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男子經法院判決離婚,一年後買房,辦房產證時卻被要求證明已離婚

2020-11-09 二三裡資訊

判決離婚時法官明明白白告訴當事人,判決書法律效力等同於離婚證,可洛南一業主離婚後買房辦房產證時卻被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的工作人員要求證明已離婚才能辦理,令人哭笑不得。

法院判決離婚,離婚後買房辦證遇難題

今年39歲容先生是洛南縣寺坡鎮人,2004年,他與同鎮的羅女士登記結婚,婚後由於夫妻倆分別在外打工聚少離多,於2011年3月份起分居,2014年容先生將妻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妻子亦同意離婚。

2014年9月11日,洛南縣人民法院給雙方當事人出具《民事調解書》,判決雙方離婚,孩子歸容先生撫養,羅女士的婚前財產(嫁妝之類)歸羅女士所有,容先生一次性給予羅女士經濟幫助金32000元,羅女士同意,並放棄分割共同財產。

11月5日上午,容先生的表姐李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弟弟離婚後於2015年3月2日在洛南縣時代領域小區籤合同購房,本來因為大修基金被開發商挪用,辦不了房產證,後經華商報-二三裡報導(《大修基金被開發商挪用,洛南時代領域小區300餘戶業主辦不了房產證》)問題解決了,房產證可以辦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洛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稱, 必須提供離婚證或者前妻到場籤訂放棄房產分割權才能給辦證。

據李女士介紹,由於表弟在外打工,便將辦房產證一事委託給了她。11月3日,她接到開發商電話,說不動產登記中心人員說她表弟提交的資料不全,她便來到洛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讓提供表弟的離婚證。「我給說離婚有法院民事調解書,就在提交的資料當中,他說不行,必須要有離婚證,否則辦不了,或者讓表弟的前妻來寫一份放棄房產分割權的書面東西,我再三給說房子是在離婚後買的,可他們根本就不聽我解釋。」

「離婚後,表弟的前妻就嫁到了外地,多年來沒有聯繫過,讓我們上哪裡找她啊?為此,我諮詢了當年判決離婚的審判長,審判長告訴我判決書和離婚證一樣,有著同樣的法律效力。」李女士說,「11月4日,我再次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將審判長的話告訴他們,他們給我的答覆和之前一模一樣,實在讓人哭笑不得。」

不動產登記中心:首次遇到持法院調解書辦證的離婚者

隨後,華商報記者將此事反映給了洛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一股股長徐志徵,其稱,好像聽說有這麼回事,工作人員稱當事人資料不全,沒有離婚證明。記者立即將容先生的民事調解書發給了徐志徵,隨後收到其回復稱,民事調解書能證明容先生已離婚,因為第一次遇到持法院調解書來辦證的離婚者,工作人員對此情況不是很了解——如果容先生購房行為的確發生在離婚之後,憑離婚調解書和購房手續、合同等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

目前,李女士已經將表弟辦房產證的資料提交不動產登記中心,證件正在辦理中。

法院判決離婚後,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嗎?

可能許多人和洛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工作人員一樣,覺得只有持離婚證才能證明已離婚,其實不然。離婚方式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眾所周知的去民政局解除婚姻關係,取得離婚證。

那麼,什麼是訴訟離婚呢?記者就此事採訪了陝西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斌,其稱,訴訟離婚即婚姻當事人通過到法院起訴離婚,通過法院的審判判決是否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已生效的離婚判決具有從法律上解除婚姻關係的效力,也就是說從離婚判決生效時起男女雙方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當事人也可以憑藉離婚判決書辦理再婚登記、戶口登記等事項,並且可以憑此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離婚判決書。也就是說,法院的生效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等同於離婚證的。

因此,判決離婚的生效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證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生效之後,就不用再辦理離婚證了。

本文中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又是怎麼回事呢?林斌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籤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製作的生效的調解書,與法院的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案中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民事調解書的法律效力等同於法院的民事判決書。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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