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倒計時|成說新法解讀之如何應對離婚冷靜期?

2020-12-01 騰訊網

民法典倒計時第35天

「設置離婚冷靜期侵犯離婚自由」

「應當相應的設立結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可以勸退可離可不離的人群,與離婚自由無關」

民法典正式通過已接近半年,但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討論從未停止,眾說紛紜。反對也罷,贊成也罷,我們無法阻止離婚冷靜期的實行,我們更需要關注的是民法典生效後,我們如何應對?如何在有限的範圍內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利益?

首先,我們需要認識它。在正式談新法條之前,我們先來說說離婚的兩種途徑,一是雙方自願,通過民政局辦理的協議離婚,另外一種是訴訟離婚。原來協議離婚最大特點是速度快,程序較為簡單,夫妻雙方對離婚意思表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達成合意後,即可前往民政局辦理,如材料齊全,最快半個小時即可領取離婚證。二是訴訟離婚,即一方或雙方無法達成合意起訴到法院判決離婚,最終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或者調解書的效力等同於離婚證。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民法典中的離婚冷靜期僅適用於協議離婚,而非訴訟離婚。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 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 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成說分析】

乍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有沒有被繞暈的感覺,協議離婚到底有幾個30日?我們通過下面一張圖來解釋。

通過上圖,我們劃幾個重點:

1.「30日+30日」

從圖上可以看出有兩個30日,一個是「冷靜期」30日,另一個是「默認撤銷期」30日,任何一方在其中一個30日內表示不配合離婚,作出撤回或者不願領取離婚證的行為,則意味著離婚申請被撤回。

2.冷靜期的次數是無限的

度過冷靜期(第一個30日)後,未在默認撤銷期(第二個30日)內領取離婚證的,意味著離婚申請被撤回。如果還想離婚的,需要重新申請離婚登記,重新經歷30日的冷靜期。

綜上所述,2011年1月1日以後,協議離婚最短需要31天,最長則需要60天。一旦撤回,即須重新申請,

另外,我們來談談大家普遍比較關心的問題,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的是否適用離婚冷靜期?我們先看看參與民法典的立法專家對此的看法。

這句話很容易被解讀為「家暴不受冷靜期的限制」,這種解讀方式其實是受了「家暴的當事人都會訴訟離婚」的固態思維的影響。但是,實踐中存在不少最終選擇協議離婚的家暴當事人,也存在持續被家暴、一次又一次協商依舊沒有離成的當事人。無論家暴當事人選擇訴訟離婚還是協商離婚,成說希望家暴案件的當事人保護好自己,注意證據的收集,同時清醒地認識家暴案件最突出的特點是持續和循環,且存在較高的再犯率,不能抱有僥倖心理。(傳送門:成說乾貨 | 關於家暴的六大忠告)

此外,正視、重新認識訴訟離婚,也是我們應對離婚冷靜期的一種方式。很多人對訴訟離婚有刻板印象,認為訴訟離婚必然引起雞飛狗跳(如王寶強和馬蓉的離婚糾紛)、必然導致分崩離析(如李國慶和俞渝的離婚糾紛)。其實不然,訴訟離婚程序中,有兩次可以調解離婚的機會,一次是調解員主導的訴前調解,一次是法庭上法官主導的調解。

訴前調解階段中,調解員詢問雙方的離婚意願、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安排,若雙方達成合意,則訴前調解成功,法院當場或一個月內出具民事調解書,代替離婚證;若調解失敗,則轉入訴訟程序。轉入訴訟程序後,仍有機會爭取庭上調解,而且在法官的主持下,調解結案的可能性更高。我們通過下面的表格來看看調解離婚相較於民法典生效後的協議離婚有哪些好處。

通過法院的程序達成調解協議未嘗不是一種離婚的方式,相較於協議離婚,調解離婚不僅更快,還更能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法條的每一次修改和更新,都是對社會痛點、難點的回應,有爭議,有討論,亦有進步。對於離婚冷靜期,無論我們反對與否,它已經成為板上釘釘的事情,每一個考慮離婚的人都需要去考慮和衡量。正確認識協議離婚,平靜看待協議離婚中離婚冷靜期,不要恐懼訴訟離婚,成說和你一起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解決方案。

相關焦點

  • 你真的了解「離婚冷靜期」嗎?丨解讀民法典
    據民政部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結婚登記接近950萬對,而登記離婚達到415.4萬對,其中不乏輕率離婚、衝動離婚的現象。因此,為了給輕率、衝動離婚的家庭一個破鏡重圓的機會,「離婚冷靜期」應運而生。我們應該理性辯證地看待「離婚冷靜期」,而不是僅僅拎出個別條款就進行斷章取義的解讀。
  • 協議離婚更難了嗎?-民法典關於的離婚冷靜期如何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走進民法典——「離婚冷靜期」
    走進民法典——「離婚冷靜期」 2020-11-19 15:5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離婚冷靜期」到底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專業律師為您詳細解讀
    「離婚冷靜期」到底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2020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婚姻家事方面比如離婚冷靜期、婚姻無效的事由、遺囑形式等方面有很多新的規定,下面就離婚冷靜期的問題做個詳細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 協議離婚需「冷靜」 中國婚姻登記程序新增「離婚冷靜期」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電 (記者 王祖敏)記者4日從中國民政部獲悉,中國對婚姻登記有關程序等作出調整,其中離婚登記程序中增加30日的「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制度只適用於協議離婚,不適用於家暴等訴訟離婚。
  • 離婚冷靜期上線,時間計算看這裡
    快報訊(記者 徐蘇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離婚冷靜期」也正式上線。離婚冷靜期如何計算,多久可以領證?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江蘇省民政廳日前印發的相關通知,對有關事項作出了明確解釋。冷靜期如何計算?
  • 直播預告:離婚冷靜期是什麼?深圳律師1月8日解讀民法典給你看
    「離婚冷靜期」頻上熱搜,有人談之色變,有人一頭霧水,它對婚姻究竟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家事代理權」的推行,又能否讓我們在親密的婚姻關係中「獨善其身」?」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10:30分,杜芹律師將在《我的律師朋友》第38期中與你相約,說說民法典裡關於婚姻家事編的那些事兒。
  • 離婚冷靜期是什麼意思 離婚冷靜期是多久實施了嗎
    民法典草案正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分組審議中,有關草案婚姻家庭編的三大問題引發熱議。關於完善離婚冷靜期草案第1077條規定了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離婚冷靜期制度實施中的多重考量
    離婚冷靜期是我國不斷推進婚姻家庭改革向縱深發展背景下,應對既要堅守離婚自由的法律底線,又要想方設法抑制離婚率快速增長這一兩難選擇的一個折中的解決方案。在此之前,部分地方民政部門和人民法院對離婚請求的冷處理或延後處理,取得了挽救部分婚姻的良好效果。實踐效果以及我國目前居高不下的離婚率帶給社會的焦慮感,為離婚冷靜期寫入民法典提供了實踐經驗和心理需求,最終促使了離婚冷靜期被正式入法。
  • ...典」亮生活 | 「頭腦發熱」式離婚太衝動,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的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本公眾號特推出「亮『典』案例,『典』亮生活」專欄,通過發布相關典型案例以案釋法,突出民法典亮點規定和創新之處,藉以系統學習民法典相關制度,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進民法典正確貫徹實施。
  • 你真的了解「離婚冷靜期」嗎?寶山法官為您詳細解讀
    據民政部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結婚登記接近950萬對,而登記離婚達到415.4萬對,其中不乏輕率離婚、衝動離婚的現象。因此,為了給輕率、衝動離婚的家庭一個破鏡重圓的機會,「離婚冷靜期」應運而生。我們應該理性辯證地看待「離婚冷靜期」,而不是僅僅拎出個別條款就進行斷章取義的解讀。
  • 一份通知書,離婚訴訟也要設置「冷靜期」?
    關於離婚冷靜期,大家最為熟悉的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關於離婚登記的冷靜期規定。這一規定主要是從制度設置上,為離婚登記程序增加了緩衝時間,讓離婚雙方在離婚決定上有更多的時間進行思考,防止一時衝動離婚。而近日,福建連城縣法院發出了一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 廣州婚姻律師王幼柏團隊: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及司法解釋的20大變化
    變化5:協議離婚增加30天冷靜期 民法典實施後,通過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並不能當天辦理當天生效,而需要在提交離婚登記申請之後,經過30日冷靜期
  • 設「離婚冷靜期」有多重意義
    □張玉勝    近年來,我國離婚率逐年上升,「閃離」現象增多,甚至一言不合就離婚。8月27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擬規定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 民法典第1077條,30天的「離婚冷靜期」,能拯救婚姻嗎?
    民法典第1077條,30天的「離婚冷靜期」,能拯救婚姻嗎?劉晶 律師 公眾號劉律聊法要是有人感覺很忙,我就直接說我的觀點:我認為不能。各位親友不忙的話,請抽空慢慢往下看,聽聽我的分析,看看劉律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最近幾天整個法律界都在熱聊民法典的話題。
  • 九州期貨民法典宣傳與民法典亮點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每個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經濟活動都能從裡面找到答案今天,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學習!民法典亮點解讀1、見義勇為行為可免責現實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發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擾公眾。
  • 全國人大代表周素明: 珍惜今世緣,「離婚冷靜期」要冷靜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第五篇婚姻家庭部分設置了30日的離婚冷靜期,並且賦予當事人在該期限內的撤銷權。
  • 一起看」典「 | 淺談對離婚冷靜期制度的理解
    尤其是在婚姻家庭編中規定了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離婚冷靜期、繼承寬宥制度等植根於中華民族家文化之上,帶有民族文化基因的條款,回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承載著每一個公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一款:「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民法典》的離婚「冷靜期」,像極了你媽讓你穿的秋褲
    ▼《民法典》草案,一千多條,目前最惹眼的,就是第854條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本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條什麼意思呢?
  • 女子不堪家暴跳樓,離婚一年仍未成功,離婚冷靜期有何意義
    第一次家暴是在孩子4個月大的時候,丈夫因為賭博輸掉50萬和劉女士發生爭吵,對劉某某進行家暴; 劉女士因此和丈夫竇某某離婚了,但是離婚後一個多月內,男方家庭不讓她見小孩,加上竇某某認錯時態度特別誠懇,保證自己不會動手,改掉賭博的惡習。於是劉女士和竇某某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