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記|兩岸三地文人關於臺灣的舊時回憶(一)馬家輝篇
前言:拋出一個合適的話題,分別籍由生活在大陸,臺灣,香港文化人的筆桿子寫出,同一時代下,不同的視角,看似主觀的印象,在彼此的印證下,也有其客觀的一面呈現給讀者。
上世紀七十年代香港人去臺灣旅遊是一種什麼體驗
看到副標題,或許有人會疑惑,在那個年代似乎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想說的是,不太可能不代表沒有,來自香港的馬家輝先生應該是夠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的,他在文章《第一次冒險接觸》中有寫到:那個年代想到臺灣旅行麻煩得有點不近情理,申請籤證的時候需要提供一系列包括學歷,工作,收入,家庭等等方面的證明資料,還需要有在臺的「擔保人」,整個背景審查過程漫長且嚴格,有些人可能還要有面試的經歷,當你終於被通知可以領取籤證的時候,還要寫一份類似保證書的書面材料,證明自己只是去旅行,保證絕不做任何違法之事。
讀到這裡我插上一句話,雖然馬先生認為麻煩到不近情理,可終歸還是可以去的,相比之下,想到我們的父輩還在上山下鄉當知青的時候,香港的年輕人已經可以去臺灣旅行,過著一種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我想說些什麼卻又不知道如何開口。
在還沒有去過臺灣的馬先生眼中,會有一種什麼樣的提前印象呢?臨近出發,朋友們會互相再三提醒一些「注意事項」,
第一,莫談國事,以免引禍上身,
第二,不要穿著過於潮流,頭髮不要太長,以防被警察認為是「太保」,「流氓」給抓起來,
第三,小心當地的「仙人跳」,豔遇什麼的就當沒發生過,趕緊避開,
第四,當地有「計程車之狼」,女生不要坐計程車,恐有性命之攸。
總之臺灣就是不好,旅行可以,但是要處處提防。
聽上去很可怕是不是,可當馬先生去到臺灣後,上面的情況一件也沒有發生,不免讓他覺得之前先入為主的看法,是多麼的搞笑。
不過另外卻有一件事情,跟去臺灣旅行直接相關,馬先生用「好玩」二字來形容,還略帶誇耀的說自己是屢有為之,這件「好玩的事情」就是我們現在說的「人肉代購」。
那時候臺灣進口商品收稅太高,有聰明的人想到一個辦法,赴臺的旅行者以送禮或自用的名義,把香菸,洋酒等物品限量免稅帶入,到當地再給專門從事這行業的旅行社打電話,派人來取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刨去成本,還能賺一筆外快用以補貼旅行的費用。(這樣算起來,馬先生可以說是帶貨屆的先驅者,佩服佩服。)
如今的馬先生經常往來於香港臺灣之間,他說每次去臺灣,都會有一些變化,這麼多年過去,變化一直都在繼續,就好像羅大佑唱的《現象七十二變》一樣,總之臺灣隨著世界一起都在不停地變,好或壞,對或錯,全看你要從哪方面解讀。
他在採訪中說「香港非我埋骨之地」,不是香港,便是臺灣了,他娶到了臺灣女子,取得了臺灣護照和正式居民身份,也自嘲說算是「臺灣人」了。
生於香港,死於臺灣。
這便是馬先生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