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應該怎麼寫,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23 法律共享學習

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訴訟案件原告方通常為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難以彌補的損害,以達到提起訴訟的最終目的,在訴訟案件中一般都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格式:

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趙××,女,1947年6月6日出生,漢族,住徐州市××縣××鎮××糧油管理所宿舍1××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電話136××0××18。

被申請人王××,女,1973年4月19日出生,漢族,住江蘇省××縣××鎮××街三號樓宿舍,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電話134××54××40。

請求事項:

一. 請求依法扣押被申請人車牌號為蘇CP1××8東風雪鐵龍轎車一輛,申請保全的數額為人民幣6萬元;

二. 被申請人承擔全部的保全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09年5月22日,被申請人車輛(蘇CP1××8東風雪鐵龍轎車)與申請人在龐莊菜市場南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申請人受傷住院。

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貴院依法扣押被申請人的肇事車輛。

此致

徐州市九裡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趙××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法條依據: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的申請費(申請保全措施的)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提起訴訟的,可以將該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注意:涉及財產的,一定要寫清楚申請保全的數額,否則法院沒法計算保全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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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訴前財產保全必須具備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訴前財產保全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當事人來不及起訴,而義務人有惡意行為或其他原因,不採取保全措施,權利人合法權益將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必須是情況緊急.  (二)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 訴前財產保全存在的問題及其建議
    當事人為了保護自身利益,許多向法院起訴的經濟類案件,都會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1月至10月,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訴前財產保全383件,2014年1月—10月,該院訴前財產保全535件,同比增長39.6%。  筆者在實踐中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以保代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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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債務沒有到期,能否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規定,在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是需要這些條件的: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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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產保全有否時效?調解後財產保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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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產保全是什麼?財產保全的四大須知你知道嗎?
    財產保全的程序: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2.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 怎樣申請財產保全?
    怎樣申請財產保全?法律意見:當事人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及保全的財產信息。【注意事項】1. 申請的時間:當事人可以在起訴前申請財產保全,也可以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可以在起訴前的任何時候提出,法院受理後會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但經法院審核通過的,應當在30天內起訴或申請仲裁,未在30天內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一般都會解除財產保全。2. 是否需提供擔保:法院要求提供擔保的,要提供擔保。3. 申請的法院: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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