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法院:創建「民刑聯動」機制 懲防虛假訴訟

2020-10-09 邢臺信都區司法

虛假訴訟歷來是人民法院嚴厲打擊的對象,其不僅擾亂了正常的訴訟秩序,也嚴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為了防範和制裁此類行為,東城法院探索建立「民刑聯動」虛假訴訟懲防工作機制,並於9月23日召開發布會,介紹該機制的主要內容及初步成效。

據東城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波介紹,民間借貸由於合同法律關係相對簡單,證據偽造、變造較為容易,因此民間借貸糾紛成為虛假訴訟的多發區。鑑於此,東城法院以該院審理民間借貸糾紛的天壇人民法庭為試點,在該院「誠信工程」基礎上,探索建立了「民刑聯動」虛假訴訟懲防工作機制。

據介紹,該機制綜合運用民事、刑事手段,法院內部源頭甄別、外部線索對接公安和檢察機關,實現內外聯動、刑民合力打擊虛假訴訟維護司法權威的新態勢。

首先,從內部構建起立案、審判、執行三位一體的全流程防控機制,破解虛假訴訟「識別難」。

在立案階段,建立風險評估機制與跟蹤預警機制,依託關聯案件檢索、信息篩查等信息化手段,進行關聯案件檢索,初步甄別異常案件,製作虛假訴訟提示單隨卷移送,向審判庭室發出預警。

審判階段以庭審為時間節點,做到前、中、後全面甄別防範。開庭前嚴格依法審查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基礎信息材料、委託手續等,原告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被告下落不明或原告拒不提供被告聯繫方式等異常情況,案件疑似虛假訴訟的,依法傳喚當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詢問,並通知案外利害關係人參加訴訟。

庭審中,對於雙方當事人配合默契、缺乏對抗性;原告代理人對案件事實陳述不清或拒不配合人民法院調查;案件證據不足,當事人雙方仍迅速達成調解協議,並請求人民法院出具調解書;當事人一方對另一方提出的於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明顯不符合常理;證據存在偽造、變造嫌疑等異常情況重點關注。

庭審後,獨任法官、合議庭認為案件屬於或涉嫌虛假訴訟的,將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必要時由審判委員會審議。對虛假訴訟參與人,根據情況依法適用罰款、拘留等民事訴訟強制措施。在後續執行階段,加大與法院執行局的協調配合力度,將打擊、防範虛假貫穿於民事訴訟各個環節。

同時,東城法院探索建立公、檢、法三位一體聯合防控機制。對於涉嫌虛假訴訟罪的案件,在初步固定證據的基礎上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及時跟進督辦,力促虛假訴訟案件重要證據的固定和全部事實的查清。特別對於虛增債務金額、製造虛假給付證據、毀匿還款證據的涉「套路貸」虛假訴訟案件,該類案件因具備民間借貸假象,當事人自行報案有一定難度,法院向公安機關移轉犯罪線索後,由檢察機關監督協調公安機關及時立案,案件進入刑事程序處理,保護當事人權益。

據介紹,東城法院「民刑聯動」工作機制經過初步探索,已取得一定成效。經天壇法庭移送並已立案的涉虛假訴訟罪案件3件,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馮某某因犯虛假訴訟罪,已於2020年8月19日被東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發布會上,王波副院長表示,「民刑聯動」工作機制是發現犯罪線索、懲辦犯罪行為、淨化訴訟環境、維護司法權威的有力抓手。東城法院將進一步聯合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深化工作機制,捍衛司法權威,推動社會誠信建設。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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