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千百年來農民生存的根本,在以往,很多農民辛苦操勞一輩子,也難以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不過到了現在,「耕者有其田」的夢想早已實現,家家戶戶的農民,都有了自己的土地。現在農民的土地分為兩種,即宅基地和承包地,承包地是用來種地的,而宅基地則是用來蓋房子的。由於承包地目前實施「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長時間都不會有變化,而宅基地不同,因此我們需要關注宅基地。
宅基地是村集體免費分給農民使用的,一般登記在戶主名下。當戶主年老去世後,可以由同一戶的子女來繼承,更換戶主即可。但是,如果出現以下5種情況,宅基地是不能由子女繼承的,農村人要注意。
1、子女已經分戶出去
繼承一般都是由子女繼承父母的,繼承宅基地其實指的是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等,而不是所有權。前文提到,父母去世,同一戶口內的子女可以繼承,但如果子女已經分戶出去,跟父母不屬於同一戶,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因為「一戶一宅」,如果繼承了,就屬於「一戶多宅」。
當然,雖然不能繼承宅基地,但父母的房子屬於父母的私人財產,可以由子女繼承。但這種房子可繼承、宅基地不能繼承的情況,以後房子就不能再進行翻修、重建,而要等到房子自然倒塌以後,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如果父母去世時,其宅基地上沒有房子,則村集體可直接收回。
2、子女戶口遷到城市
子女戶口遷到城市,不再屬於農村戶口,也不屬於村集體的一員,再加上現在國家嚴禁城市戶口到農村擁有宅基地,因此城市戶口的子女,是不能繼承農村父母的宅基地的。但城市子女也能繼承房屋,同樣不能翻修、新建。
3、閒置超過2年的
如果父母的宅基地一直空著,閒置超過2年都沒動,那麼村集體有權收回,父母去世,子女就算仍在一戶,也屬於農村戶口,也不能再繼承了。閒置超過2年以上的宅基地,不管是哪種情況,村集體都可以收回。
4、五保戶的宅基地
筆者聽說過這樣一件事,一個村裡有個五保戶老人,由村裡供養了二三十年了,後來年齡大了,身體一天比一天差,就像風中的蠟燭一樣,隨時可能熄滅。這時候從外地來了一個遠房親戚,說要來照顧五保戶的生活,並向村裡表明要繼承五保戶的宅基地和房子。
這種情況顯然不能如願,五保戶即無兒無女,沒有贍養人的老人,之前一直由村裡供養二三十年,老人去世村裡也會辦後事,自然沒有繼承的說法,其去世後宅基地由村裡收回。像這樣的遠房親戚,即便是真親戚,老人生前不贍養老人,去世後也不能繼承其房屋和宅基地。如果這個親戚在老人老後,一直贍養著他,不讓老人成為五保戶,自己負責其養老和後事,則是可以繼承的。
5、違法宅基地
農村有的人愛佔小便宜,在自家宅基地確權以後,蓋新房時,偷偷多佔一些村裡的公共用地,像把圍牆往外挪一些就能佔不少地。還有的則私自變更宅基地利用性質,例如未經批准在宅基地上蓋廠房,把建設用地改為工業用地。這些都是違法宅基地,都是不能被繼承的。像超佔面積的,只能繼承確權證上面規定的面積,多出來的不能繼承。
宅基地對農民來說至關重要,也正因此,國家現在的管理越來越規範,以上幾種情況,子女無法繼承,大家要心裡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