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的定義,霸凌是指既非親戚也非戀人的單個或數個年輕人之間出現的不應有的過激行為,這些行為反映出可見或可感的權力失衡,通常會反覆出現。
這個官方定義讀上去甚是拗口,比如它特意排除了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不過稍加思索,這不就是,一個或一群學生,欺負其他學生?這種事情,一點也不新鮮。每個上過學的人,可能自己都曾遇到過類似的事,或者曾從同學或老師的口中聽說過這樣的人或事。
沒錯,「霸凌」雖是個外來詞,但霸凌本身,卻不是什麼外來的事件,而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只要是學校,就可能會發生校園霸凌,不管是中國,還是美國。
我本人第一次有意識地去了解霸凌,是因為2010年的一件被廣為報導的案子。
那年9月19日,在新澤西的Rutgers大學,達倫·拉維(Dharun Ravi)得知室友泰勒·克萊門蒂(Tyler Clementi)要在宿舍裡約見一名同性朋友,希望他迴避後,就拉上朋友莫莉·魏(Molly Wei),偷偷打開宿舍裡的電腦攝像頭,將克萊門蒂和男友的親暱場面傳上網絡,並在推特上發帖評論。克萊門蒂在推特上得知此事後一開始似乎並不特別在意,只是向校方要求調換宿舍。兩天後,拉維又如法炮製,要對克萊門蒂進行網絡直播,被克萊門蒂發現,拔掉了插頭。然後,就在第二天,克萊門蒂就選擇從喬治·華盛頓大橋上躍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不久,新澤西檢方宣布,對拉維和魏的行為進行訴訟。
我在看到這則新聞時,才知道,霸凌到網絡時代,已遠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身體和語言上的攻擊行為。霸凌的定義,其實也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地被重新定義,以適應隨著社會的變化而出現的新行為。像克萊門蒂案件中出現的現象,在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的定義中,就被稱為「電子欺凌」,包括所有通過電郵、聊天室、實時訊息、網站,或通過手機、網站發布的圖片與視頻。
這也是霸凌的另一面,它令人陌生的一面。
當然,像克萊門蒂的故事,在無數霸凌受害者中,屬於比較罕見的。自殺在美國青少年中,其實並不罕見,佔所有青少年總死亡數的12%。在2009年的一次調查中,有高達14%的高中生說自己曾產生過自殺的念頭,有6%說曾經試圖自殺。只是,遭遇霸凌,會讓青少年的心理更加不穩定,自殺的衝動大大加強。最終拉維和魏也不是因為克萊門蒂自殺而被起訴,而是因為霸凌的行為。
但是,正是因為霸凌在極端情況下,會以讓常人意想不到的極端形式表現出來,展現其陌生的一面,才會讓民眾注意到,被媒體所關注,讓社會改變對霸凌的看法。
美國歷史上,真正改變校園霸凌在民眾中的看法的,是一件可能有不少人聽說過的慘案,就是1999年發生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的科倫拜校園事件。
1999年4月20日,高中生埃裡克·哈裡斯(Eric Harris)和迪倫·克萊伯德(Dylan Klebold)持槍和爆炸物衝入科倫拜高中,連續槍殺12名學生和一名老師,擊傷20餘人,最後自殺。
科倫拜校園事件是當年震驚全世界的校園槍擊案。導演麥可·摩爾為此專門拍攝了紀錄片《科倫拜校園事件》(Bowling for Columbine),聲討美國的槍枝泛濫,並獲得了2002年的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
原來,事後的調查表明,科倫拜高中的霸凌現象非常普遍,兩名殺人者,都是霸凌的長期受害者。
更重要的,這不是一次偶然事件。
1996年2月,華盛頓州14歲學生巴裡·勞凱提斯(Barry Loukaitis)殺死兩名學生和一名老師。
1997年2月,阿拉斯加州16歲學生伊萬·拉姆塞(Evan Ramsey)殺死校長和另一名學生。
1997年10月,密西西比州16歲學生盧克·伍德哈姆(Luke Woodham)殺死兩名學生,傷7人。
1997年12月,肯塔西州14歲學生麥可·卡尼爾(Michael Carneal)殺死3名學生,傷5人。同月,阿肯色州14歲學生約瑟夫·託德(Joseph Todd)擊傷兩名學生。
沒錯,這上面案件中,殺人者都是霸凌的受害者。2002年,美國特勤局和教育部的共同調查表明,在之前25年間的37起校園槍擊案中,有三分之二的攻擊者之前曾遭遇霸凌,被羞辱乃至受傷。
在2000年,美國發表了第一份全國性的校園霸凌調查,報告表明,在六到十年級學生中,每天都有三成的學生遭遇到霸凌事件。其中,有320萬學生被霸凌,370萬學生霸凌他人。同一年,美國全國犯罪預防委員會(N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Council)表明,有多達四分之三的美國兒童曾是霸凌的受害者。
科倫拜校園事件,就是最後的導火索,讓美國校園霸凌的嚴重性,無法再被迴避。
霸凌並不是一個新現象。有學校,就有霸凌。從一定程度上說,美國的校園文化甚至放縱一定程度的霸凌,認為這是成長的代價,學生表現自己的方式,只是有點不擇手段罷了。據心理學家賈娜·朱沃寧(Jaana Juvonen)估計,在校園裡發生的霸凌事件中,只有十分之一,老師會出面幹涉。
朱沃寧還認為,到了70年代以後,隨著學校競爭激烈,變得一切以成績為先,校方更加不在意對學生的管理。很多學校認為,只要學生成績好,霸凌現象是次要的。這樣,美國的校園裡,教室之外,就出現了大量教師無暇顧及的公共場所,也就讓霸凌現象益加突顯。
2012年3月15日,美國羅格斯大學的學生達倫·拉維被指控用攝像頭偷窺室友。
因為霸凌者和被霸凌者同是學生,所以霸凌一旦出現,就極有可能重複出現。在某些小地方,有的受害者可能從小學開始,就遭受霸凌直到高中。這樣造成的長期傷害,會讓學生產生抑鬱和自殺傾向的比例遠高於普通學生:女生抑鬱的比例從8%上升到26%,自殺傾向從1%上升到8%,男生抑鬱則從3%升到16%,自殺從1%升到4%。在對學生的調查中,霸凌是學生心中的首要問題,只有毒品在高年級學生中可以與其相提並論(其他問題包括歧視、暴力和性騷擾)。
另一面,雖然科倫拜校園事件中,是被霸凌的學生忍無可忍走上殺人之路,實際上,和我們的常識相符,霸凌別人的學生,犯罪率更高。霸凌的學生更愛攜帶槍枝到校、吸毒,參與搶劫、鬥毆、偷竊等活動。據調查,到24歲時,霸凌的男學生中有六成被定過罪(沒有霸凌也沒有被霸凌的男學生比例是23%)。
也就是說,不管是霸凌者還是被霸凌者,都會背上沉重的包袱。英國的一個兒童保護組織Plan International估計,霸凌帶來的犯罪為美國造成了每年320億美元的損失。
於是,在科倫拜校園事件後,以科羅拉多州為首,很快就有一連串的州通過了相關的反霸凌的法律。從1999年喬治亞州第一個通過反霸凌法,到2006年,有16個州通過了反霸凌法,2012年這個數字升至49個。到2015年,在蒙大拿州通過了反霸凌法後,美國所有州都通過了反霸凌法。
不過,光有法律還不夠。美國的震驚性霸凌事件依然連連出現,在媒體上被廣為報導。
2006年12月,密蘇裡州13歲女生梅根·邁爾(Megan Meier)因在網絡上被霸凌而自殺。
2008年,俄亥俄州女生傑西卡·洛根(Jessica Logan)因為男友在分手後將其裸照在網上傳播自殺。第二年,相似的故事在佛羅裡達州的另一名女孩身上發生。
2009年,伊利諾州11歲男孩卡爾·沃克-胡佛(Carl Walker-Hoover)因為同性戀被霸凌而自殺。
2010年1月,因為在學校裡被幾名學生霸凌,麻省的15歲女學生菲尼克斯·普林斯(Phoenix Prince)自殺。同年發生了前面提到的克萊門蒂事件。
2012年1月,田納西州14歲的菲利普·帕克(Phillip Parker)因為同性戀被霸凌而自殺。
2014年3月,愛荷華州14歲男孩Kenneth Weishuhn因為同性戀被霸凌,受到死亡威脅而自殺。
如果說90年代的事件中,媒體與社會關注的,是那些因為無法忍受霸凌怒而殺人者,到此時,關注的現象,則變成了因為被霸凌而放棄生命者。在對學生的調查中,有一半高中生說自己在過去一年曾霸凌過他人,也有接近一半的學生說自己被霸凌過。2010年在對家長的調查中,有六成表示,霸凌現象比以前更加嚴重。有半數的家長認為責任在家庭,有四成家長認為責任在學校。
同時,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網絡霸凌作為一種新現象,也成為關注的焦點。大部分家長認為網絡霸凌和其他形式的霸凌一樣有害。
因為這些問題,社會開始意識到法律的不足、學校的應對不力。
比如,法律很大程度上是關注於案件,是事後的處理。有些學校針對霸凌採取了老式的簡單粗暴的方法。比如對持槍的「零容忍」、組織集體學習等,通過快速地將霸凌者開除或處分,來壓制任何霸凌現象,同時希望被霸凌者更堅強一些,卻缺少具體的幫助。
但是,霸凌現象遠比普通人想像的要複雜。隨著對霸凌問題的研究逐漸深入並被廣為報導,霸凌的陌生一面被更深地揭示出來。
比如,以前很多人認為,那些霸凌別人的學生,多是失敗者:他們無法在學業上勝出,而選擇了通過霸凌而肯定自己,走上犯罪道路。
相關研究則發現,霸凌者很多並非是學業上受挫。正相反,他們很多是學校裡的明星學生。他們並不焦慮沮喪,也很享受自己的明星地位。但是,研究同時發現,這些學生都擁有一些反社會的性格。他們本人缺少同理心,愛衝動,態度叛逆。這些性格讓同學和他們會保持一定距離,也加強了他們很酷的自我感覺。霸凌就是這樣一個很酷的行為,讓他們能享受這種徵服感。對於那些不學無術的霸凌者,成績更多的是結果,而非引發霸凌的原因。
而對於那些被霸凌者,他們往往更敏感,更不合群,缺少自信與安全感。因為缺少信得過的同伴,也不太善於和成年人交流,不合群的他們也易成為被霸凌的對象:他們得不到同學和老師的支持,讓自己處於孤立無援的地位。霸凌,也就常常和一些弱勢群體聯繫在一起。
最常見的霸凌對象,就是胖學生。據調查,85%的超重學生在學校曾被霸凌。不過,因為他們通常塊頭較大,對他們的霸凌通常限於語言暴力。反過來,身體攻擊,則更多發生在瘦小的學生身上。除此之外,像少數族裔、同性戀、殘疾人這樣的弱勢群體,也很容易被撿出來遭到霸凌。甚至,就算是在這樣的群體內部,也會有人因為表現得不像這個群體的人,而遭到霸凌。
像偏見一樣,霸凌本身是一個習得的過程。相關工作者通過大量的探索,意識到霸凌不能通過簡單的懲罰來制止,而是要通過長時間深入的學習指導,讓學生認識到霸凌的危害,改變態度。
最早,也是最成功的研究,並不在美國,而是來自挪威。
原來,在1982年,挪威出現了三起兒童自殺事件。像後來在美國的事件一樣,這些事件在挪威引發了全國性的關注。而挪威心理學家Dan Olweus早在70年代就開始研究霸凌現象。於是,挪威就開始大規模地實踐Olweus的理論,針對霸凌,在校園、教室和單個學生等幾個層面,全面介入,提升師生對霸凌的意識,並加強對霸凌的防範。幾年的實踐表明,Olweus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霸凌事件。而且,執行得越久,效果就越好。
在80年代,英美的一些工作者也開始進行相關的探索。他們也總結了一些被證明行之有效的反霸凌方法。他們還發現,校方的認真程度會大大提高反霸凌的效果。
2010年,美國教育部召開了第一次霸凌峰會,並在10月,發布了全面的反霸凌指導意見,希望學校能採納已被證明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來解決霸凌問題。
很多州也在這時或通過了新反霸凌的法案,或修正了原來的法案。像麻省的相關法律,就開始強制要求所有學生每年參加反霸凌的課程,同時也要校方職工積極主動地匯報霸凌現象,以期能及早發現。新澤西州在克萊門蒂自殺事件後,通過了反霸凌法,鼓勵學生匿名舉報霸凌事件,加強教師的介入度,並向中小學提供了100萬美元經費反霸凌。2013年底,新澤西教育部報告說,相關的霸凌事件相比前一年減少了36%。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無條件支持反對這些反霸凌的努力。尤其是在處於模糊地帶的語言暴力與網絡暴力上,如歧視一樣,有時言論自由和霸凌的邊界很難界定,也會引來不少質疑。
也有學者指出,更重要的是幫助容易遭到霸凌的學生學會如何保護自己,對抗霸凌。因為這些學生最能感到潛在的霸凌,也有動力保護自己,這樣也能讓他們學會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社會生存競爭力。
一些民間組織也開始出現,幫助受到霸凌的學生。2012年,歌手Lady GaGa就成立了一個「生來如此基金」(Born This Way Foundation),目的就是要幫助年輕人應對霸凌。
不管如何,霸凌是個古老的問題,它不會因為一些簡單的規則而改變,而是要靠整個社會的努力。美國人普遍意識到這個問題,也不過是最近20年的事,他們消除霸凌的努力,可能才剛剛開始。
(《三聯生活周刊》2015年第29期 Talich 文)