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大理寺。大理寺是古代的官署名稱,是古代掌管刑獄的中央審判機關,相當於現代的最高人民法院。古謂掌刑曰理,加「大」字表示尊重推崇之意。「寺」原來也並非專指佛寺,而是一般官署、官府的通稱。
大理寺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至西周時期的司寇和秦漢時期的廷尉。尤其是秦漢時期的廷尉,在當時掌管全國最高的權利司法審判,位高權重,多為能臣酷吏。例如歷史上有名的郅都,張湯等人都做過廷尉的官職。
到了南北朝的北齊時期,大理寺正式設立。其功能職責主要是作為國家的最高司法權利機構而存在,具體負責行使中央司法審判權,審理核實刑獄案件。以後歷代因之沿續,到了明清時期大理寺更是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法司」。我們經常在電視劇和小說裡聽到的「三司會審」就是指大理寺、刑部和御史臺共同審理某一宗大案要案。
大理寺的最高長官稱作大理寺卿,副手為大理寺少卿。歷史上的名臣狄仁傑在擔任大理寺卿期間,一年內判決大量積壓案件,涉及一萬七千多人,卻無一人喊冤上訴,堪稱審理案件的楷模。此外宋仁宗時期的大理寺卿虞謙,明嘉靖朝時的大理寺卿馬森都能公正廉潔,秉公執法,是歷史上著名的審案官員。
此外除了大理寺,在古代還有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等國家常設政府機構。具體說來就是:太常寺掌管王朝禮樂,負責皇家朝會典禮,祭祖告天時的音樂物品,禮儀典章等環節;光祿寺的工作職能和太常寺有部分重合,光祿寺主要負責皇家在祭祀朝會時的酒食用膳,筵席場地等部分。
太僕寺則主管皇家輿馬車駕,主要負責國家戰略物資馬匹的儲備以及皇室成員的交通出行;鴻臚在古代就是傳聲贊導的意思。所以鴻臚寺的主要職能便是負責對外交往,掌管接待外國使節,朝會儀節等事務。
說完了「寺」再來說說「府」。先說宗正府,宗正府主要負責掌管皇帝親族或外戚勳貴等有關事務。具體說來就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別他們的嫡庶身份或與皇 帝在血 緣上 的親疏關係,每年排出同姓諸侯王世譜。例如《三國演義》第二十回漢獻帝為了證明劉備的身份,當眾「教取宗族世譜檢看,令宗正卿宣讀」。從而根據皇家宗譜認劉備為叔父。
二:少府。少府是中國歷代政府為皇室管理私財和生活事務的職能機構。具體來說其職掌有兩方面: 其一負責徵課山海池澤之稅和收藏地方貢獻,以備宮廷之用;其二負責宮廷所有衣食起居、遊獵玩好等需要的供給和服務。歷朝歷代少府的機構龐大,屬官眾多,超過掌理國家財政事務的機構和人員們正常的實際需要。
這也充分反映出了在古代,封建皇帝至尊至貴高居國家之上的特徵。值得一提的是,在唐朝人們也常常把縣尉統稱為少府。王勃的詩作《杜少府之任蜀州》裡的杜少府當時指縣尉一職,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少府。
除此之外,還有經常出現在清宮劇裡內務府,宗人府等機構,感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去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