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軍隊分為三個系統,初、中期主要是八旗和綠營,自從太平天國運動以後,各省組織團練對抗太平軍。此後曾國藩的湘勇壯大,發展成為湘軍,形成了八旗、綠營、團勇(湘淮軍)三足鼎立的局面。
從體制上來講,八旗、綠營是國家的正規軍,有朝廷統一調撥軍餉。和湘軍不同,八旗、綠營的編制是嚴格按照朝廷的制度實行的。
比如八旗分為在京八旗和駐防八旗,在京八旗的編制主要是由親軍營、前鋒營、護軍營、圓明園護軍營、步軍營、驍騎營、火器營、健銳營、神機營等組成。其各營設長官「統領」,其他駐京八旗則有各旗都統、副都統統率,其下設參領、佐領等。駐防八旗最高統帥為八旗將軍,不設將軍之駐防地為都統或副都統,其下設城守尉、防守尉等。
綠營前期是明朝降軍和新募漢兵改編而成的各省軍隊,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最高長官是文職出身的總督或巡撫。但實際上,綠營的最高武官為提督,提督有陸路和水路之分,每省一至二人。一省之內又分若干鎮,每鎮由總兵統領,各鎮守一方,每省設二至六人。總兵之下設有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千總、把總、外委千總、外委把總等各級武官。
由上可知,八旗的最高武官為統領、都統、將軍,綠營的最高武官為提督、總兵。那麼相比較八旗和綠營而言,湘軍的編制又是怎樣的呢?又設立了哪些武官呢?湘軍的編制和裝備,根據《湘軍記》所載,大致如下:
陸軍以營為單位,營官一人,親兵十六人,親兵什長六人。營分四哨,前、後、左、右哨官各一人,哨長四人,護勇二十人,什長三十二人,正勇三百三十六人,夥勇四十二人。每營為五百人,營官、四哨官不在此數。
凡一哨,哨官一人,哨長一人,共護勇五人,夥勇一人。每哨八隊:一隊抬槍;二隊刀矛;三隊小槍;四隊刀矛;五隊抬槍;六隊刀矛;七隊小槍;八隊刀矛。每哨一百零八人。
每隊什長一人,夥勇一人。其抬槍隊正勇十二人,合什長、夥勇十四人,其刀矛、小槍隊,正勇十人,合什長、夥勇十二人。
營官親兵以十為隊,隊置什長一人,共六隊;一隊劈山炮;二隊刀矛;三隊劈山炮;四隊刀矛;五隊小槍;六隊刀矛。每隊夥勇一人。六隊親兵共七十二人。
長夫平均每一百人用三十二人,一營共用一百八十人。長夫為湘軍的後勤夫役,許減不許增,若拔隊遠行,營官別撥公夫劈山炮,不在此數內。
湘軍水師初定:快蟹船一,營官領之;長龍船十,三板船十,諸哨官領之;合二十一船為一營。鹹豐年間,湘軍水師裁撤快蟹船,減長龍為八,增三板為二十二,共編為三十船為一營,一營三十哨,每船一哨,設哨官一人。
湘軍馬隊,原制是四人為棚,六棚為哨,十哨為營。哨營官十人,正勇二百四十人,營官領之。營官有幫辦、字識各一人,親兵八人,俱有馬夫。先鋒官無人為棚,也有夫馬。又設步隊什長一人,步隊親兵十人,合為一棚,專備差遣及守備之用。另設公用長夫四十人,專運軍械糧草。
圍剿捻軍時,曾國藩又改定馬隊營制:馬軍一營,營官一人,幫辦一人,字識一人,分前、後、左、右、中五哨。前、後、左、右四哨,各設正哨官一人,副哨官一人;中哨以營官為正哨官,另立副哨官二人。每哨馬勇五十人,每棚什長一人。一營有什長二十五人,散勇二百二十五人。營官及二副哨官、幫辦、字識馬各一匹。正副哨官馬各二匹。
湘軍中主管軍法號令的機構叫管務處,將才多由此出。主管糧餉器械的叫糧臺。隨著湘軍的發展壯大,各級指揮系統逐漸完善。營官之上,有分管數營的分統;分統之上,有自主一路的統領;統領之上,有獨當一面的統帥;統帥之上,有總統全軍的大帥。大帥就是曾國藩,十二萬湘軍由他直接指揮。
李鴻章的淮軍脫胎於湘軍,編制和裝備基本相同。但淮軍成立不久,李鴻章就用洋槍洋炮來更新舊式準備,並新編炮隊和槍隊,兼採西法訓練。儘管淮軍人數只有湘軍的一半,但就火力而言卻是湘軍的數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