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3月15日南通訊(通訊員 王端煒 李慧 記者 李志華)15日,在消費者權益日這天,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侵害「洋河」酒商標權糾紛進行了宣判,並就2016年以來該院涉食品藥品案件的審判情況向媒體及社會公眾發布。
眾所周知,「洋河」、「藍色經典」等白酒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其品牌在市場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原告蘇酒集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經洋河酒廠和雙溝酒業授權許可使用其商標,並被授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相關智慧財產權維權訴訟。
2017年4月13日,蘇酒集團委託代理人在宿遷公證處工作人員的監督下,來到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的一家小超市,以普通消費者身份購買了「藍色國賓經典酒」一瓶,銷售價格為25元,並取得「超市」小票一張。同年5月,宿遷公證處就上述保全事項出具了公證書。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蘇酒集團於2018年年初將該超市告上了法庭。庭審中,法庭當庭拆封公證封存的被控侵權產品外包裝,與已註冊的商標進行現場比對。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控侵權產品的瓶身形狀及顏色分別與「洋河」、「藍色經典」及其立體註冊商標構成近似,屬於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與上述商標近似標識的行為,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構成對原告上述三個註冊商標的侵權。而被告未提供證據證明被控侵權產品的合法來源,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知名度、商標數量,被告的經營規模,以及原告支出的合理費用等因素,通州法院於3月15日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判令被告超市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1.5萬元。
案件宣判後,通州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該院新聞發言人、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陳宗林通報了2016年以來通州法院食品藥品案件的審理情況。刑事方面,該院共審結涉及食品藥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共計23件37人,其中包括銷售假性保健品、假減肥藥,生產、銷售添加有罌粟殼的加工食品、偽劣食用油等案件。民事方面,主要是侵犯白酒註冊商標的智慧財產權案件,全區有50家商店、超市被告上法庭。
為捍衛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通州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刑事案件一方面加大打擊力度,另一方面實行從業禁止,要求相關犯罪人員禁止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藥品的生產、銷售活動,有效防止犯罪人員重操舊業。對智慧財產權案件,通州法院統一裁判尺度,加大懲處力度,同時加強法制宣傳,引導經營者自覺守法。
新聞發布會上,通州法院還為消費者如何「打假」「防假」支著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儘量到正規商場、超市選購有廠名、廠址、聯繫電話等標識的產品,提高自身的證據保存意識,購物時主動索要發票或購物憑證並注意保留,一旦購買到不合格、不合法產品,及時採取投訴、舉報等方式依法維權。同時,該院新聞發言人也提醒經營者要誠信、合法經營,確保進貨渠道合法合規,切不可貪圖一時小利而使自己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