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人和人的體質是不一樣的,可能吃相同的一份餐,有人就會肚子疼,有人是什麼事情都沒有,特別是現在餐廳為了增加食物的味道,大多數餐品都是重油類的,要是平時愛的都比較清淡,突然就吃重油菜品也容易出問題。
如果在吃完餐廳裡的飯菜後,有人出現肚子疼進醫院的情況,可能就會認為是食品問題,進而到餐廳去找老闆維權,在杭州就出現了這麼一件事,老闆願意賠償1000元,消費者要求5000元賠償,我們一起來看看合理嗎?
在12月11號這一天,杭州的程女士和家人一起吃飯,她弟弟就到一家餐廳打包了幾份菜回家,結果吃完後全家6人全都肚子疼,連17個月大的孩子吃了兩根薯條也是疼得不行,程女士是最為嚴重的,隔天早上上吐下瀉進了醫院,診斷結果是腸胃炎。
按照程女士的說法,當天全家人也沒吃別的,就是吃了餐廳打包的飯菜,所以她認為是餐廳的食物有問題,導致全家人都食物中毒了,因此她提出要老闆給5000元的賠償,不過在去採訪老闆時,對方的說法感覺是挺有道理的。
在餐廳老闆看來,程女士還有點訛詐的意思,首先餐廳食物不乾淨的話,肯定是會出現大規模中毒,而當天就只有程女士反映吃了肚子疼,別的客人都沒說肚子疼,再來她是把餐給打包帶回家,誰知道回家後又喝了什麼飲料,不一定就是菜品出的問題。
老闆還提出了質疑,既然全家人都食物中毒了,隔天早上還有兩人能自己開車回老家,後面老闆也通過微信和她弟弟溝通過,當天晚上是說程女士沒多大問題,她弟弟本身也是沒肚子疼的情況,另外程女士也沒其餘人住院的證明。
對此程女士也做了解釋,回老家的兩人情況不嚴重,只是拉肚子還是能回老家的,其餘人是沒有去醫院,但是有吃了點消炎藥才好,至於其弟弟沒有問題的情況,程女士是說他沒吃幾口,只是喝了瓶啤酒,小孩吃了兩根薯條就不行是抵抗力低。
在經過記者的溝通後,老闆願意賠償1000元,但程女士沒接受,表示至少要給5000元,最終雙方也沒有調解成功,下一步程女士準備把這些菜拿去做鑑定,到時再以鑑定結果來維權。
小結
整件事情看下來,程女士還是比較沒理的一方,光是兩位家人隔天早上還能自己回家,這點上就比較說不過去了,雖然拉肚子的情況算比較輕,但在路上也是不好忍下來,既然有地方可以住1晚,那在休息一兩天也可以,大多數人都是會這麼選擇。
從當天沒有其餘客人反映吃了肚子疼的情況,基本也可以排除是食物的原因,可能是程女士個人體質的原因,就算老闆要為她個人體質原因賠償,但是賠償也是要有依據的,急性腸胃炎進醫院治療,1000元的醫藥費綽綽有餘了。
要我說,還是差不多得了,現在都過去三四天時間了,就算真是食物的問題,這麼多天飯菜拿去做鑑定也沒結果,說不定到時結果出來了,老闆一分錢都不用賠了,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