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吳亞飛)根據成都市出臺的《關於將失智導致的重度失能人員納入長期照護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11月1日起,成都將失智導致重度失能人員納入長期照護保險保障範圍。
長期照護保險是為長期失能人員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常護理等服務提供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作為國家首批確定的15個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城市之一,成都將其定位為五大險種之外的「第六險」,自2017年7月1日啟動制度試點以來,已逐步建立起符合市情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體系。截至2018年9月,全市共受理失能評估申請2.6萬餘人,享受待遇1.79萬餘人。
「此前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的1.79萬餘人主要為軀體重度失能人群,此次將失智導致重度失能人員納入,擴大了保障範圍。」成都市醫保局副局長韓高介紹,相較於軀體失能人群,失智導致失能群體的評定工作難度更大。
目前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者通過失能評定後,按照認定等級享受長期照護保險的待遇:重度失能三級人員,機構照護和居家照護每月定額標準額度分別為1676元和1796元;重度失能二級人員,機構照護、居家照護每月定額標準額度分別為1341元和1437元;重度失能一級人員,機構照護、居家照護每月定額標準額度分別為1005元和1077元。
「這也就意味著,需要對失智導致失能群體的認知功能、日常生活能力進行綜合考量。」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失能(失智)等級評定標準和服務項目研究課題組專家、成都市第四人民醫院老年科主任李洪毅解釋,目前從護理角度出發對失智導致重度失能人員進行評估的標準在全省乃至全國還是空白。
從2017年9月起,成都市人社局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就針對將失智導致重度失能人員納入保障範圍的關鍵要素,開展了課題研究和多方論證,由32名專家和顧問組成了課題小組,從認知功能、日常生活能力、精神行為症狀三個維度出發,結合失智症臨床表現,綜合考慮常見照護需求與照護難度,制定了《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失能評估技術規範(失智)》,作為失智導致重度失能的評估標準和鑑定工具。
「該《規範》的出臺,在全國都具備創新性。」李洪毅介紹。目前,針對130餘名評估人員、為期5天的集中培訓會正在開展。
此外,在服務供給方面,長期照護保險的服務類型分為機構照護、居家照護兩類,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韓高介紹,綜合考慮我國國情,成都市制訂了居家照護所享受待遇高於機構照護所享受待遇5%的鼓勵政策,鼓勵居家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