這裡,焦焦還要給大家提一個小小的建議,在訂票的時候,不要只看價格,還是要留意一下機票的退改籤規定,或者是買一個退票險,萬一遇上意外狀況,可以儘量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