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喬丹商標案終審敗美,為什麼很多人覺得這場官司輸得不冤枉

2020-12-15 財經十三叔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終審裁決:喬丹體育敗訴,25類商標和圖形被撤銷。

雙方商標之爭長達八年,從中級法院一直上訴至最高法院,先後經歷的三次審理,以中國喬丹體育敗訴為終局。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中國喬丹品牌就此退出市場舞臺。

仔細看下判決,這次最高法裁決的只是中國喬丹體育擁有的眾多「喬丹」商標的一小部分。美國AIR JORDAN品牌如果想獲得最終的勝利,還要有很長的路要走。

中、美「喬丹」之爭

喬丹品牌之爭最早開始於2012年。爭議雙方分別為:球星麥可·喬丹的美國AIR JORDAN品牌和中國喬丹體育的喬丹品牌,雙方的爭議焦點是在於「姓名權」。

其實,早在這場紛爭之前。

在國內,鮮有人知道,中國喬丹體育與NBA球場上的那個身姿矯健,曾在球場上叱吒風雲的麥可·喬丹根本就沒有半毛錢關係。

現在回過頭來想想,其實,當初,應該有不少人,因為球員喬丹,而去追捧喬丹體育的運動系列。

事實上,這正是中國喬丹體育的「圈套」,靠著「打擦邊球」走入運動品牌市場。

中國喬丹體育誕生在福建晉江,是由當地的一家國營日用品工廠改制而來。2000年6月份,原有的工廠改制變更為晉江市喬丹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同年9月更名為福建省喬丹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也許是源自福建人敏銳的商業嗅覺,喬丹體育創始人丁國雄在2002年4月,註冊了包括「喬丹」、「QIAODAN」在內的多個商標。

借著「喬丹」的東風,喬丹體育揚帆而行。僅僅兩年後,喬丹體育的銷售額便突破人民幣1億元。

2008至2010年,喬丹體育公司全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1.58億元、23.16億元和29.27億元,一路高歌猛進。

2010年,喬丹體育銷售額位居本土運動品牌第6位,排在李寧、安踏、特步、361度和匹克之後。

2011年喬丹體育尋求上市,並於當年11月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委的會議審核,成功過會。這也意味著,喬丹體育有了入場A股的條件。接下來,一紙批文拿到手之後,憑藉著這個入場券就能成功進入A股。

然而,這張入場券卻遲遲無法出具。時至今日,喬丹體育仍未獲得批文。喬丹體育的審核狀態仍為「已通過發審會」。

為什麼會無法拿到批文入場A股呢?

這與美國AIR JORDAN品牌和中國喬丹體育的訴訟官司有著必然的聯繫。

長達8年的拉鋸戰

正當中國喬丹體育在國內市場大闊步向前邁進之時,遠大在打烊變的麥可·喬丹發現了不對勁。中國消費者追捧的喬丹似乎與自己還無關係。那家「掛羊頭賣狗肉」的中國企業,正靠著自己的知名度去撈錢。

於是,2012年,麥可·喬丹正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他認為,中國喬丹體育註冊使用的商標會造成公眾對產品來源的誤認,擾亂正常市場秩序,並申請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註冊商標。

對此,喬丹體育公開聲明表示,強調中文「喬丹」是該公司依照中國法律申請註冊並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對註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行為受中國法律保護。

在接下來的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中,中國喬丹體育獲得了支持,維持喬丹體育的一些列商標註冊。

這場商標之爭就此拉開大幕。

喬丹體育的代理律師則認為,喬丹本人的姓氏「JORDAN」和喬丹體育的「QIAODAN」相比起來有很大區別。何況,JORDAN只是美國的一個普通姓氏,很難認定中國喬丹體育與麥可 · 喬丹本人存在必然聯繫。雖然喬丹本人擁有很高的社會知名度,但這並不代表他的姓氏在產品商標方面擁有特權。

不僅如此,喬丹體育為了證明與球星喬丹無瓜葛,提出過很多雷人的證據。

比如,喬丹體育商標中的「桌球拍」,在一次審理中,喬丹體育表示其圖標只是一個揮動桌球拍的動作,而非籃球動作。但是,球星喬丹方面則直接作出喬丹體育商標喬丹的比賽瞬間做對比,竟絲毫不差。

除此之外,喬丹體育還找出了其他的不同解釋。

同時,喬丹體育還將麥可喬丹的而兩個孩子姓名註冊了商標,「傑弗裡-喬丹」「馬庫斯-喬丹」及其拼音「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分別申請註冊了16件商標。

鍥而不捨的麥可喬丹,在經歷了一審、二審的敗訴之後,繼續像最高法院申請再審,並請求最高院:撤銷被訴裁定以及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

今年,最高院審理後認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

從屢次被駁到最後逆轉獲勝,再度申請人依據市場對於"喬丹"的認知性獲得了勝訴。

從麥可喬丹提出申請,到如今,已經有8年的時間,可謂是,一場超長的拉鋸戰。

「維權」之路,還有繼續走

雖說中國喬丹敗訴,但細節上看,實際上,中國喬丹並沒有輸的那麼慘。

根據喬丹體育發布的公告來看,其註冊超過5年的74件商標已經取得勝訴(包括常用的全部核心商標),只是註冊時間未超過5年的4件商標發回知識產權局商評委重新裁定,因此該判決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構成影響。

也就是說,美國球星麥可喬丹如果想取得最終的勝利,還有更長的路要走。

(本文由13號觀察員原創,作者關注零售行業中小企業及商戶發展,歡迎關注並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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