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利貞,徵兇,弗損益之。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一)釋象:
《損卦》是由《否卦》再變而來,《否卦》先變為《未濟卦》,然後《未濟卦》再變為《損卦》。《損卦》初九、九二都是卦變的動爻。九二相對於初九而言,初九為再損之動,而九二則是初損之動。《否卦》暫變為《未濟卦》為初損,《否卦》九五下行而為《損卦》九二,損去《否卦》下體一柔,而且得中位。按照損益之道,三柔初損一柔,這一損,損得理所當然,損得毫無爭議,損得完全到位。故曰「利貞」。九二得中,正是九二在初損時就一步到位、不偏不倚的表現,故《象傳》釋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初損之後,下體柔爻仍佔多數,這就需要再損。《未濟卦》再變為《損卦》就是再損之舉。三損其一尚不足,三損其二則已過之。初九之動,為再損之舉,再損則過之,故需「酌損之」。再損之時,雖然仍難以不平衡,但那是初九應該斟酌的事,而不是九二該考慮的事,九二隻需保持自己的最好狀態就好了,所以《未濟卦》九二爻辭就說:「曳其輪,貞吉。」其《象傳》亦釋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故第二次卦變後,《損卦》九二仍持中不變,因為出徵則得不償失,不但失去中位,還會打破比較合理的平衡,故曰「徵兇」。既然這樣,九二持中守位最好,不必再有所損益,故又曰:「弗損益之」。
(二)義理:
有損必有益,有益必有損,損益必平衡,這是會計學上複式記帳的總原則,也是哲學上損益之道的總原則。損益之道,貴在守中,實現一種整體上的大平衡,而不是局部的小平衡。損和益是一對矛盾,矛盾的解決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然後再解決次要矛盾。在《否卦》變為《損卦》的過程中,《損卦》九二為初損,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一步,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可謂一損定乾坤,決定了損益的基本大平衡,剩餘的只需微調而已。九二所損,允執厥中,無任何爭議,也無需再有任何斟酌權衡,故果斷損之而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