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駱一歌
12 月 15 日上午,38 歲的郭松銘從長沙芙蓉路華菱大廈 14 樓西的辦公室內部掏出鑰匙,打開了系在不鏽鋼拉閘門上的 U 型鎖、鐵鏈等多重裝置。門拉開,瀟湘晨報記者見到了這個他已經住了 10 天的地方。
據附近員工介紹,這裡已經空置已久,此前它曾是湖南飛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飛雅傳媒 ")經營的兒童培訓機構。
招生時負責人告訴家長,可以給孩子提供參與綜藝、上電視、拍攝電影的機會。沒有等來培訓與拍攝,家長們卻先得知了機構跑路的消息。
從 12 月 5 日開始,郭松銘選擇用一種最 " 原始 " 的手段拿回自己的 25000 元:住在這裡。
這 10 天裡,他一刻都不敢離開這個沒水沒電的地方。擔心一旦自己走了,這裡被徹底關停,維權的路就被堵死了。
他說,自己會一直在這裡等到一個結果。
01
童星 " 星探 " 上門招生
收萬元培訓包裝費後消失
" 好像疫情之後,我就沒看到這裡開過門了。" 華菱大廈 14 樓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405 號隔三差五就會來一批維權的家長,這個辦公地點從外部看來早已人去樓空。
學生家長雷女士告訴記者,2018 年 6 月,飛雅傳媒的負責人主動來到女兒所在的幼兒園招募小演員。" 因為女兒性格比較外向,不怯場,所以想讓她試試。"
另一名家長劉女士也表示,自家孩子也是被主動上門招募的。而對於 " 童星 " 的遴選,該培訓機構採取的是來者不拒的態度。" 只要報名的就能上。"
2018 年 6 月 4 日,雷女士與飛雅傳媒籤訂了 " 國學之光 " 小演員造星包裝計劃,收費 25000 元。合同中稱,孩子的工作內容包括拍攝影視劇、平面照片、參加發布會等業務。
" 當時他們跟我說,小孩才 3 歲,等她長到 5 歲左右你們再來。" 時間一天天過去,培訓與拍攝以各種理由一直擱淺。期間,退款的要求也曾得到了時任法人代軍輝的同意。然而時至今日,25000 元仍然沒有到帳。
家長們表示,自己希望讓孩子能有更好的選擇,於是交了 1 萬到 5 萬不等的 " 包裝與培訓 " 費用。但是沒有完成約定的培訓與包裝,發現辦公場地已經關門,負責人也聯繫不上了。
此外,有家長發現,雖然位於長沙的辦公地點關門,但名叫代軍輝的負責人打著同樣的名號在外地 " 海選 " 小演員。
15 日上午,據家長們的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 100 多個受害家長,涉及金額超過百萬。目前,已有家長通過報警、工商投訴、起訴、信訪等方式維權,但仍未拿回自己所交的費用。
02
蹲守:為拿回錢
父親在斷水斷電的辦公地住下
12 月 5 日,雷女士的丈夫郭松銘聽說這家辦公地點要關了。當天,他從常德老家趕過來,"(後來的法人)跟我說,我可以處理掉這些東西。" 對方明確表示,允許他將剩下的家電等財物變賣用來抵債,但是沒有錢可以退。
" 沒有上過一次課,25000 元卻拿不回來。" 郭松銘沒有同意這個抵債方法。他認為,一旦這樣做了,大家的維權之路就會被徹底堵死。當天,他做出了決定:在這裡住下來。
15 日中午,一名送餐人員將一份飯送進了 1405。神情有些憔悴的郭松銘將它拿進了採光最好的一間房,用茶几上一個沒法用的微波爐當做餐桌,快速解決了自己的午飯。
" 洗澡是沒辦法洗的,冷了我就跑一跑,無聊了就看看手機什麼的。" 記者看到,在一間標為 " 試鏡間 " 的辦公室內,地上有一層薄薄的被褥作為鋪蓋;在這間 " 臥室 " 裡點了顆蠟燭,做日常照明用;靠窗的房屋白天採光好些,郭松銘可以在那吃外賣;他聽說飛雅傳媒的人經常在附近出沒,雖然門外就是 14 樓的公用洗手間,他卻從不敢出門解決……
據了解,雷女士在長沙一家幼兒園做幼師,工資不高;疫情之後,郭松銘也失業了。"25000 元對我們來說,一年都存不到那麼多錢。" 這筆錢的構成是:其中 15000 元來自信用卡,另外的 1 萬元則來自孩子奶奶。" 這是我媽的養老金,她省吃儉用存下來的。" 他表示,事發以來,他仍然不敢告訴母親這筆錢可能要打水漂的事。一來給孩子報名是老人家強烈支持的,此外以其母親的性格,極有可能趕過來與自己一道 " 蹲守 "。" 她會很愧疚,況且老人家身體不好,住在這裡也不安全。"
郭松銘稱,他將一直守在這裡,等到最終結果。" 不拿回錢,我是不會走的。"
03
陪訓機構:已被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
記者通過查詢得知,從 2020 年 7 月開始,飛雅傳媒的原法人代軍輝退出。年初,飛雅傳媒就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而被長沙市芙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值得一提的是,飛雅傳媒還曾將經營場所的業主告上法庭,原因在於對方在疫情期間不肯 " 減租 "。
2018 年 11 月 6 日,飛雅傳媒與業主籤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約定從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使用其辦公場所,每月物業管理費 30000 元。由於 2020 年初爆發疫情,導致飛雅傳媒無法正常經營,未按時支付費用。多次催要未果,7 月 22 日,物業曾強制收房。於是,飛雅傳媒將業主告上法庭,要求與對方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減免疫情期間(1-3 月)房屋物業管理費、並退還原告交納的保證金,此外,還要賠償因辦公場所封鎖導致的經濟損失。
此外,已有家長起訴飛雅傳媒,法院終審判決其退還 16980 元費用;2020 年 10 月,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對飛雅傳媒發布了限制消費令。
15 日,郭松銘撥打了代軍輝的兩個電話號碼,其中一個停機、另一個則成為了空號;飛雅傳媒新任法人拒絕了他的微信電話。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