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法利息利率的調整以及追溯力

2020-12-22 法律思維空間

摘要:民間借貸案中的合法利率不再適用年利率24%的標準,依法將利率上限調整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8月19日發布修正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於2020年8月20日生效實施。

將民間借貸中的合法利率上限調整為LPR的4倍

《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民間借貸的利率是民間借貸合同中的核心要素,也是當事人意思自治和國家幹預的重要邊界,可以說該《規定》最大的變化就是將合法利率上限進行了調整,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為標準取代了」以年利率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標準。

」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具體是多少?

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標準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該調整具有一定的追溯力

《規定》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實施後,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

具體舉例如下:

例一:甲於2019年4月1日向乙出借100萬元,年利率24%,借款期限為一年,期滿乙未能還款,甲於2020年4月1日起訴,此時年利率24%仍受保護。

例二:甲於2019年4月1日向乙出借100萬元,年利率24%,借款期限為一年,期滿乙未能還款,甲於2020年9月1日起訴。此時利率以2020年(起訴時)期的LPR的4倍為司法保護的上限。

例三:甲於2021年9月1日向乙出借100萬元,年利率24%,借款期限為一年,期滿乙未能還款,甲於2022年9月1日起訴。在《規定》沒有其他修正調整的情況下,此時利率以2021年(合同成立時)期的LPR的4倍為司法保護的上限。

相關焦點

  • 最高法院調整借貸利率的實務影響-增訂版|高杉LEGAL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院)發布了《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其中對2015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規定》)中關於利率的規定,主要作如下兩處調整:(1)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從24%降至四倍LPR(一年期
  • 民間借貸利率調整兩月:小貸普遍下調,消金暫時觀望
    行業爭論不斷,小貸公司借貸利率已普遍下調近日,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法院、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兩紙判決書,為本就爭議不斷的借貸市場,增添了新的討論話題。原因在於,兩則判決書均提及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以不超過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為限。消息一出,持續了近兩個月的行業爭論再次燃起。
  •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是多少?最高法:LPR的4倍
    調整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以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來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 民間借貸利率適用範圍敲定,滲透小貸、融資租賃、消費金融
    這也就是說,2020年8月20日前後履行的合同將對應不同的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在該日期之前實際履行的借貸合同,就可以參照以往民間借貸利率上限24%的規定;該日期之後履行的借貸合同,參照起訴時利率不超過一年期LPR4倍的規定。以新規出臺日期作為借貸訴訟適用範圍的分界線,有利於保護債權人之前的權益,如果民間借貸新規逐步滲透至金融領域,本次調整或對金融機構有一定的利好。
  •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改為4倍LPR!(附新修訂的司法解釋...
    二是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推動民間借貸利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民間借貸的利率是民間借貸合同中的核心要素,也是當事人意思自治與國家幹預的重要邊界。而民間借貸與中小微企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引導整體市場利率下行,是當前恢復經濟和保市場主體的重要舉措。二是規範民間借貸活動的客觀需要。民間借貸的利率本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範疇。借貸雙方是否約定利息、約定多少利息,均應本著自願原則並通過借款合同來完成。如果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 解讀「民間借貸利率上限」:情況沒你想的那麼糟
    但在對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進行冷靜、客觀、理性的深入理解之前,以及等待金融監管部門做出進一步指示之前,任何簡單粗暴的行業唱衰和「扣帽子」,都是沒必要的。 由於這份《規定》不直接針對金融機構,所以在金融監管部門針對利率紅線進一步明確之前,不妨靜觀其變,先讓子彈飛一會兒。
  • 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大幅下降!一篇漫畫看懂到底咋回事!
    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大幅下降!一篇漫畫看懂到底咋回事!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重新確定了民間借貸的司法保護上限。按照新規,以每月20日公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作為民間借貸利率的保護上限。
  • 民間借貸利率「紅線」或大幅下調,市場漸顯緊張氣息,輸血實體願景...
    民間借貸利率有傳導效應民間借貸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的資金融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等業務不屬民間借貸範疇之列。實際上,民間借貸利率對金融機構仍存在限制意義,一些機構設定利率也會參考24%的紅線。
  • 人民法院報 | 鄭學林 王燈:​民法典對民間借貸案件審理的影響
    一、民法典合同編借款合同章與合同法借款合同章的條文變化民法典合同編借款合同章共十四條,具體條文為第六百六十七條至第六百八十條,主要調整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以及法人、非法人、自然人相互之間的借款合同關係,對借款合同的概念、形式及內容、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當事人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內容作出了規定。
  • 民間借貸新規正確理解適用的全面指導
    1、新時代法治理念的確立2、法治措施的體系化:禁止、控制、規則 二、《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1、尊重當事人意自治,依法確認和保護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2、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薩法保護上限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為何法院不支持利息?37. 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什麼?38. LPR在哪裡查詢?39. 聽說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統一調整為15.4%了,這是真的嗎?40.
  • 民間借貸融資的相關形式具體有什麼,民間借貸融資有哪些形式?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渠道。
  • 學習筆記之《民間借貸司法解釋》(2021年1月1日施行)
    二、2020年8月20日之前成立的民間借貸合同,2020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部分最高利率保護上限規定,修改為「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 3.將第十一條修改為:「法人之間、非法人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民間借貸是非多,「口頭俗語」引糾紛
    王先生從事民間放貸業務,2017年11月放貸給姜某20萬,並由姜某出具欠條一份,書面約定「利息1.5」,「利息1.5」是口頭語,按照民間借貸的借貸習慣,為「月利率1.5%」的意思。事後,姜某一直未還錢,直至2019年11月才償還20萬,王先生向其索要利息,姜某不肯支付,於是涉訴。一、欠條中的利息約定是否明確?
  • 民間借貸案件,口頭約定的利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對於很多民間借貸中雖然出借人主張對利息有約定,但是書面材料中又沒有約定利息,出借往往說是口頭約定,借款時書面材料上漏寫了。對於出借人主張口頭約定利息,一種情況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一方當事人向法院作出的陳述可以作為證據,出借人向法院陳述借款中有口頭利息約定,對方質證認可了陳述,對該證據沒有異議,法院會認可借款中有利息約定。往往上述情況借款人認可很少,大部分都會提出異議不認可存在利息。
  • 強化機構告知義務 防止民間借貸鑽新規空子
    每經特約評論員 畢舸最高法8月20日發布的民間借貸新規,將法律保護的借貸利率上限從24%和36%大幅降低到一年期LPR的四倍(目前為15.4%),被輿論解讀為「砍頭息的徹底消失」。不少用戶甚至發現利息最終超過了本金,從而背負沉重債務。由此,借貸糾紛甚至是惡性事件屢見不鮮。也因此,近年來政府對此類民間借貸亂象採取了兩手抓的方式,一方面清理整頓部分放貸平臺的違規行為,包括禁止向不具備自主還款能力的大學生等群體隨意放貸,打擊暴力催貸;另一方面通過借貸新規,從法律層面對利率上限進行約束,從而更好保障民眾權益。
  • 新修訂的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答記者問+全文)
    問1:為什麼將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確定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答:這次修訂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我們將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由年利率24%-36%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
  • 新民間借貸新案,仍然按照2分判!「亂象」案例之一
    )對司法解釋條文最後一條的普法談到,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因為對關鍵的利息條款進行了「顛覆」,而在如何適用上是「語焉不詳」或者說是「刻意模糊」的,因此我們認為是最糟糕的一個條款。果不其然,各地法院用同案不同判的現實案例對我們的觀點進行了佐證。
  • 「陰陽利率」知多少?
    民間借貸古今中外皆有,是人們解決處理生活消費或生產經營急需的普遍現象。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民間借貸的發展也是如火如荼,形式也是層出不窮。但是無論是哪種形式的貸款,利率都是核心。如果貸款公司想增加資金收益,一定會在利息上大做文章,「陰陽利率」也就「應運而生」。
  • 情侶間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
    多數借款未約定利息、還款期限 根據最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的情況下,對於債權人借期內的利息主張不予支持。
  • 聯盟分析-政策法規 | ​案例評析:PLUSTOKEN民間借貸案
    |合規聯盟原創出品 |許奎與沈曄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2020)皖0102民初5577號案情簡介沈曄於2019年9月12日向許奎出借現金50000元整,並約定年率12%,需要月付利息,2020年元月一號本金加剩餘利息一併歸還,同時約定沈曄用許奎身份在火幣交易平臺註冊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