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4 來源:教育部
問1:為什麼要制定應急事件處理辦法?
答:營養改善計劃啟動實施以來,國家試點地區的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紮實工作,工作總體進展順利,但在極少數地方,因政府組織領導不力,相關部門職責履行不到位,在食品安全管理、資金安全管理等方面出現了一些突發性事件,造成了不良後果,引起了不良反響。為規範營養改善計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增強應急處置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應急事件處理辦法。
問2:辦法主要包含哪些主要內容?
答:應急事件處理辦法總計4章20條。主要內容和要求如下:
一是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事件管理。要從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增強防範應急事件的能力,提高處置應急事件的水平。
二是要求妥善處置應急事件。各地要堅持快速反應、靠前指揮,屬地管理、守土有責,預防為主、及早處置,妥善應對、適時公開,系統聯動、群防群控,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及時做好應急事件處理。
三是要求做好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要按照有關規定,明確應急事件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初次報告通報時限及程序,密切關注事件進程,及時做好應急事件的結案報告和信息發布。
(責任編輯:宋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