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代最早的大學,全國的最高學府,也是當時全國的最高教育行政機關。京師大學堂從醞釀籌辦到創立,經歷了較長的歷史過程。最初正式向清政府提出設立京師大學堂提議的是刑部左侍郎李端棻,他於1896年6月12月向皇帝上《請推廣學校折》,認為「人才之多寡,系國勢之強弱也」。主張「自京師以及各省府州縣皆設學堂」,並建議設立「京師大學堂」。光緒皇帝曾命管理官書局大臣孫家鼐籌辦。
1896年1月孫家鼐的《議復開辦京師大學堂折》,提出了籌辦京師大學堂的具體設想。首先提出定立宗旨,「應以中學為主,西學為輔;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然後提出關於建造校舍、學問分科、聘請教習、招選學生、籌撥經費等方面建議。雖然這個籌備計劃得到光緒皇帝的贊同,但守舊大臣們卻以經費困難等為理由,主張「緩辦」,使籌辦工作被擱置下來。
1898年初,維新派加緊推動光緒皇帝批准設立京師大學堂。1898年2月15日,光緒帝正式批准設立京師大學堂。京師大學堂進入了創辦階段。1898年初,維新運動日益高漲,新舊勢力的鬥爭也日趨激烈。光緒帝決定變法,他下達的第一項新政改革措施就是興辦京師大學堂,把創辦京師大學堂提到啟動新政之首要舉措的高度,並以此推動全國教育及其他方面走向近代化的進程。1898年7月,在光緒皇帝三令五申和維新派的督促參與下,京師大學堂的創辦工作終於進入制定章程、任命管學大臣和選址招生的具體實行階段。7月3日光緒皇帝批准了總理衙門所呈,實際為梁啓超起草的《京師大學堂章程》,並任命孫家鼐為第一任管學大臣。
京師大學堂舊址
《京師大學堂章程》體例仿照日本學規,共計八章,包含了辦學總綱、學科設置、入學規範(名額、標準與津貼)、畢業獎勵、教師聘用、管理制度、經費等方面。辦學原則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中西並用,觀其會通」。大學堂的課程分為兩類:普通學科,含經學、理學、中外掌故、諸子學、初級算學、初級格致學、初級地理學、文學、體操等;專門學科,含高等算學、高等格致學、高等政治學、高等地理學、農學、礦學、工程學、商學、兵學、衛生學等。章程規定各省學堂都屬京師大學堂統轄。
1900年,八國聯軍侵佔北京,京師大學堂被迫停辦,1902年復校,1912年改名為北京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