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17:5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玉環市人民法院 玉環市人民法院
拼多多、名媛拼,竟還有人拼貸款?
家住玉環的陸某因還不上貸款,最近被銀行起訴了。俗話說「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但陸某卻是吃了幫他人貸款的「啞巴虧」,得了一點好處,最終卻要承擔歸還所有貸款的責任。
陸某雖年過而立卻沒有正式工作、固定收入,更別提房車資產。徵信困難戶的他本不抱貸款的希望,朋友王某卻從天而降,告訴他自己有門路,幫忙找好現成的保證人,「不用抵押不用積分,籤個字就能搞定」,前提是這貸款王某也得分一杯羹。想著各人自付各人錢,到期還款互不相干,陸某爽快地答應了。
2016年2月,陸某在王某介紹下,與銀行籤訂了借款合同,約定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間,陸某可以循環向銀行貸取額度為20萬元的借款,按季付息、到期還本。
2016年2月,陸某在王某介紹下,與銀行籤訂了借款合同,約定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間,陸某可以循環向銀行貸取額度為20萬元的借款,按季付息、到期還本。
然而,貸款到期後,銀行催款,朋友跑路,籤字時的爽快早已蕩然無存。由於錢是以陸某名義借的,陸某也只能嘆自己識人不清。
圖丨陸某被銀行訴至法院
無獨有偶。李女士受鄰居陳某所託,2016年3月以自己的名義到銀行籤訂了借款合同,約定3年內可以循環向銀行貸取額度為20萬元的借款。不同的是,李女士從中憑空拿到了2萬元的「好處費」,而貸款本息陳某承諾自己將一力承擔。
故事總是驚人的相似。貸款到期後,陳某跑路,銀行催款,籤了字、摁了手印的李女士徒留後悔。
案件辦理過程中,玉環法院發現,這批金融借款合同均為一人借款、一人或兩人提供信用保證的形式,借款人或擔保人通常並不相識,資信情況也並不優渥。借款人多獲「拼貸款」、「好處費」等便利,甚至有的借款人僅僅是出於朋友相助。借款到期後,由於「貸款合伙人」下落不明,還款的責任就落到了借款人和擔保人身上。
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玉環法院積極引導當事人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將正在審理的相關案件線索、證據材料進行整理後,一併移送公安機關。
法官寄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籤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成年人的世界裡,話不可亂說,字不可亂籤,更沒有那麼多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案件辦理過程中,不少當事人表示「他讓我籤我就籤了」「我也沒看反正就籤了」,這無疑是對自己極不負責任的做法。在一時意氣或者抹不開面子的時候,請冷靜下來想一想,自己能否承擔由籤字帶來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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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案釋法丨免費批貸款 還能賺差價 注意!已有多名玉環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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