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商家!湖南一菜館老闆為留「回頭客」,竟用罌粟殼熬湯底
6月25日,湖南漣源某土菜館非法添加罌粟殼一案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漣源市人民檢察院對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梁某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據了解,梁某華在漣源市馬山鎮荷花廣場旁開了一家土菜館,為了增加菜品的口感,為了留住「回頭客」,梁某華動起了歪念頭。自從2016年10月份開始,梁某華開始使用有毒有害的罌粟殼熬製湯底,然後加入大片牛肉、燉牛肉、魚雜等銷售給顧客食用。
一直到2018年11月15日,市民易先生和同事等4人吃了梁某華店裡的盒飯,第二天在單位組織的吸毒尿檢檢測中,這4人的尿液檢測竟然全部呈嗎啡陽性。
易先生等人趕緊將這件事情上報到了相關部門,2018年11月16日,漣源市食藥監管部門獲知線索以後對梁某華的菜館進行了檢查。工作人員當場在廚房裡查獲罌粟殼、罌粟殼熬製的湯底以及加入罌粟殼湯底的牛肉木耳、炒小魚等菜品。
經過專業人士的檢測,查獲的物品裡通通含有罌粟鹼、嗎啡、那可丁、可待丁等成分。
檢察官認為,梁某華在明知道罌粟是有毒、有害的情況下,還將罌粟殼熬製成湯底售賣給顧客食用,應該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經法庭審理,梁某華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另外,梁某華必須在判決生效後三十天內在婁底市級以上報刊公開賠禮道歉,支付懲罰性賠償金7000元。此外,梁某華終生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罌粟是萬萬不可以作為食品食用的,罌粟所含的嗎啡等物質具有非常強的成癮性,會破壞人體的正常生理代謝,甚至還會引起死亡。而梁某華在深知罌粟為何物的情況下,還將其故意銷售給顧客食用,實在是無良商家,令人憤怒不已!
通過這起案件,希望能夠警示到其他的食品經營者們,千萬不要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損害公共的利益。如果再有此類情況發生,檢察機關們必定會一追到底,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夠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