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全國人大代表李書福在本屆兩會上建議,將汽車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至銷售環節,並實現中央與地方共享。
「消費稅在我國的稅收結構中佔有重要地位。」李書福代表說,2019年我國財政收入中,國內消費稅12562億元,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佔當期稅收收入8%。消費稅中,煙、酒、成品油、小汽車四大稅目佔了收入九成以上。其中汽車製造業全年消費稅逾900億人民幣,佔消費稅總收入的8%。
根據現行的消費稅政策,除超豪華小汽車在零售環節加徵消費稅外,其他小汽車均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李書福代表說,生產企業墊付消費稅導致汽車生產企業資金大量佔用,影響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產品研發,不利於汽車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汽車消費稅目前為中央稅,地方受益微薄,相反卻承擔著汽車消費快速增長後的交通擁堵成本和道路、停車場等基礎設施投入成本。
今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要加快建立現代財稅制度,研究將部分品目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健全地方稅體系,調整完善地方稅稅制,培育壯大地方稅稅源,穩步擴大地方稅管理權。
李書福代表指出,鑑於汽車行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重要性,為了更好地發揮稅收在增加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的作用,充分發揮稅收引導消費的效用,拓展地方收入來源,需要加快實施汽車稅收改革,將汽車消費稅徵收環節由目前的生產環節後移至銷售環節,並建議中央與地方「五五共享」。
「減少生產企業流動資金的大量佔用,有利於企業更好地將資金投入技術創新、產品研發,從而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同時,消費稅後移,將部分稅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資金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消費環境,進一步激活消費活力。」李書福代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