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旅遊經濟的發展、出遊人數的增加,個別遊客的不文明行為也飽受詬病。遊客不排隊、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公共場合大聲喧譁等行為時有發生,這不僅影響了其他遊客的旅遊體驗,也給景區管理帶來很多麻煩。近日,國家旅遊局制定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開始實施,遊客6種不文明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就業、購房、出行將會受到影響。為此,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亂丟垃圾被評為「最不文明行為」
「以前,每逢節假日期間,景區草叢裡到處都是亂扔的塑膠袋、食品袋、果皮果核等垃圾,我們很難清掃。」在華鎣山風景區的清潔工人陳慧珍一提起假期的清掃工作就十分頭疼,「雖然景區都設有『請勿隨地吐痰』、『請勿隨地亂丟垃圾』等警示牌,但部分遊客卻視而不見。」
隨後,記者隨機對30位市民進行調查了解,有18位市民認為亂丟垃圾最不文明,7位市民認為亂攀雕塑最不文明,其餘5位則認為破壞景區的樹木花草最不文明。其次的不文明行為依次是:對規定不以為然、在安靜的公共場合大聲喧譁、排隊「加塞兒」、在大庭廣眾之下脫鞋脫襪、遇有糾紛惡語相向等。
遊客不文明行為與個人徵信掛鈎
據了解,《暫行辦法》所說的遊客不文明行為是指遊客在旅遊活動中,因違反法律、法規等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法律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
那麼,遊客的哪些不文明行為將被記錄?《暫行辦法》規定:遊客在旅遊活動中因擾亂公共汽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運輸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蹟;參與賭博、色情活動;嚴重擾亂旅遊秩序的其他情形等六種不文明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的,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應當納入旅遊部門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當遊客有上述不文明行為時,《暫行辦法》規定,縣、地(市)、省級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的遊客不文明行為採集報送等工作。
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後,旅遊主管部門應將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通報遊客本人,提示其採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徵信機構等部門通報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這就意味著,部分遊客將在出行、貸款、就業等方面受到限制。
明確監督主體抓好執行是關鍵
對於《暫行辦法》,業內人士認為,法律法規為文明旅遊提供了一個規範和方向,但完全依靠法律約束文明旅遊行為鞭長莫及。關鍵還需政府部門、景區、旅行社等多方協作,引導廣大遊客養成良好的旅遊習慣。
「對遊客的不文明行為,我們旅行社的導遊只能進行提醒和勸導,不能強行對其不文明行為進行制止。」從事旅遊行業達10年之久的黃瑜告訴記者,「旅行社執行《暫行辦法》難度很大。誰會將遊客的不文明行為主動上報給主管部門呢?」黃瑜說。
《暫行辦法》出臺,搭建起了制止遊客不文明行為的制度框架,但關鍵在於落實和執行。要讓《暫行辦法》發揮最大功效,首先要將監督主體和監督責任明確到位。
「媒體監督和社會舉報都是外部監督,兩項監督能否完成對旅遊不文明現象的全面覆蓋,尚不得而知。」廣安市旅遊局一位工作人員認為,對旅遊不文明行為的監督,旅遊部門、景區以及交通等部門應是監督主體,承擔主要監督責任,而媒體和社會監督則應作為補充。
同時,廣安市旅遊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遊客如果發現有擾亂旅遊市場經營秩序等行為或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撥打電話96927進行投訴。(廣安在線/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