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地溝油」做火鍋老闆廚師均獲刑

2020-12-13 每日甘肅網

  「地溝油」做火鍋老闆廚師均獲刑

  榆中兩火鍋店店主及員工因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處以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每日甘肅網-西部商報訊(記者都一鳴通訊員張輝)為獲取非法利益,店主夥同廚師將客人食用過的餐廚垃圾油脂收集,並在後堂利用濾網等工具過濾廢棄餐廚垃圾油脂,通過加熱分離的方法製成「老油」後摻加到食用油之中,製作成火鍋底油供消費者二次食用。

  蘭州市榆中縣兩個火鍋店的店主及員工因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榆中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榆中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判處五名被告人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銷售「地溝油」火鍋五被告人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2012年3月份以來,在榆中縣城關鎮步行街經營某火鍋店榆中加盟店期間,夥同廚師楊某某、魏某某將客人食用過的餐廚垃圾油脂收集,並在該店後堂利用濾網等工具過濾廢棄餐廚垃圾油脂,通過加水、加熱分離的方法製成「老油」後摻加到食用油之中,製作成火鍋底油供消費者再次食用。2013年5月9日,有關部門當場查扣加工好的餐廚油272斤。

  被告人郭某某自2013年1月以來,在榆中縣城關鎮太白西路經營火鍋店時,夥同廚師王某用上述同樣的方式製作成火鍋底油供消費者再次食用。2013年5月13日,有關部門當場查扣加工好的餐廚油241斤。2013年8月9日,榆中縣檢察院對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的劉某某、楊某某、郭某、王某、魏某某提起了公訴,8月20日,榆中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

  因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老闆廚師獲刑

  隨後,榆中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五名被告人為了獲取非法利益,嚴重背離了從業者的職業道德與行業規則,不惜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規,明知廢棄油脂是非食品類可添加原料,卻用廢棄食用油脂經過加工再次讓消費者食用,不僅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違反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更惡劣的是對不特定消費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造成了危害。因此,榆中縣人民法院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人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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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網絡 與圖文無關案件老闆指使員工用地溝油製成鍋底 涉案2.2噸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發布一則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披露了知名火鍋品牌小龍坎在榆林的一家加盟門店兩年間用地溝油製成火鍋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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