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一個國家的強盛、社會的進步,靠的是培養越來越多的創新型人才,靠的是廣大教師默默無聞的辛勤付出和無私奉獻。古人云:「國將興,必貴師而重傅」,中華民族從古至今有著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教育,隨著「教師節」的建立和《教師法》的頒布實施,教師的地位得到了明顯提高。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了「教育是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的基石」科學論斷,尊師重教已成為時代最強音。
然而,教師真正受到全社會的尊敬了嗎?教師的地位真的是那麼崇高嗎?現實是教師的地位越來越高。當然也有虛高實低的情形。
事實上,一個人、一種職業是不是受人尊敬,取決於其所處的社會地位。教師的社會地位高低,是由其經濟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位等多種因素決定的。其中政治地位體現了社會對教師的評價以及教師在政治上應享有的各種待遇;經濟地位決定了教師的職業聲望、職業吸引力以及教師從事該項職業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文化地位體現了教師在社會文化、觀念、道德等意識形態中的位置。那麼教師職業的社會地位如何呢?
1985年,我國建立了教師節;1994年頒布實施了《教師法》,依法保障廣大教師的各項權利,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教育的高度重視和對教師的高度評價,各級別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入黨積極分子教師也佔有一定比例。每年教師節,黨和國家領導人及各級領導都要到學校看望教師,都要大力表彰在教育第一線作出顯著成績的教師,進一步落實和提高教師的各項政治待遇。但是,教師節越過越變味了,逐漸演變成開個慶祝會、慰問座談、發發獎狀錦旗、舉行各種活動而已。領導到校只是形式上看望一下教師,很少解決教師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表彰獎勵是精神層面的,不能也不敢進行物質獎勵。教師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可以參政議政、提提議案、建言獻策。
教師職業雖然得到了黨和國家的高度評價,但卻有時得不到大眾的認可和喜歡,得不到家長學生的理解和肯定。因為受社會各種不良風氣的影響,老百姓根本沒有把教師當回事,家長稍有不滿就可以責罵老師,學生也可以隨意在課堂上搗亂、侮辱、毆打老師,教師管不了,不敢管,只能忍辱負重,敢怒而不敢言。試想一下,教師連學生也管不了,還有什麼地位呢?學生目睹教師這種處境,還敢長大後當老師嗎?我們可以從教育部門、學校、家庭、學生、社會這條教育鏈上來看看教師的地位:學校一有大小問題,教育部門會說校長負有管理責任,教師負有直接責任,其它的責任人往往被忽略。一個班學科考試的及格率必須達到校長劃定、家長滿意的比率,否則教師就是失職怠工,是要扣分扣錢的。家長溺愛孩子到了只許佔便宜不能吃虧的地步,教師哪敢越雷池半步,任教師苦口婆心給學生講道理,放縱驕橫的孩子會聽你的空洞說教嗎?即使學生在課堂上打架教師也不能勸架、拉架。因為勸的言詞過激了,就是教師侮辱學生人格、侵犯學生人權;拉的重了就是教師體罰學生,是要背處分的,還會受到社會各方面不分青紅皂白的貶斥。在教師的小天地裡,誰還給教師留有相匹配的地位呢?
學高為師,身正為範。作為一名教師,既要有所任教學科和與之相關學科較為豐富的知識,還必須具有較高的文化道德修養。可是,當一名稱職的教師在遵紀守法、循規蹈矩、遵守師德規範的前提下,批評懲戒學生的管理權被各方面剝奪之後,還有什麼權威、什麼尊嚴去管理可塑性大的未成年學生呢?只能處於管也不是、不管也不對的尷尬境地。而這種道德觀念的扭曲,只能是學生少了教師的一分管束,多出幾個問題和犯罪少年!
在「一切向錢看」的社會大背景下,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大款有房數套、有名車炫耀,可以一擲千金,農民還可以得到國家的多項三農補助補貼,而教師既不能攀比,也不可能靠工資富起來。唯一能做的就是省吃儉用,養家餬口,甚至自己捨不得掏錢到酒店吃頓象樣子的飯,想吃也怕被紀委抓個現形查處。教師僅憑那點微薄的工資,根本看不起病、買不起房,只能是維持「吃飽穿暖」,還得贍養父母、撫養子女、精打細算、勒緊褲帶過日子,成為名副其實的溫飽階層。
雖然《教師法》明確規定:督導結束後,督導結果將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對問題比較嚴重的省、市、縣進行問責,並在中央主要媒體公布。我們相信,通過以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的督導檢查,將會進一步提高教師的經濟待遇,教師的地位將會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