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教義
我們來看基督教的教義,當然,在這裡我們只能作最扼要的說明。
基督教的基本預設是二元論的:現世——包括現世生活、人性、現世秩序,總之,現世的一切——是痛苦的、不平等的、不完美的、罪惡的、黑暗的、虛假的、不純的、短暫的,而天國則是充滿正義的、平等的、永恆的、光明的、真理的、純潔的、善的。所以韋伯認為:「大部分先知預言性宗教和贖罪性宗教,都處在和現世及其秩序之間不僅是尖銳的、而且是長久的緊張關係之中。」7人們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獲得拯救,所以基督教可以說是一種拯救性宗教。而且,這種宗教越強調拯救,它與現世的緊張關係就越強。
人要獲得拯救,就要按照教義要求的去做,其中最重要的是愛上帝和愛他人。耶穌在《新約·馬太福音》中說:「要盡心、盡性、盡意地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要禁慾,克制人的生物慾念,按神允準的理性方式生活,按照教義要求的人的內在價值生活。
《舊約》中的「摩西十戒」具體體現了基督教所要求的倫理規範,其中,前面的四戒是要遵守宗教規則,包括:除上帝之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崇拜偶像;不可妄稱神的名;要守安息日。後面的六誡則是人類社會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規範,包括: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他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基督教反對盈利賺錢。「天主教持的態度是典型的拯救性宗教對待營利性經營活動的態度。伴隨著所有的理性的拯救方式,對趨於營利和財富的傾向的警告被推到這樣一個高度,以至於財富和金錢成為禁忌。」(韋伯語)。
基督教反對性愛。基督教作為理性的、積極的禁欲主義把性愛作為非理性之物加以摒棄。而且把性愛看作粗俗之事,正與超越、升華、拯救的基督教主旨相悖。它只接受受理性調節的婚姻。人作為一種被性慾毫無希望折磨扭曲的生物,其性慾必須限定在婚姻中,因為只有婚姻才是上帝允準的,只有婚姻中的性愛才是符合理性目的的,因為婚姻可以生育扶養孩子,而且可以使夫妻相互扶持有責任感。
基督教反對藝術。在作為拯救性宗教的基督教看來,藝術會具有一種獨立性的價值,它會提供另一種超越於日常生活的拯救。韋伯說:「藝術會直接與拯救性宗教競爭。每一個理性的倫理性宗教都必須反對藝術這種入世的、非理性的拯救。」9
基督教反對科學。基督教(乃至大多數宗教)和科學有著一種對立的緊張關係。理性認知的、經驗的科學知識不斷地導致世界的除魅化,越來越把世界看成是由因果關係的機制組成的;這和基督教「世界是由神安排的,因此世界是有意義的,是有倫理導向的」這個前提性假設直接衝突。到歐洲中世紀晚期,不斷壯大的、以經驗科學為代表的理性主義就越來越把基督教推向非理性領域。
基督教反對政治鬥爭。基督教主張「愛」「泛兄弟化」「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主張拯救人的靈魂,甚至「勿抗惡」。而現實政治則是力量的較量,權利的分配,因此,「政治就和這種倫理性宗教(因為基督教規範人的倫理行為,所以也被韋伯稱為倫理性宗教――作者)在關鍵問題上有著直接的衝突對立。」 10
總之,基督教貶低現世,主張生活真正的、也是唯一的意義,就在於和上帝溝通並獲得拯救,只有這樣才能進入天國,才能享有永恆的榮耀、光明和幸福。這是對無奈而痛苦的現世採取一種帶有強大力量的消極態度。韋伯說:「這種對所有經驗到的存在的摒棄,是一種消極的態度;但同樣明顯的是,這種摒棄可以給人們的倫理生活注入強大的力量。」
為了更好地理解基督教,韋伯曾分析了印度下層種姓的宗教,韋伯認為這兩種宗教都屬於拯救性宗教,為苦難的人們所信奉。
古代印度的下層種姓生活悲慘。他們是無特權的、在職業上受到嚴格限制的一個社會群體,他們與外界封閉隔絕,世世代代處於印度古代社會的最底層。但是,在宗教上,他們堅信拯救性宗教的承諾,希望能通過完成其宗教責任,從而使自己能重生在一個更高的種姓等級中。總之,這兩個宗教都致力於有一個美好的來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