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學府:太學與武學南宋
紹興八年(1138)定都臨安之後,城內陸續建起太學、宗學、武學、醫學、算學等中央學校,使臨安成為全國的文化教育中心。太學太學是南宋最高學府,建於紹興十三年(1143)。校舍由嶽飛故宅擴建而成,位紀家橋東、前洋街北。學校分孔子廟、教學區、齋舍區三部分。孔子廟在西部,以大成殿為主體,殿內奉孔子像,兩虎彩繪孔子七十二弟子像。
每年春秋兩季舉行祭禮。殿後為光堯石經閣,內藏宋高宗及吳皇后手書的《易經》、《詩》、《尚書》、《左氏春秋》、《禮記》、《論語》、《孟子》等石經,作為太學生攻讀儒家經典標準教科書。教學區位於學校中部,有首善閣、崇化堂等廳堂。首善閣藏宋人歷朝有關教育的「御札、御製」。
崇化堂為太學講堂,是進行講學的場所。齋舍區在學校東部。初建時有服膺、誠意等10齋。紹興二十七年(1157)又增建明善、經德、循理等10齋。每齋住學生30人。齋舍前有射圃,是太學生練弓與進行體育活動的場所。
南宋太學已有較完備的管理機構,設祭酒主管學校校務。下設司業,協助祭酒綜理學校教務。又設博士、學正、學錄、學諭,分掌教職。博士掌分經教授、考校程文,以德行、道藝訓導學生。學正、學錄掌執行學規,糾正並處罰犯規學生,亦協助博士教學。學諭掌以博士所授經,傳諭學生。
學正、學錄、學諭,由上捨生行藝(操行與學業)優異者充任。每齋設齋長,掌管齋務及考校齋生行藝。學校又設「三案」管理校內事務:廚庫案,掌管太學錢糧與頒發書籍條冊;學案,掌管文武學的公私補試和升補考;雜案,掌管太學的諸雜務。各案設胥長、胥史負其責。
太學招生初沿襲北宋的州學升貢法,凡在本州州學修滿一年,三試中選,可送太學肄業。孝宗乾道年間(1165-1173),又定混補法,即每三年一度的科舉考試的落第舉人皆可參加太學的升學考試,合格者補入太學。一時考生大增,乾道二年(1166),時京赴試者達3.7萬餘人。
孝宗淳熙後,以應試者過多,又立「待補」之法,規定各州參加太學考試的人,只能是省試落第者的1/10至1/5。太學生初為300人,高宗紹興十三年(1143)增至700人,度宗鹹淳年間(1265-1274)又增至1716人。
南宋太學以儒家經書為主要課程,用《詩》、《書》、《禮》、《易》、《春秋》五經為教本,《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四書亦列入課程之內。同時兼習詩詞賦策。教學採北宋創立的三舍法,分外舍、內舍、上舍三級,學生依次遞升。加入太學為外捨生,經一年學習,考試成績人第一、二等者,升入內舍。
內捨生經兩年學習,考試成績入優平二等者,升入上舍;上捨生經兩年學習,考試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高宗紹興十三年的700名太學生中,上捨生30人,內捨生100人,外捨生570人。寧宗時(1195-1224),上捨生30人,內捨生130人,外捨生1560人。
太學的考試,行藝並重,兩上為上,一上一中及兩中為中,一上一下、一中一下及兩下為下。考試分私試和公試兩種。私試每月舉行,外捨生每季第一月考經義,第二月考論,第三月考策。公試每年一次,亦稱「歲試」。上捨生的考試太學教官不能參與,其成績依行藝分上、中、下三等。
上等由皇帝召見,親授官職;中等免禮部試,其地位與進士同;下等可不經鄉試直接參加進士的考試。太學生的德行考查,由各齋的齋長負責。齋長對本齋學生每月寫一簡單評語及等第,謂之「月書」。德行的考查以學規和「八行」為主要依據。「八行」的規定是:「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悌,善內親為睦,善外親為姻,信於朋友為任,仁於州裡為恤,知君臣之義為忠,達義禮之分為和。」
對學生犯規,以輕重分五等處罰:輕則關暇幾月,不許出入;重則前廊關暇;再重則遷齋,既遷之後,必本齋同舍力告公堂,方許放還;又重則下自訟齋,自宿自處,同舍亦不敢過問;又重則撲責摒斥,終身不齒。南宋太學至宋亡遂廢,前後經歷134年。元代改為西湖書院。
宗學宗學是專供皇族子孫讀書的學校,歸專掌皇室宗室的官署宗正寺管理,建於紹興十四年(1144),地址在睦親坊,內分小學和大學。小學以《論語》、《孟子》為基本功課。大學功課同太學。設教授、博士、學諭掌教。初建時大學生50人,小學生40人,職事各5人,共100人。武學武學是培養軍事人才的學校,建於紹興十六年(1146)。
校址在太學旁邊,內分受成、貴謀、輔文、中吉、經遠、閱禮6齋,學生約100人。校長由太學祭酒兼任,設武博士、武諭各一人掌教。教學以諸家兵法、武技和歷代用兵成敗及前世將士忠臣義士的事例為內容。學生有願試陣隊者,量給兵伍肆習。學規均依太學例。學習三年,以考試確定等第,凡願從軍者,分別授予正將、副將及準備將等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