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慄。曰:『使民以慄。』」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魯哀公問宰我,土地神的神主應該用什麼樹木。宰我回答:「夏朝用松樹,商朝用柏樹,周朝用慄子樹。用慄子樹的意思是說:使老百姓戰慄。」孔子聽到後說:「已經做過的事不用提了,已經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勸阻了,已經過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
在本章之中,孔子聽到宰我的話以後,說出了「既往不咎」之語,表面來看,好像與他以前的思想和觀點有點不合。畢竟,對於一直強調「仁」「愛」之心、提倡「德」「行」之要、推崇「禮」「義」之舉的孔子來說,「使民以慄」顯然並非他所提倡的周禮的內容,更非他想要發揚的精神。
然而,結合孔子之前的言行,以及當時的情況來看,他說出「既往不咎」之言,可能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出於維護周禮的需要。
畢竟,孔子「禮」的體系,基本上都是以周禮為根本遵循,如果此時因為其中的一點,就完全反駁掉自己一直宣揚的思想,很可能會讓孔子的整個理論體系全盤崩潰掉。所以,即使周天子在最初確定使用慄木,使得自己的臣民懼於自己的權威而感到戰慄,這也沒有過多提及的必要性,因為從實際上來講,確實很有可能會因此而影響到周天子的權威,從而讓周禮變得不再合「禮」。
二是時代變遷、言語意思變化的原因。
「使民以慄」這種提法,畢竟是周公定禮的提法,從時間上來看,已經極為久遠。在這期間,各種文化的興盛、各種思潮的疊起,或許早就讓很多以前的提法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特別是「慄」的含義,很可能從「戰慄」已經變化為其他能夠被人接受的意思。所以,孔子結合他當時的社會特點,指出宰我去翻幾百年前的舊帳是不妥的,也是能夠從道理上站住腳的。
三是行為的變化、周禮的完善。
雖然,從《論語》之中,我們並不能直接了解到孔子所處的年代時,祭祀牌位的材質已經變成了什麼,更無從去考證周禮究竟進行了怎樣的完善。但可以肯定的一點,那就是「禮」的具體內容,肯定已經發生了變化,並且這個變化應該還不算小。至少從孔子的言論中可以推測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慄木或許已經被其他材質的木頭所代替,所以使得「使民以慄」這樣的提法成為了「過去時」,完全不影響孔子的思想理論。
其實,不論是其中的哪一種原因,有一點卻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對於周禮,孔子一定是竭力去維護,並儘自己可能去完善的。也正是在這樣的原因之下,面對「使民以慄」這樣不合禮數的行為,孔子才有底氣說出「既往不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