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學會法律重述、法律原則、示範法項目成果總覽(附英文法學論文文獻引用格式)

2021-02-19 法律出版社

1.《美國代理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Agency),2006年出版。報告人:Deborah A. DeMott,杜克大學法學院。

2.《美國印第安納法(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e Law of American Indians,2013-2015年起草。報告人:Matthew L.M. Fletcher, 密西根州立大學法學院。

3.《慈善非營利組織法(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Charitabl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2016年起草。報告人:Marion R. Fremont-Smith,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Jill R. Horwitz,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

4.《美國衝突法(第二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Second, Conflict of Laws,1971年出版,1988年最新修訂。報告人:Willis L. M. Reese,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副報告人:Austin W. Scott, 哈佛大學法學院。

5.《美國合同法(第二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Second, Contracts,1981年出版。報告人:Robert Braucher, 哈佛大學法學院 [到1971年止],E. Allan Farnsworth,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自1971年始]。

6.《美國勞動法(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Employment Law,2015年出版。主報告人:Samuel Estreicher,紐約大學法學院。

7.《美國對外關係法(第四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Fourth, The Foreign Relations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2015-2016年起草。協調報告人:Sarah H. Cleveland,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Paul B. Stephan, 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

8.《美國對外關係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he Foreign Relations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1987年出版。報告人:Sarah H. Cleveland,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Paul B. Stephan, 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

9.《美國國際商事仲裁法(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e U.S. Law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2010-2015年起草。報告人:George A. Bermann,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

10.《美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Second, Judgments,1982年出版。報告人:Geoffrey C. Hazard, Jr.,耶魯大學法學院 [自1973始],Benjamin Kaplan, Associate Justice, 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到1973年止]; David L. Shapiro, 哈佛大學法學院 [to 1974].

11.《美國律師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he Law Governing Lawyers,2000年出版(簡化版2007年出版)。報告人:Charles W. Wolfram, 康奈爾大學法學院。

12.《美國責任保險法(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Liability Insurance,2012-2016年起草。主報告人:Tom Baker,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

13.《美國財產租賃法(第二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Second, Property (Landlord and Tenant),1977年出版,報告人:A. James Casner, 哈佛大學法學院。

14.《美國財產抵押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Property (Mortgages),1976年出版。報告人:GrantS. Nelson, 加利福利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Dale A. Whitman, 楊百瀚大學法學院。

15.《美國財產地役權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Property (Servitudes),2000年出版。報告人:Susan F. French,加利福利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A. James Casner,哈佛大學法學院。

16.《美國財產繼承和捐贈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Property (Wills and Other Donative Transfers),1999-2011年出版。Lawrence W. Waggoner,密西根大學法學院。

17.《美國損害賠償和返還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Restitution and Unjust Enrichment,2011年出版。報告人:Andrew Kull,波士頓大學法學院。

18.《美國保證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Suretyship and Guaranty,1996年出版。報告人:Neil B. Cohen, 布魯克林大學法學院。

19.《美國侵權法(第二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Second, Torts,1965-1979年出版。報告人:William L. Prosser, 加利福尼亞大學黑斯廷法學院;John W. Wade,範德堡大學法學院;第41章報告人:Frank J. Trelease,太平洋大學法學院。其部分內容被後續各分編重述取代而作廢。

20.《美國侵權法:責任分擔編(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orts: Apportionment of Liability,2000年出版。報告人:William C. Powers, Jr.,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Michael D. Green,愛荷華大學法學院。

21.《美國侵權法:經濟損失責任編(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orts: Liability for Economic Harm,2012-2014年起草。報告人:Ward Farnsworth,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

22.《美國侵權法:人身和精神損害責任編(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orts: Liability for Physical and Emotional Harm,2009/2012年出版。報告人:Michael D. Green,維克森林大學法學院;William C. Powers, Jr.,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

23.《美國侵權法:產品責任編(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orts: Products Liability,1998年出版。報告人:James A. Henderson, Jr.,康奈爾大學法學院;Aaron D. Twerski, 布魯克林大學法學院。

24.《美國侵權法:故意侵權編(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orts: Intentional Torts to Persons,2015年起草。報告人:KennethW. Simons,波士頓大學法學院;Ellen S. Pryor,北德克薩斯大學達拉斯法學院。

25.《美國信託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rusts,2003/2007/2012年出版。報告人:Edward C. Halbach, Jr.,加利福利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

26.《美國不公平競爭法(第三次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Unfair Competition,1995年出版。報告人:Robert C. Denicola, 內布拉斯加大學法學院;Harvey S. Perlman, 內布拉斯加大學法學院[自1989始]。

附:為了便於讀者閱讀,美國法學會還對三部重述編輯出版了簡明版。

A.《美國律師法(簡明重述版)》A Concise Restatement of the Law Governing Lawyers。編輯人:Vincent R.,聖安東尼奧大學法學;Susan Saab Fortney,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

B.《美國財產法(簡明重述版)》》A Concise Restatement of Property,編輯人:Lance Liebman,美國法學會。

C.《美國侵權法(簡明重述第三版)》A Concise Restatement of Torts, Third Edition,編輯人:Ellen Bublick,亞利桑那大學。

1.《美國集體訴訟法原則》Principles of the Law, Aggregate Litigation,2010年出版。報告人:Samuel Issacharoff,紐約大學法學院。

2.《公司治理法原則:分析與建議》Principles of the Law, Corporate Governance: Analysis and Recommendations,1994年出版。主報告人:Melvin A. Eisenberg。

3.《選舉法原則:非選區投票和選票統計爭議解決》Principles of the Law, Election Administration: Non-Precinct Voting and Resolution of Ballot-Counting Disputes,2012/2016年起草。報告人:Edward B. Foley,俄亥俄州立大學法學院。

4.《家庭法原則:分析與建議》Principles of the Law, Family Dissolution: Analysis and Recommendations,2002年出版,2008年再版。主報告人:IraMark Ellman,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法學院。

5.《政府倫理法原則》Principles of the Law, Government Ethics,2015年起草。報告人:Richard Briffault,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

6.《智慧財產權法原則:跨國爭議的司法管轄、法律選擇和裁決》Principles of the Law,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inciples Governing Jurisdiction, Choice of Law, and Judgments in Transnational Disputes,2008年出版。報告人:Rochelle C. Dreyfuss,紐約大學法學院;Jane C. Ginsburg,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等。

7.《軟體合同法原則》,Principles of the Law, Software Contracts,2010年出版。報告人:Robert A. Hillman,康奈爾大學法學院;Maureen A. O』Rourke,波士頓大學法學院。

8.《跨國民事訴訟法原則》Principles of the Law, Transnational Civil Procedure,2006年出版。報告人:Geoffrey C. Hazard, Jr. ,美國法學會、國際統一私法協會;Rolf Stürner,國際統一司法協會。

9. 《國際破產法原則》Principles of the Law, Transnational Insolvency,2003/2012年出版。報告人:MicheleTaruffo,美國法學會;Antonio Gidi ,美國法學會。

1.《示範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1962年出版。主報告人:Kent Greenawalt,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

2.《示範刑法典:量刑》Model Penal Code: Sentencing,2003-2016年起草。主報告人:Kevin R. Reitz,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

3.《示範刑法典:性犯罪》Model Penal Code: Sexual Assault and Related Offenses,2014-2016年起草。主報告人:Stephen J. Schulhofer,紐約大學法學。

4.《美國統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 UCC,1952年首次出版,2015年最新修訂。美國統一商法典常設編輯委員會、美國法學會、美國統一商法委員會。

5.《共同訴訟》Complex Litigation,1987/1994年出版。報告人:Mary Kay Kane,加州大學黑斯廷法學院;Arthur R. Miller,哈佛大學法學院。

6.《示範證據法》Model Code of Evidence,1942年出版。主報告人:Edmund Morgan,哈佛大學法學院。

7.《示範土地利用法》Model Land Development Code,1976年出版。報告人:Allison Dunham,,芝加哥大學法學院;Fred P. Bosselman,伊利諾斯大學法學院。

8.《示範訊前程序法》Model Code of Pre-Arraignment Procedure,1971-1974年出版。主報告人:James Vorenberg,哈佛大學法學院。

9.《聯邦稅收研究》Federal Income Tax Project,1960-1985年出版。

10.《聯邦司法典修訂研究》Federal Judicial Code Revision Project,2004年出版。報告人:John B. Oakley,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

11.《聯邦證券法典》Federal Securities Code,1980年出版。主報告人:Louis Loss,哈佛大學法學院。

12.《國外司法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分析和聯邦法建議》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Analysis and Proposed Federal Statute,2006年出版。報告人:Andreas F. Lowenfeld,紐約大學法學院;Linda J. Silberman,紐約大學法學院。

13.《世界貿易法的法律和經濟原則》Legal and Economic Principles of World Trade Law,2004-2012年出版。法律和經濟學家共同撰寫。

14.《聯邦和州之間的司法權劃分研究》Study of The Division of Jurisdiction between State and Federal Courts,1959年出版。主報告人:Richard H. Field,哈佛大學法學院。

文/劉雲


一篇法學學術論文往往在在大量文獻引用和邏輯分析基礎上得出的研究成果。在美國的法學論文中,單篇論文的引用文獻往往都有上百個,我們甚至經常看到論文的引用部分所佔有的篇幅甚至比正文還多。對於這種近乎瘋狂的引用情懷,也遭到加拿大等其他國家法學家的諷刺(來自渥太華大學法學院優秀畢業生徐之冠同學的轉述)。然而,無論文獻引用數量多少,我們需要做的基本功就是引用規範。

引用規範包括兩個要求:一是對於參考借鑑必須註明出處,二是引用形式要統一

1.參考借鑑必須註明出處

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論文的寫作,引用的功能是完全一致的,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幫助讀者識別和調用相關文獻資源:Help readers identify and relocate the source work。(2)證明論文的觀點是經過充分研究得出的;Provide evidence that the position is well-researched。(3)尊重提出原觀點、理論的作者:Give credit to the author of an original concept or theory presented。此外,在閱讀一些論文的時候,我們經常看到一個引用泛化的現象,就是引用沒有體現上述功能。例如,將學界通識引用為個別知名教授的觀點,將一些基本事實、常識引用為個別文章的成果,等等。

2.引用形式要統一

引用形式要統一,是指引用的格式必須按照標準化的要求做到全文統一,並遵循有關要求。在英文論文寫作中,引用的格式有多種參考標準。在Google Scholar檢索中自動生成的Citation形式裡面,就有MLA、APA和GB/T 7714三種可選,其中第三個是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國家標準《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在國內高校的畢業論文引用規範和理工科學術期刊中採用較多。此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還發布了文獻引用格式的國際標準ISO 690:2010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Guidelines for bibliographic references and citations to information resources),致力於推動文獻引用格式的國際協調一致。文獻引用格式的標準化,有利於促進文獻數據的信息化處理,進而服務於學術影響力評價等諸多方面。

目前,各種類型文獻引用規範都是推薦性的。各個研究機構、學術期刊往往會根據本領域文獻的特徵,選擇其中一種或者自創一種格式作為採用格式。在法學論文引用格式中,以《哈佛法律評論》等為主的期刊聯盟就自行制定了文獻引用體系的藍皮書,也即The Bluebook,該引用格式目前是英文世界法學文獻的主流引用格式。此外,APA、Martin也被諸多法學研究機構和學術期刊採用,故此,本文就分別介紹一下The Bluebook、APA、Martin的基本情況。

1The Bluebook 文獻引用格式




The Bluebook的英文全稱為The Bluebook: A Uniform System of Citation,中文全稱為《藍皮書:統一注釋體系》。在使用過程中,一般直接稱為藍皮書(The Bluebook),它是一本在美國使用最為廣泛的法律引用指南。藍皮書是由《哈佛法律評論》、《哥倫比亞法律評論》、《賓夕法尼亞法律評論》、《耶魯法律評論》的編委會共同參與編寫。藍皮書第一版出版於1926年,現在已經出到了第二十版。藍皮書是美國絕大多數法學院進行引用時參考的指南,也是美國絕大多數聯邦法院使用的引用格式。當然,美國最高法院有自己的引用格式,每個州在自己的法院系統裡也只遵守自己制定的引用格式。

The Bluebook全書共計560頁,詳細的列舉了各類文獻的引用形式。在書中,你可以看到中文文獻的英文引用方式,也可以看到同一本文獻的多種引用形式。其涵蓋的文獻種類如下圖所示(可點擊放大圖片):


在每一類文獻的引用規範中,The Bluebook列舉了許多中不同情況、不同形式的引用形式,供讀者自己選擇。例如,對於著作,他列舉了一個作者、兩個作者、三個作者以上的不同引用形式,同時對於一個作者的著作又列舉了不同引用形式,供讀者自行選擇適用。在期刊論文、電子文獻等其他各類資源下,也儘可能窮盡各種形式進行舉例說明。

為了讓讀者有直觀認識,列舉幾個The Bluebook的引用示例:

著作:PENNY A. HAZELTON, ETAL., WASHINGTON LEGAL RESEARCHER』S DESKBOOK, 3D (2002).

期刊論文:Helen Anderson, The Freedom to Speak and the Freedom toListen: the Admissibility of the Criminal Defendant’s Taste in Entertainment,83 OR. L. REV. 899 (2005).

論文集:Paul Steven Miller, Analyzing Genetic Discrimination in the Workplace, in RIGHTS AND LIBERTIES IN THE BIOTECH AGE: WHY WE NEED A GENETICBILL OF RIGHTS (Sheldon Krimsky & Peter Shorett eds., 2005).

The Bluebook的詳盡引用規範,一方面得到大百科全書的讚譽,另外也因為其過於繁雜而飽受了許多批評。例如,芝加哥大學直接將藍皮書簡化改版為Maroonbook,以增加適用的便利性。總而言之,The Bluebook是法學論文寫作的必備書,但是並不需要使用者全文閱讀,而僅僅是在需要使用的時候查看。尤其對於其他引用規範沒有提到的偏門文獻,The Bluebook往往也可以讓你查到其引用形式。

The Bluebook雖然是必備必備工具書,但是其並未免費向社會提供,使用者必須用真金實銀去購買方可獲得。在The Bluebook發行的最初50年,該書的版權收益一直由《哈佛法律評論》100%佔有,《哥倫比亞法律評論》、《賓夕法尼亞法律評論》、《耶魯法律評論》到1974年時才意識到這一問題。最終經過爭論,《哈佛法律評論》分享40%收益,另外三家各分享20%的收益,《哈佛法律評論》負責生產和銷售。另外,記得在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的課程中,講授Legal Research and Writing的美國教授曾經專門向TheBluebook版權方詢問,是否可以授權免費複印40餘本用於教學。The Bluebook的版權方明確回答,必須付費方可使用,最後由學校付費才取得複印數十本的權利。在Amazon,目前第20版的The Bluebook售價32美元左右。The Bluebook的電子版在網上無法免費獲得。對於其他途徑獲取電子版或複印版,各位可以根據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規則自行處理。

2APA文獻引用格式



APA格式英文全稱為Publication Manual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即《美國心理協會刊物準則》。它是美國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出版的,在包括法學在內的各個社會科學領域內廣泛採用的文獻引用規範。APA格式起源於1929年,當時只有7頁,被刊登在《心理學期刊(Psychological Bulletin)》。目前,APA已出版至第六版(ISBN 9781433805615),總頁數272頁。

在APA格式中,引注沒有The Bluebook那麼複雜,其採用的引用格式也比較容易被讀者記下和掌握。但是,APA對於法學論文中常見的案例引用等特殊情況,沒有作出說明,由此導致採用APA格式的法學論文都需要再配合The Bluebook使用。

為了對APA格式有直觀了解,舉例如下:

紙質著作:Finney, J. (1970). Time and again. New York, NY: Simon andSchuster.

紙質期刊論文:Nevin, A. (1990).The changing of teacher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Education and Special Education: The Journal of the Teacher Education Division of 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 13(3-4),147-148。

APA的第6版還特別新增了Kindle電子版圖書的引用規範,例如:Eggers, D. (2008). The circle [KindleVersion]. Retrieved from http://www.amazon.com/。

APA格式也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其售價為15美元左右。同時,在Google上可以檢索到該書第6版的電子版,詳見:

3Martin文獻引用格式


Martin格式的英文全名是Introduction to Basic Legal Citation,即《基本法律引用指引》。它是由康奈爾大學法學院前院長Peter W. Martin教授創作完成。Martin格式最初誕生於1993年,在2016年做了最新修訂,共計500頁。該格式比The Bluebook簡單易懂,同時還補充了APA格式對於法學論文引用的不足。此外,Martin格式的由作者通過網際網路免費向社會公開使用,可以不受紙質版出版周期限制而作出及時的修訂。

在Martin格式的第一章,其全面總結了主要的文獻引用形式,並做了詳細的講解。因此,對於初學者來說,直接看Martin格式的第一章就可以比較全面的掌握英文文獻引用的基本技巧。

Martin格式的官方下載地址是:

總結

各類引用格式規範提供了多種參考格式,在沒有其他要求的情況下,論文作者只需要保障文中前後一致即可。此外,上述英文引用格式是寫作英文論文所需要掌握和運用的。如果是在中文論文中引用英文文獻,在沒有其他要求的情況下,可以按照中文同類文獻進行加工處理,避免採用前述格式中的姓名和期刊簡稱做法。原因在於:中文論文的讀者並不熟悉複雜的英文文獻引注規範,更不熟悉各類簡稱的含義。為了便於讀者識別和查詢,將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和刊物名稱以完整的形式展現出來更加有益。因此,在選擇引用格式時,應當儘量選擇符合中文閱讀習慣的文獻引用格式,並在有必要的情況下按照中文習慣做適當調整。

本文沒有詳細的舉例各類文獻如何引用,因為文獻類型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無法在此一一展示。以後有機會,我們會對具體引用方法再總結出一個簡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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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稿請以「作者姓名+論文標題」為郵件名稱。五、投稿論文採取「論文標題-作者姓名-內容提要-關鍵詞-正文」的書寫格式。論文標題應簡短明確。作者姓名右上角以「*」注釋號,引注作者如下個人信息:工作或學習單位、職稱或職務、聯繫電話、電子信箱、詳細通信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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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以美國為例,主流的Law Review,差不多每個法學院都有,其中最有名的當數《哈佛法律評論》(1887年創辦)、《耶魯法律雜誌》、《哥倫比亞法律評論》。10、網際網路上的信息,必須查到它原始的出處;沒有找到原始出處,都屬於道聽途說。11、國家統計局網站則提供了各種官方統計數據或者數據連結,www.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