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滻河西路暖山·西安小區的劉女士近日向記者反映,去年小區統一更換了電錶,之後住戶買電都是在外自購,但同時,物業每月向每戶按照建築面積收取0.25元的公攤電費,不知道物業的這項收費是否合理。就此情況,記者昨日進行了採訪。
業主:戶表改造後
物業收取公共電費
劉女士告訴記者,以前小區電費由物業收,每度0.65元,2019年中旬,通知進行戶表改造,大家陸續在物業進行了登記,年底更換了電錶。「本想著以後電費就跟物業沒關係了,但今年,在繳物業費的時候發現,還得掏『公共電費』。」劉女士說。
記者在劉女士提供的兩份收據上看到,一份為物業繳費收據,另一張則單獨是「公共電費」的收據,此收據上顯示,2020年1—6月,李女士繳納了144元的公共電費。「我們家面積96平方米,每個月的公共電費就是24元。」李女士說。
在小區其他業主處,劉女士的說法得到了證實,同時,大部分業主表示,對物業收取的公攤電費具體情況不太清楚。「沒見到公示的用電清單,也沒見提前就這項收費對業主進行說明。」
隨後,記者從進行了戶表改造的多家小區業主處了解到,小區大多都收取了公攤電費,有些小區未對具體收費進行公示,也有一些小區公示了,住戶表示,看不懂。採訪中,記者了解到,也有一些單位家屬院不收取公攤電費。
物業:預收公共電費
多退少補
記者從劉女士所在小區物業了解到,之前小區業主在物業買電,0.65元/度,這其中就包含了公共區域的用電,現在業主在外面買的是各家戶內的電,外面公攤部分的用電量就沒有了,現在小區公攤用電的具體收費標準沒有下來,目前,是根據已經改造過的小區的收費標準,在小區內試運行,每月按住戶家建築面積收取,預定了每平方米0.25元的標準。以後,在小區公共區域安裝的電錶的實際使用量出來以後,到底用了多少錢的電,再具體分攤,到時候會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在預收費用的基礎上,多退少補,具體的收費標準等也會向業主公示。
小區的公攤電費按什麼收取?記者從多家小區物業處了解到,公攤電費的收費標準主要是看小區公共區域的能耗情況,據實分攤,收費從每平方米0.15元到0.25元不等,各小區都是按業主家的建築面積收取的。
政策:公攤電費
應據實公攤並定期公示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西安市大力推行一戶一表改造工程,實現居民用電直供到戶,但因此產生了「公攤電費」的收取。目前執行的西安市政府2013年出臺的《西安市住宅小區電力一戶一表改造工作實施方案》規定,戶表改造後,住宅小區公共用電部分(包括住宅樓內、樓外兩部分用地)所產生的電費,將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由小區全體業主按面積分攤。其中,樓內部分包括:公共走廊、樓梯照明、門禁、應急指示燈等用電;樓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燈照明、景觀燈照明等用電。
供電企業對住宅小區公共用電安裝獨立電錶進行計量,可委託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小區自管單位代收電費,並據實向供電企業繳納。供電企業酌情支付一定的手續費,具體標準由雙方協商約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將公共用電單獨列帳,並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收繳及分攤情況。
編輯:紅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