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序論
第三章 聖經
第二節 用默示寫成聖經
聖經是根據上帝默示寫成的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1)
默示的性質(關於聖經的作者)
1)錯誤的見解
(1)機械默示論
機械默示論認為聖經是上帝口述的,寫作者只不過是寫記,他們是聖靈流過的通路也就是說寫作者的精神處於停止狀態。他們對於所記錄的內容與形式沒有起到任何作用,連聖經的形式也是聖靈規定的然而這種主張是得不到支持的。因為聖經的寫作者不僅是被動的工具,而且他們必須將所記錄的資料搜集考察。(路1:1—4)如記錄列王記、歷代志等書時,他們需要參考歷史資料。(代上29:29、30:來7:1—3)詩篇及預言書及使徒行傳,書信書等是根據他們的經驗寫的。(詩51:1—19;拿1:1—4:11;林後12:1—4)因此機械默示論是錯誤的。
(2)動力默示論
動力默示論認為聖經的寫作者在記錄聖經時,不是受到聖靈的直接默示。而是受聖靈光照的人,完全靠自己的洞察力寫的。他們主張記錄新約聖經(沒有考慮舊約)的記錄者是聖潔的人。他們跟隨耶穌,聽耶穌的話住在啟示領域內,因此他們的性格與言行自然地聖化,成了適合記錄聖經的人格。
這種動力默示論的主張將聖經變為人的作品,降格到文化作品的水準。他們容許上帝的話語發生誤謬。
2)正確的見解---有機默示論
有機默示論認為當上帝通過人啟示自己的時候,最大限度利用記錄者所具有性格、氣質、恩賜、才能、他們的文化教育、語彙、文體等,並與聖靈充滿,使之在完美和諧中記錄聖經當他們寫作時上帝抑壓他們的心緒,不受罪惡的幹擾,使他們按著自己的特性選擇語言,表達思想。如此按有機方法引導他們。儘管如此,聖靈一刻也不使作者放任自流。也不強迫他們,而通過聖靈感動,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的人格來記錄聖經。
所以聖經在記錄上帝道的同時,將寫作者對歷史研究結果、寫作者個人的體驗、文學素養和文採、當時的時代背景及人民的生活狀態等也一同記錄進去。
這種見解得到以拉思姆斯、白斯特,大多數德國神學家斯特隆等的支持。是改革主義者的一般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